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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囚鱼不知天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那一年你曾在我心里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一个基本的任职门槛,拥有这个证书才能从事相关的工作。在市场大背景下,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非常缺失的,因此好找工作而且未来发展前景也比较乐观,下面可以随我一起来详细了解下!
01.煤矿安全类
1)执业行业:煤矿行业
2)学习科目:《煤矿安全技术》
3)备考建议:重点学习煤矿通风、瓦斯防治、防灭火、粉尘防治、防治水、矿山救护。
0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类
1)执业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2)学习科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
3)备考建议:重点学习采空区危害防治、水灾防治、火灾防治、矿山机械及电气危害防治、尾矿库灾害防治。
03.化工安全类
1)执业行业: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运输)
2)学习科目:《化工安全技术》
3)备考建议:重点学习化工安全基础、工艺安全技术、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特殊作业安全、危险品存储、应急救援。
04.建筑施工安全类
1)执业行业:建设工程各行业
2)学习科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3)备考建议:重点学习施工机械安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专项工程施工安全、应急救援、脚手架及模板工程安全。
05.金属冶炼安全类
1)执业行业:冶金、有色金属行业
2)学习科目:《金属冶炼安全技术》
3)备考建议:重点学习烧结球团安全技术、焦化安全、炼铁安全、炼钢安全、煤气安全、有色金属加工安全、应急处置。
06.道路运输安全类
1)执业行业:道路旅客运输、城市轨道交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汽车维修行业
2)学习科目:《道路运输安全技术》
3)备考建议:重点学习道路运输安全基础、旅客运输安全、货物运输安全、应急处置。
07.其他安全类
1)执业行业: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电力等行业;
2)学习科目:《其他安全技术》
3)备考建议:重点学习危险物品安全基础、防火防爆、防触电、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
一方面是由于国家政府层面对安全生产的大力支持,以及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譬如深圳就已经发布意见稿,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且2017年2分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足以说明安全生产已上升至国家层面,非常重视。
另一方面也是在于近些年来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严重的威胁群众声明安全;基于此,企业、国家、政府对于安全的重视度不断加大,相应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含金量其未来发展方向也愈加明朗。
同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未来三、五年内,将达到不低于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的水平,将来还会提高到非常高的水平。比如有能力、有作为的人,这些人的待遇将达到安全副总的水平,准确的说法叫“安全总监”。
具体说来,这些人具备全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确实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这些人原先的待遇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副厂级或正科(处)级,只不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办法实施后,要求他们必须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我做女王你是和尚
注册安全工程师缺考的后果就是:成绩查询时没有分数,各科都会备注缺考,不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扩展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和本人注册证书;
(二)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三)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参加继续教育;
(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安全工程师
待妾三世轮回换君一世迷离
第一, 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二, 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无影响。 第三, 指望通过一建二建证书奔小康的同志,你的选择依然正确。 接下来,我们就现从政策内容和工程实践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读,望有助于各位考生理解政策走向,打消疑虑,排除干扰,全力备考。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依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深化阶段。名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委员李素贞副教授谈到:“行政审批是行 政许可理论制度的现实管理手段之一,而行政权力来源于行政许可。十八大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主要改革方向为简政放权,首当其冲的就是改革行政 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的对象为行政审批项目,2003年出台《行政许可法》之后,行政审批项目即以此可以分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审 批项目即为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调整范围进行规制的审批项目,非依《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进行归类即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当然,二者在理论上还存 在其他方面的区别,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此改革方案,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和预测政策走向。首先,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事项,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换言之,未来几乎不会再新设其他资格考试类项 目,因此现在已经保留的建造师考试的含金量会更高。其次,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代之以政府部门内审或后置审批。对此,名师、知名律 师事务所律师蔡恒副教授谈到:“从2013年起,我国就开始规范这类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今年开始分批取消,按照十八大改革方案的要求,到2015年基 本完成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则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后,对水平类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工作,由国务院部门转移至 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其实,这一转变主要是针对于政府部门间的权力博弈与运作而设置的,对建造师资格制度运作本身则不会产生影响。 2013年9月河南省政府决议提出取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而在最终执行环节,仍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信息,请各位予以关注,具体见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关于注册的相关信息。 一级建造师属住建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为《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不经法律修订,不得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所以,不会取消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 二级建造师不属于住建部的审批事项,而是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在没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调整审批事项的性质。因此,不会取消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 ,同时也不会降低建造师的市场价值。 (二)部分准入类资格的取消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产生影响 目前,我国考试乱象问题亟待进一步规制。从职业考试的体系角度来讲,职业考试分为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有区分执业资格考试和准入资 格考试。执业资格主要针对社会通用性强、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而言,准入资格主要针对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事项而言。同时,职业水平考试则 与行业准入和执业准入无关。 上个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涉及到行政审批项目共95项,其中,各位考生比较关注的考试类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房地产经纪人、注 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 监督员、品牌管理师等11项。 人社部紧随其后,出台最新规定。针对人社部的最新规范,名师、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专家李佳升教授谈到:“取消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主要是跟国家利 益、公共利益关系并不密切的,可以按程序提前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在确需保留的前提下可以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尤其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 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予以取消,却有必要保留的,可以经人社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予以管理。”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这11项主要是涉及非国家利益、非公共利益、行业从业人员和受众范围较小的审批事项,不包括建造师。而建造师近年报考人数突破三百万每年,从业人员三千万以上,关系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建造师的工作成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离。因此此次取消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行为对建造师资格制度不会产生影响。 二、工程实践改革反思 建 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建造师制度。自2003年第一届建造师考试时,全国的建筑 业企业有10万家左右,从业人员达3669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经批准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有50多万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0万 余人,但对外工程承包额却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但经过11年的建造师考试制度的运行,截止2014年9月3日,全国一级建造师初始 注册人数336238人,变更注册197881人。其中,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注册人数都超过30万人,位居前两位。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为我国培养技术人 才、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等国家利益作出巨大贡献。 但也恰如市场需求的大量激增,在行业良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众多乱象问题。建筑工程学院王双增院长谈到:“具有资质的建造师人才稀缺、企业承揽工程因 资质问题受到阻碍,不惜重金“租证”。同时,建筑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健全、工程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问题尚待有效的监督管理,多重因素,共同滋生挂靠产 业链。但是,制度的建设不会因噎废食,对于一级建造师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的资质管理今后只能加强,不会削弱。可能会向先进国家学习,也会和政府转变职能 相结合。但是在改革中前进的目标不会改变。” 2014年8月31日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对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最高可罚2000万元,按 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30%至80%的罚款。从最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安全生产的处罚力度和重视力度,即可见一斑。 从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来讲,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的方向,是进一步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进而完善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但绝非政府部 门的不作为和简政放权。同时,对于建造师资格管理制度而言,存在《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且从制度运行和法律修订程序 来讲,都绝非可以通过简单程序即予取消此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业和市场变革。
因你空的心脏
注册安全工程师好找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工程项目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受到重视,安全工程师的需求量也会增加。
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从事安全顾问、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之类的工作,主要负责的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安全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七个方面。
最基本的就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具有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的资格;对所就职的生产经营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研究检验,以及项目的安全评价、危害预测危险评价等方面提出修改和整治意见。
对于违反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工程项目中存在事故隐患的现象,需要进行制止或到有关部门举报;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和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参与制定生产安全规章。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内容涵盖较多,可以从事的工作职位也比较多;由于考试门槛低,通过率在建工行业里也是比较高的,造成了取得的人多,没有专业优势的现象,而且这个岗位和施工安全挂钩,在责任上讲,是要承担更多的,出了事故是要承担后果的,所以实际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数量远比安全工程师的少。
考安全工程师的考生,备考就来考试100,考试100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造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针对不同学员开设全科套餐和单科套餐班,启航精讲班,大大帮助考生提高考试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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