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想瘦就不能享受想享受就不能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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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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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法(对境外所得免税)、扣除法(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低税法(对境外所得单独较低税率)、抵免法(只对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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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她比爱我还要多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

2.国际重复征税发生的原因

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

(2)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3)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3.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

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4.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

(1)免税法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抵免法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并汇总征税,但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本国居民就其外国来源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以此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71评论

你是让我坚强的理由

税收饶让抵免:亦称“影子税收抵免”,简称“税收饶让”或“饶让”。居住国(国籍国)政 府对跨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非国籍国)享受的税收减、免优惠视同在非居住国(非国籍国)已纳税,允许在本国纳税义务中冲抵。但由于该办法的实施也对居住国(国籍国)产生一定影响 ,涉及其利益,因而是否给予饶让抵免,须通过双方协商,并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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