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咨询怎么收费的

予你妄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3289

首页> 税务师> 税务师咨询怎么收费的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三分热久三年

已采纳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法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四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三)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同级税务机关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收费项目。第六条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服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代理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二)代购普通发票;(三)代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四)代理减免税、申请退税;(五)代理建账记账;(六)代理税务行政复议;(七)税务咨询;(八)受聘税务顾问;(九)其他涉税服务业务。第七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第八条政府制定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以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确定。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税服务业务应由税务师事务所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并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涉税服务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税务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税务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涉税鉴证业务或者涉税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一条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因税务师事务所的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的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严格按照业务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第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第十四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税务师事务所未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或采取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省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第十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税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规定执行。第十九条税务师事务所承接涉税业务,应当执行承接业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第二十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五)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六)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七)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税务师事务所或注册税务师存在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或注册税务师协会举报、投诉。第二十二条因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依据本办法制定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9年2月15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2370号)同时废止。

22评论

友情落空

根据相关规定,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收费标准与交费方法如下:1.使用安全盘的注册税务师免费。2.业务助理:100元人年。3.不在事务所工作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200元人年具体费用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相关负责部门,税务师后续教育方式分为脱产和非脱产两类。执业人员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今年改革了具体的后续教育费用还没下来。像这样的执业资格证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的。后续教育实在现实中各地的税务师协会举行的,你要是在他们多管理的区域他们会通知你的。不执业也要继续教育的,只不过是收取的费用要比执业的低很多。后续教育的费用是各个地方的协会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定的。

177评论

俯身25深吻伱

咨询费 指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从咨询人员或公司获得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报酬。如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税务师咨询相关税务问题而支付咨询费等,这类专业人员或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医师、药师、化工师、教师、管理师、营销策划师、广告策划师、ISO咨询师等,以及向虽没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称,但可以提供相关信息的人员支付的信息费亦可以列入咨询费支出,咨询费可列入企业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咨询费一般以咨询问题产生的收益来定价。比例因时因事因人而异,高的可达50%,一般的在10%以内。

188评论

我喜欢的人有了喜欢的人

这个应该是2010年首次推出的考试我给一份北京的一个招生简章吧(可以贴到WORD上详细看一下)官方网站: 一、【项目背景】随着企业多元化、国际化经营成为常态,企业纳税事宜日趋复杂,涉税成本日益增加,涉税风险逐渐加大,企业迫切需要一大批既懂税收政策,又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实战型涉税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和交易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事先计划和统筹安排。同时,是否能够熟练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也已成为企业选聘、考核财税专业人才的新标准。税务安排作为税务咨询师的主要工作职能之一,在国外已经发展为一个相对成熟的行业,而在国内,尽管早有“四大”事务所在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服务,但作为一个行业,与国外相比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往往对税务知识一知半解,只知道怎么填写报表,对国家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知之甚少,更谈不上进行税务安排,而更多的小公司连专职的会计人员都没有。由于专业税务咨询师在控制公司税务风险和降低税务成本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国税务专业人才储备少、人才极度紧缺的现状,造成税务咨询人员的薪酬和佣金相当丰厚。据调查,企业内部的税务经理、区域税务经理的基本薪酬为12000-20000元月;中国区税务经理的基本薪酬为25000-40000元月;涉税咨询服务的收入一般是为客户直接受益值的15-30%作为佣金。二、【项目特色】1、定位于高层次和国际化,目标是培养一批熟悉中国国情、了解国际惯例,掌握先进税务管理技术和方法,擅长于国际合作的高层次财经管理复合型人才。2、结合国际最新税收政策走向,随时紧跟国内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调整培训内容。3、国际国内业内权威专业人士授课,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等主观考题,激发学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员的综合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4、向用人单位推荐,解决就业问题。三、【参加对象】Ø企业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主管税务的副总经理、税务总监、财务总监、税务经理、税务主管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Ø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税务机关及税务中介专业人士;Ø高等院校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师及涉税科研人员;Ø从事税务、财务相关专业人员。四、【课程设置】考试科目:《税法》、《税务会计》、《纳税筹划》、《国际税收》五、【参报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Ø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三年以上;Ø具有本科学历,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两年以上;Ø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且从事财会涉税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六、【组织方式】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培训采用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考前辅导、答疑。七、【证书价值】1、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ETTIC颁发全国统一的《税务咨询师证书》并加盖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公章。《CETTIC证书》是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本证书序列号为唯一编码,证书全国通用、国家认可、上网可查。2、合格者名单编入中国税务专业人才库,作为向用人单位推荐和用人单位选拔税务专业优秀人才、甄别能力的重要平台。3、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专业研究生学位证书,考试成绩优秀者可推荐就业。八、【收 费】u统一收费:2600元人 (含培训、教材、培训课件、考试、阅卷、专家评审、证书、管理与技术服务费);u会员培训5800元人年,含6次12天培训、培训讲义、答疑、午餐等。注:本次报名参加会员的学员可免本次培训认证考务费,会员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免试。附件Ⅱ:2010年会员培训课程表及师资一、课程设置(一)模块一:税收政策法规与税改动态最近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解析,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及影响,消费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营业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问题,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模块二:税收筹划实务1.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筹划技术、方法;2.新企业所得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下的税收筹划,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扣除政策、优惠政策及配套政策)的运用及筹划,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应用及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3.增值税筹划的要点及技巧解析:增值税纳税人的购销关系,增值税纳税人选择购进价格的税务筹划,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筹划,组织运输的税务筹划,收购废旧物资与农产品的税务筹划,兼营的税务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业务往来方式的税务筹划;4.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规避纳税环节的税务筹划,购进已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改变加工方式的税务筹划,非货币性交易的税务筹划,适用差别税率的消费品定价的税务筹划;5.营业税的税务筹划:无形资产、不动产出售转为股权转让的税务筹划,商业企业进场费的税务筹划,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筹划,房屋出租的税务筹划;6.地产开发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7.企业最佳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和设计。模块三:纳税评估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地位,纳税评估应遵循的原则、特点、程序,纳税评估的主要内容,纳税评估指标的使用与分析,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常用的分析方法,实地核查中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核查方法、相关表证单书的填写格式等。模块四:涉税财务与会计处理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税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及实务操作,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税收优惠政策解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调整,新旧增值税主要差异解析和会计处理技巧(可抵扣增值税的差异分析、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差异分析、税率差异、税收优惠的主要变化、税收管理的差异分析、增值税会计处理技巧、出口退税会计处理技巧)。模块五:税务稽查风险控制及纳税人权益维护税务稽查的程序、常用的稽查方法,税务稽查的权限,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税务处理(处罚)分析,纳税人权利及权益维护。模块六:国际税收国际税收发展趋势,国际税收抵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避免构成常设机构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通过财务决策和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讲行税务筹划、回避税收管辖权的利用),进出口贸易与WTO政策运用。二、本部分课程拟邀授课专家为帮助学员全面、准确的掌握国家有关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改动态,本部分课程除由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知名专家授课外,还将邀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专家亲临授课,就企业纳税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拟邀部分客座专家王晓华: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史耀斌: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刘佐: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张培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元伟: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苏晓鲁: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处长拟邀部分主讲专家王进: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泽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北京中鑫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著名纳税筹划实务专家计金标:原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兼税务学院院长、教授、著名税务及税收筹划专家刘桓: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著名税务专家、北京市地方税务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报》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孙海亭: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处长、著名税务征管及稽查专家汤贡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税收法学专家邢建平: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博士、著名财税专家杨虹: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收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著名税制专家杨志清: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著名税务专家、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理事高金平:世界税收联合会中国税收研究员、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学院教授、我国著名税收筹划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首席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梁俊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助理,税务筹划教研室主任黄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著名税务专家蔡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研究方向)博士著名财税专家三、课程设置(二)(参加本部分课程可申请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证书)模块七: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内部审计风险与控制,内审与外审的协作等。模块八: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企业设计内部控制的风险控制(设计内部控制的依据及其准备、设计内部控制的流程、设计内部控制关键环节),内部控制的评价(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其责任、内部控制评价的总流程和风险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风险管理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案例分析。模块九:信息系统审计IT风险管理模型与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准则、指南及程序,IT审计过程及方法,IT治理框架,IT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管理,IT政策、标准和程序。模块十:绩效评价与审计绩效审计的程序和内容,绩效审计的技术方法,绩效评价标准的选择,后续审计报告的编写,绩效审计案例分析。模块十一:舞弊审计与控制舞弊的种类与特征,舞弊审计的特点与趋势,虚假财务报告的分析及识别,舞弊审计的技术与方法。模块十二: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程序合规性检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与无效合同的甄别与审查,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预、决算审计,工程建设过程中反商业贿赂与基建财务舞弊调查与审计,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指标构建与评价,建设项目审计案例分析。四、本部分课程拟邀授课专家课程由财政部、审计署、国姿委、证监会、国家会计学院、南京审计学院及国际知名企业等单位具有多年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战经验的领导、专家亲临授课。部分专家如下:王光远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 福建审计厅副厅长时现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陈丹萍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崔振龙审计署重庆特派办 副特派员李小惠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杨雄胜 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陈宋生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主任 教授

134评论

你说过要一直在一起

一般采用的是佣金制度。每一个项目的一定比例作为佣金支付给你。

181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