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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你一笑
注册会计师企业长期借款抵押资产时,应查明。
A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
B抵押资产的价值状况与抵押契约是否一致
C抵押资产的账面原值是否属实
D抵押资产的情况是否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予以披露
选择:ABD
称人心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谢谢你光顾于我莽撞的青春谢谢你紧握着我不安的岁月
法律分析: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所有、代管的房地产;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