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行政立法

令人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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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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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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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每日一练-2019年税务师职称考试

1.(多选题)下列关于法律优位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

B.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C.法律优位原则在税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D.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E.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是无效的

2.(多选题)下列关于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比例税率的基本特点是税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变动而变动

B.定额税率的基本特点是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脱离了联系

C.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大于平均税率

D.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E.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

3.(多选题)下列关于计算应纳税额时间界定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关于销项税额的确定时间,总的原则是:销项税额的确定不得滞后

B.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总的原则是:进项税额的抵扣不得提前

C.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

D.自2018年4月1日起,纳税信用级别变更为A、B、M、C四级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规定执行

4.(多选题)下列货物的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有( )。

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B.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C.已使用过的设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

D.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E.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5.(多选题)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受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缴消费税税款

C.纳税人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企业等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缴税款

【 参考答案及解析】

答案解析: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答案解析:选项C,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

答案解析:自2018年4月1日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变更为A、B、M、C和D五级。

答案解析: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并退税的政策。

答案解析:选项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托方为企业等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缴消费税税款。选项C,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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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人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一)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 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能享有税收的所 有权。因此,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但是,国家总是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具体的国 家职能机关来代其行使征税权力,因此,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判断一个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关键要看其是否经过法律授权。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履行征税职能 的行政机关,除此之外,没有法律明文授权,任何机关都不能成为征税主体。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体现为职权与职责。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是国家法律授予 的,是国家行政权力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力,并非仅仅是一种权力资格。这种权力不能由 行使机关自由放弃或转让,并且极具程序性。征税主体享有国家权力的同时意味着必须依 法行使,具有职权与职责相对等的结果,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性。根据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可以将税务机关的职权与职责归纳如下:1. 税务机关的职权(1) 税务管理权。包括有权办理税务登记、审核纳税申报、管理有关发票事宜等。(2) 税收征收权。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力,包括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 范围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3) 税收检查权。包括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纳税 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查验登记等。(4) 税务违法处理权。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 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 税收行政立法权。被授权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税收行 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解释等。(6) 代位权和撤销权。《税收征管法》为了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由于债务关系 造成的、过去难以征收的税款,赋予了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 权的权利。2. 税务机关的职责(1) 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2) 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3) 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4)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5)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6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疏 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7)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税务机关要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9)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现行的《税收征管法》中,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被大大地强化了,不仅覆盖了几乎所有税务机关行使权力的后果,而且在责任的落实上更加具体,这也符合依法治国、 依法治税的要求。(二)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角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根据征税权行使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 纳税人等。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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