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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医学> 执业药师能在处方上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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莪的笑声比不上她的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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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在麻精处方上签字要开药需要处方权,取得资格证之后,需要去工作的医院医务科注册,注册需要审核、查体等合格后才行。注册成功医务科组织考试之类的,合格给你处方权,住院医的处方权一般就给一般药物和非限制类抗菌药,麻醉药处方权不给。只有主治以上,才能在申请,考核之后才由医务科授予。麻醉药的管制也很严格,方子都是红方-其他药物是白方,即使有方子一般的门诊药房也是没有的。使用上更是很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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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劫luan心

发药权、签字权是医院药房给的。执业药师具备资格。只要医院跟你这个职权就可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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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局外人

没有,执业药师只有处方审核权。执业药师主要负责监察医师所开处方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同时为病人建议最适合的药物剂型、剂量,并指导用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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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那片空白的未来

处方医师签字或是签章,调配药师或是药士,还有复核的药师签字

33评论

上位z

处方后记处方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及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加特殊要求的项目。处方正文:以R或Rp(请取)开头。分别列药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书写规则>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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