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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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整理的“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汽车库、修车库防火分区”,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一级消防工程师栏目。

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汽车库、修车库防火分区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以上规定的倍。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以上规定减少35%。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一倍。

1、机械式汽车库防火分隔要求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当停车数量超过100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大于100辆的区域,但当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应分隔为停车数量不大于300辆的区域。

2、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修车库

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4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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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鸟的秃叫

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考点:城市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

城市总体布局要满足城乡的总体规划和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从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出发,合理地布置大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汽车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车站、城市消防站等在城市中的位置,它关系到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建筑的安全使用,检查要求为:

1.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位于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真题);与影剧院、会堂、体育馆、大型商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或场所保持足够的防火安全距离;

2.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的工厂和大型液化石油气储存基地,布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真题),并与居住区、商业区或其他人员集中地区保持足够的防火安全距离;

3.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沿城市河流布置时,布置在城市河流的下游,并采取防止液体流入河流的可靠措施;

【2015年综合能力真题】

某石油化工企业的厂区设置办公区、动力设备用房、消防站、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烃储罐、装卸设施和桶装油品堆场。下列关于工厂总平面布置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

A.全厂性的高架火炬设置在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B.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布置在厂区中心

C.消防站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D.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罐组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综合教材:(一)石油化工企业

1.企业区域规划

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检查企业的功能分区、集中布置的建筑和装置等总平面布置。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须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全厂性的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条文说明] 全厂性高架火炬在事故排放时可能产生“火雨”,且在燃烧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热、烟雾、噪声和有害气体等。尤其在风的作用下,如吹向生产区,对生产区的安全有很大威胁。为了安全生产,故规定全厂性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015年技术实务真题】

某厂为满足生产要求,拟建设一个总储量为15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该厂所在地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为东北风。在其他条件均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该储罐区宜布置在厂区的( )。

A.东北侧

B.西北侧

C.西南侧

D.东南侧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独立设置。

4.汽车加油、加气站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重要的公共建筑。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和CNG加气母站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和中心区域以外的区域。输油、输送可燃气体干管上不得有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物质。

5.地下建筑(包括地铁、城市隧道等)与加油站的埋地油罐及其他用途的埋地可燃液体储罐保持足够的防火安全距离,其出口和风亭等设施与邻近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安全距离。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远离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储存区;汽车库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分开建造。

7.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车站布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两倍,距主航道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一倍。

8.城市消防站的布置结合城市交通状况和各区域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合理布局;街区道路布置和市政消火栓的布局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街区道路中心线间距离一般在160m以内,市政消火栓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区道路布置,间距不得大于120m。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旧城区中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企业,要及时纳入改造计划,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对于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和棚户区,要结合改造工程,拆除一些破旧房屋,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对一时不能拆除重建的,可划分占地面积不大于2500㎡的防火分区,各分区之间留出不小于6m的防火通道或设置高出建筑屋面不小于50cm的防火墙。对于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给水不足、无消防车通道的区域,要结合本区域内城市给水管道的改建,增加给水管道管径和消火栓,或根据具体条件修建容量为100m3~200m3的消防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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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及他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60条重要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多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高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可增加1倍至5000㎡、3000㎡.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3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 ①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超过100m的住宅,其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即便能自然排烟,亦均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②内走廊超过20m,且无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③面积超过100㎡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内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排烟设施(自然或机械)

④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地下商业可增加1倍至2000㎡.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13m.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高度27m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650㎡或者任一户门至最近楼梯口的距离大大于15m的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除建筑高度不超过54m的单元式住宅,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4、娱乐场所、老幼建筑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一级二级不应大于25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即25(1+)=.。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疏散门或楼梯间的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的窗。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

19、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材料封堵,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非燃烧体。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三、室外消火栓系统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23、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 (从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25、20、30LS.按建筑面积计算。

25、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6、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27、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29、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m.

30、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 10LS-15LS.

31、高层建筑的消防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0m-13m.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地面至栓顶的高度不应小.

33、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34、消防水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高度超过100m高层一类住宅、面积10000㎡至30000㎡的商场不小于36m3;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公共建筑、面积超过30000㎡的商场不小50m3,高度超过150m的为不小于100m3;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一类建筑不小于18m3;高层住宅二类建筑不小于12m3;多层住宅不小于6m3.

3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四、室内消火栓系统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m 10LS 超高层建筑 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38、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9、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40、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两个消防水栓的距离不应超过25m,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41、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2、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为,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43、同层消防栓距离不超过30m.栓口距地面.栓口为DN65.水龙带不小于25m,水龙口20mm.

44、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五、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的类型

类型:湿式喷淋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干式喷林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预作用喷林灭火系统。雨淋喷林系统、水幕系统。

45、面积大于500㎡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6、自动喷林系统的组成: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压力表、水流指示器。并设有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辅助装置组成。

47、报警阀安装距地面.

48、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干式有排气装置的喷淋头不超过50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的喷淋头不超过250个

49、消防支管的管径不小于25mm.每个消防支管最多能带8个喷淋头。

六、消防水泵

50、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

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喷头喷水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七、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54、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5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医疗和老年、总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室不应少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

56、消防应急照明分消防疏散照明或消防备用照明,前者应用于楼梯、前室、大厅等公共部位,后者应用消防控制室等消防设备用房。

57、消防疏散照明应应用于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8、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走道不应低于,人员面积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避难走道、前室等不应低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消防设备用房的备用照明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9、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处不应大于.

60、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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