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情少年怎知我心凉心少女怎知我爱
据悉,2017年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首次在制度层面上全面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并综合运用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检查调查、公告与推送、信用[KEY_14]等多种监管措施,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管制度体系。根据《监管办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视同行政登记。行政登记是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基础手段之一,通过行政登记采集信息,摸清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全面掌握基础数据,是有效开展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重要前提。税务师事务所是重要的涉税专业服务主体。《规程》规定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的基本条件、办理行政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税务机关的办理程序和步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主要内容,是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国家税务总局还将陆续下发《监管办法》其他配套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完备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一、《规程》出台的意义是什么?一是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解决税务师事务所主体问题。2015年,国务院审改办根据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意见,将“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调整为“具有行政登记性质”的其他权力事项。《规程》出台后,税务机关将依据《规程》启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首先,《规程》明确规定税务师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向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开放;其次,《规程》对税务师事务所出资额(注册资本),合伙人或者股东的人数、年龄、从业经历,从业人员的人数、职业资格等均不做要求,仅就税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做出了规定;再次,按照《规程》规定,行政相对人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1张表格,简化了报送资料,极大地便利了行政相对人。二、什么是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主体设立实施行政登记管理,是对在商事登记名称中含有“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书面记载的行政行为。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三、在哪一级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负责受理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四、经税务机关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是否需要办理行政登记?《规程》施行前经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由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换发《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具体时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从生死与共到分崩离析
1.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适用对象范围(1)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等;(2)外部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为等。2.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1)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立法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等。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1)羁束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征税;(2)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如税,处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4.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2)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行为。5.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6.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7.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8.授益行政行为与损益行政行为: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1)授益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2)损益行政行为:如征税行为、行政收费行为等。9.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1)行政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2)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3)行政司法行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提示:行政立法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国家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排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