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过后忘记怎么拿笔了
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主要为被审计单位的投资者或股东和债权人、其他与企业有关部门,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的真实和合法负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可以加强被审计单位当局编制会计报表的可信度和公信力。注册会计师的已审会计报表,由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企业制订的会计制度来进行编制,由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已审会计报表中的税前利润总额是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来进行编制,即会计所得,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存在着差异,其差异分为永久差异和时间差异。永久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时间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准则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由于有这两个差异的存在,已审会计报表是不能作为纳税依据的,税务局在计算所得税时应依据税法规定对已审会计报表中的税前会计所得进行调整,计算出应税所得,据此计缴企业所得税。注册会计师可以为企业纳税申报服务,对被审计企业税前会计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这已是对已审会计报表的再加工。
身在梦中何挽他
lz,你这句话说错了,应该是“审计证据的充分于审计重要水平是反向关系”。重要水平是审计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它体现了注册会计师对风险的把控程度,通俗点讲重要水平就是允许最终出具的报表与实际的差异,在这个差异范围内,注册会计师就认为他已经在所有重大方面进行了合理保证。例如:企业没有计提2022年12月22日-12月31日的利息费用,那么要不要计提了(财务费用会影响损益的),这时候就要考虑利息费用的金额,如果只有300元,那基本上就可以不用管它了,如果是100万,那么肯定得补提财务费用100万,在这中间就有个重要水平,也许它就是50万元(具体由注册会计师判断)。
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同样的金额,重要水平越高,越不需要过多关注(可以理解成越不重要),那么相应的投入的人力、资源就越少,所需要的审计证据的充分就越低。
坦白的说,对于重要水平比较高的,你即使发现了问题,例如上面的300元,有用吗?没用,那你就不要取得那么多的相关资料了,当然如果质异常,那就应该关注。
打你一下就跑
《中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列示:“……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从上可以看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该建立在准确无误的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之上,而会计利润总额正确与否又与会计账务处理的正确与否直接相关,由此企业会计账务处理可能存在的会计差错要求我们注册税务师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时对会计差错进行账内会计差错更正即通过账务调整使之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与税法存在的差异应当进行账外纳税纳整,即在纳税申报表内调整财税差异使之符合税法的规定。 按照国税发[2022]79号国家税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践中,由于会计处理和汇算清缴时间的差异,我们注册税务师到企业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在时间上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企业会计报表批准报出前,其中又有以下几个时点: 1、企业年度报表不在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上市公司、外资、个人独资、新成立企业)内: 此时注册税务师可以遵循会计差错账务调整、财税差异纳税调整的原则,在企业原有年报的基础上审核调整出一份新的企业年报,并在此基础上调增调减财税差异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年度报表需审计,但尚未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 注册税务师同样可遵循会计差错账务调整、财税差异纳税调整的原则,在企业原有年报的基础上审核调整出一份新的企业年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财税差异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年度报表需审计,且审计正在进行中,审计报告尚未出具。 此时注册税务师可以会同注册会计师进行业务沟通,在所得税审核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各自出具报告。 4、企业年度报表需审计,且审计报告已出具,但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尚未批准报出。 如果注册税务师与注册会计师就企业应纳所得税审核结果一致或只有细微差异,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基础上进行财税差异调整,小的会计差错(税法不认同会计的重要原则)则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上的第 19、 40 、50或54行“其他”栏进行调整。如果注册税务师发现了重大会计差错,则建议注册会计师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所以在报表批准报出前发现的,应该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中有关应调整事项的规定处理。 上述四种情况下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需调整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或参照注册会计师的审定报表)。 二、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已批准报出,此时企业由于某种原因(如财政扶持退税)而需做所得税鉴证报告 如果注册税务师审核结果与注册会计师的审核结果一致或只有细微差异,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审定表的基础上进行财税差异调整,小的会计差错(税法不认同会计的重要原则)则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上的第 19、 40 、50或54行“其他”栏进行调整。如果注册税务师发现了重大会计差错,则形成注册会计师“期后发现的事实”,则提示注册会计师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这种情况下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需调整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相应调整本年度(报告年度的次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中税协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指出在审核时发现的未按会计准则核算造成的应计未计会计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调整报告年度的有关会计事项,属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调整报告年度次年的汇算清缴事项。 实务中,我们有些注册税务师不区分是会计差错还是财税差异,把所有的差错与差异全部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整,认为只要当年度应纳税额计算对了,区不区分无所谓,而对于调整事项更不做调整分录,殊不知这样做是对企业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我们知道所得税鉴证中查出的因账务处理错误导致的错漏税问题,在查补纠正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税金的调整问题。如果只办理补、退税手续,不将企业错误的账务处理纠正调整过来,使错误延续下去,势必会导致新的错误和错漏税,造成重复补退税问题,也使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因此,必须做好补退税后的调整账务工作,使账务处理及纳税错误得以彻底纠正。 如企业存在多计成本费用现象, 经后已增加当年度会计利润,已作补税处理,但未作调整分录,很可能使得企业以后年度少列成本费用而出现重复征税。 例:甲公司2022年会计利润800万元,2022年3月汇算清缴时发现:2022年12月多转产品成本300万元。审核后查增会计利润300万元,补交所得税75万元。调账分录: 借:产成品 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贷:应交税金 –应交企业所得税 75 上述调整分录后,产成品成本增加300万元,以后年度结转成本时,会计利润自然会减少(也不应再作纳税调减处理)。如果没有做上述账务调整分录,很可能仍在下年度实现收入结转收益时会因少结转成本而导致以后年度重复纳税,所以必须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又如:企业长期借款利息应于年未时将12月21日到31日的利息预提(假设银行借款利息季付),调减报告年度会计利润,并做如下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当年3月21日收到银行利息单, 借: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借款 当年度(报告年度的次年)的会计利润自然就正确了。如果不做以上调整分录而是直接作纳税调减处理,当年企业财务人员拿到银行扣息单很可能直接做如下分录: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这样使得已在报告年度税前列支的12月21日到31日的借款利息在当年度又税前列支一次,影响当年度会计利润的准确。 从上可见,及时准确的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分录既能保证报告年度的会计利润准确又能避免报告年度已作涉税调整的收入、成本在当年度不被重复扣除或重复纳税。 在做调整分录时我们还应注意是直接调账还是经计算分摊后调账,应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企业“原材料”科目贷方多结转导致虚减利润,此时不能直接调增报告年度利润,而应视生产周期的完成程度、期未库存情况,在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产品之间进行计算合理分摊,来确定应调整的报告年度会计利润。 总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我们应严格区分会计差错及财税差异,并及时做好科学的、严肃的、准确的账务调整,确保企业会计核算的连续完整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准确。
薄荷绿透心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当注册会计师能以适当的证据证明某一事项的估计数据与包括在会计报表中的估计数据之间存在差异时,注册会计师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这种差异是否已经构成了错误。如果这种差异是企业会计报表的可容忍误差,那么它就是合理的,而不是一种错误。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这种差异是不合理的,他应当要求部门将这些会计估计改正到可容许的数额。如果部门拒绝修改这些会计估计,那么这些会计估计和最接近合理的会计估计之间的差异,应当被认为是一种错误。注册会计师应考虑这些错误的重要以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继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注意,其所容许的合理的个别差异对企业整个会计报表的累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考虑所采用的整个会计估计的合理和适当。当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估计的适当不能获得合理的确信,也不能获得审计证据来证明其他的会计估计事项时,他应当考虑是否在审计范围上存在着限制。如果是这样,那么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会计估计事项对企业会计报表影响程度的大小,提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人潮拥挤时
最低收费:800元次起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2‰ 1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 1‰ 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08‰ 10亿元以上(‰):01‰ 注:收费基数为累计验证资本总额; 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分段计算。 货币单位:元 档次 验资金额万元 最低收费元 备注
1 100以下 3,000 本表之验资费用参考标准,具体执行将根据验资的具体项目工作的难易程度作出调整。 验资费用,根据每次实际验资的资本金额厘定验资服务费。
2 101-200 4,500
3 201-500 5,500
4 501-1,000 7,000
5 1,001-3,000 9,000
6 3,001-5,000 12,000
7 5,001-8,000 15,000
8 8,001-10,000 18,000
9 10,001以上 万分之三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明确将验资业务列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因此,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工商登记机关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在申请开业或变更注册资本前,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