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税务师怎么收费

倾尔良辰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5033

首页> 税务师> 青山税务师怎么收费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魅魅魅魅惑你征征征征服你

已采纳

A.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需要继续教育吗 犇考网小海为你解答: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考四个科目的人员(香港居民)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B. 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是否必须加入协会继续教育是怎么参加呢 要加入协会,否则成绩只能五年有效。加入后二年年检 一次,一次收五十元钱。 C. 刚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需要立刻继续教育吗 注会的继续教育分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的,一般情况下你要先注册成执业或非执业以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具体可以关注注协网站公告或咨询一下注协。 D. 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费用每年是多少每年都要做如何做不执业用不用每年后续教育全国后续收费都一样 根据相关规定,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收费标准与交费方法如下:1.使用安全盘的注册税务师免费。2.业务助理:100元人年。3.不在事务所工作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200元人年具体费用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相关负责部门,税务师后续教育方式分为脱产和非脱产两类。执业人员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今年改革了具体的后续教育费用还没下来。像这样的执业资格证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的。后续教育实在现实中各地的税务师协会举行的,你要是在他们多管理的区域他们会通知你的。不执业也要继续教育的,只不过是收取的费用要比执业的低很多。后续教育的费用是各个地方的协会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定的。 E. 2018年考了税务师两门合格可以免继续教育吗 当年考取初级会计职称,正常来说是可以免当年继续教育的每个省份的规定不一样,建议考生可以打当地财政局的电话咨询。大部分地区的财政局会有规定称初级全科或单科合格考生可抵免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也有一部分地区不看当年的初级成绩,不管合格不合格,都要再继续教育。 F. 税务师每年继续教育吗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版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权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考四个科目的人员(香港居民)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注册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中税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开展事务所所长及部门经理以下执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总结推广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检查、考核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 G. 注册税务师每年要继续教育培训么 注册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中税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开展事务所所长及部门经理以下执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总结推广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检查、考核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 H. 注册会计师要不要会计继续教育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第九条 非执业会员内每一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容)的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第八条,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 由此,注册会计师也得年年接受继续教育,且管理更为严格 I. 税务师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吗 注册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加继续教育内是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容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中税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开展事务所所长及部门经理以下执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总结推广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检查、考核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 J. 税务师考试后要继续教育吗什么时候,去哪里进行继续教育中税协《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如下:第四条: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第十一条:税务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三)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四)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五)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第十二条: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第十三条: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具体要求: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二、2020年税务师报名时间是哪天?目前2020年税务师报名时间还未公布,我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至2019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小伙伴们可以参考一下。2017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9:00至6月20日18:00。2018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00至6月20日18:00。2019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9:00至6月21日18:00。根据2017年至2019年的报名时间来看,2020年的税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可能为4月下旬至6月中下旬。如果小伙伴们想要报考2020年的考试,可以提前进行学习,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备战税务师。三、税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目前2020年的税务师报名条件还未公布,小奥为同学们整理了2019年的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在学习时,遇到不会做的难题, 可以借助优题宝这款APP可以查询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

173评论

梅花暖彻冬

目前,2021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时未公布,可以学习相关知识,祝您学业有成!(.网盘:Asasikiu )从往年报考情况来看,2018年-2019年税务师报名在4月-6月份进行,

54评论

薄荷心天然凉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法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四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三)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同级税务机关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收费项目。第六条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服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代理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二)代购普通发票;(三)代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四)代理减免税、申请退税;(五)代理建账记账;(六)代理税务行政复议;(七)税务咨询;(八)受聘税务顾问;(九)其他涉税服务业务。第七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第八条政府制定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以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确定。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税服务业务应由税务师事务所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并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涉税服务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税务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税务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涉税鉴证业务或者涉税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一条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因税务师事务所的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的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严格按照业务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第十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第十四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税务师事务所未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或采取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省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第十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税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规定执行。第十九条税务师事务所承接涉税业务,应当执行承接业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第二十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五)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六)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七)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税务师事务所或注册税务师存在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或注册税务师协会举报、投诉。第二十二条因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依据本办法制定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9年2月15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2370号)同时废止。

144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