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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栀北巷
【 #银行从业资格#导语】我发布“2020初级银行从业资格《公司信贷》考试大纲”供考生们参考学习,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有6个,分别是《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和《银行管理》。请看下文: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公司信贷》初级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试人员运用银行公司信贷领域相关知识,包括公司信贷基础知识、公司信贷操作流程、分析方法和管理要求,以及公司信贷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银行公司信贷基本业务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公司信贷 (一)掌握公司信贷的要素和种类; (二)熟悉公司信贷管理的原则、流程和组织架构; (三)了解开展绿色信贷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四)掌握公司信贷主要产品。 二、贷款申请受理和贷前调查 (一)熟悉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分类; (二)掌握面谈访问的内容和方式、内部意见反馈的步骤以及贷款意向阶段的材料准备和注意事项; (三)掌握贷前调查的方法和内容; (四)熟悉贷前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 三、借款需求分析 (一)熟悉借款需求分析的意义和借款需求的影响因素; (二)熟悉借款需求的分析方法,能够运用相关资料判断企业是否需要借款,以及借款需求是由何原因引起; (三)熟悉借款需求与负债结构的关系。 四、贷款环境风险分析 (一)熟悉区域风险的分析方法; (二)熟悉行业风险分析的基本方法。 五、客户分析与信用评级 (一)熟悉客户品质分析的内容和基本方法; (二)熟悉客户财务分析的内容和基本方法; (三)理解客户信用评级的对象、因素、方法和流程。 六、担保管理 (一)掌握贷款担保的分类、范围、原则和作用; (二)掌握贷款保证人的资格与评价,保证担保的一般规定、主要风险与管理要点,及银担业务合作的风险防范; (三)掌握抵押担保的设定条件、一般规定、主要风险及管理要点; (四)掌握质押担保的设定条件、一般规定、主要风险及管理要点,及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五)掌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押品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押品的实物管理与存续期管理。 七、信贷审批 (一)掌握信贷授权与审贷分离的相关内容; (二)掌握授信额度的决定因素和确定流程; (三)掌握贷款审查事项及审批要素。 八、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一)掌握贷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和管理要点; (二)掌握贷款发放的条件、原则和审查流程; (三)掌握贷款支付的类型、各类支付方式的条件和操作要点。 九、贷后管理 (一)掌握借款人贷后监控的基本内容; (二)掌握贷款用途及还款账户监控; (三)掌握保证人管理、抵(质)押品管理以及担保的补充机制; (四)掌握风险预警的程序、指标体系和处置; (五)掌握信贷业务到期处理的方法; (六)熟悉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十、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 (一)熟悉贷款风险分类的相关内容、对象、原则和标准; (二)熟悉贷款风险分类的方法。 十一、不良贷款管理 (一)掌握不良贷款的相关内容; (二)熟悉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 附录 (一)《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 (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 (三)《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第4号) (四)《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 (五)《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 (六)《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 (七)《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 (八)《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修订)》(银监发﹝2011﹞85号) (九)《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5〕5号) (十)《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十一)《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7〕16号) (十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 (十三)《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 (十四)《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56号) 如本考试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是2019年及以后一个时期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应考人员备考的重要资料,考试范围限定于大纲范围内,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
街头引路人
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及负债制约其资产总量及结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有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率、备付金比例、单个贷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股东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接受人民银行对其资产负债比例及其资产质量的检查和考核,以提高信贷资金效益,减少资产风险。信贷管理体制是指银行组织和管理信贷资金的基本模式,其核心内容包括信贷资金管理权限的划分和资金管理方式的选择。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3、恪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5、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或农户贷款证。6、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8、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及时上报各种贷款人所需资料。所有贷款均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结息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担保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当具备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质押担保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办理止付的,应依规进行止付登记。抵押、质押物应当符合《担保法》中抵押物、质押物条件,抵押、质押物价值必须足够清偿贷款本息。出质人、抵押财产共有人均须到场签约。严格执行先办理借款合同,后登记的操作程序。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市土地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登记,土地按实际出让价(指交国土局部分)的90%以内确认,划拔土地按现行市场出让价格的40%以内确认。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应同时抵押并登记。房产抵押须经市房产管理部门评估,并进行抵押登记,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房产按实际造价折旧后净值的50%以内确认。设备原则上仅限通用设备按购进价折旧后净值的40%以内确认,其他设备一律不得抵押。存单、银票质押按票面面值的90%以内确认,封仓、仓单质押价值不得少于贷款余额的2倍以上确认。对于抵押不足部分应追加落实有经济实力单位担保或联保。所有借款不论是保证、抵押都必须追加企业股东在最高额范围内联保。随着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持续增加,新增贷款劣变率高,不良贷款绝对额大,不良占比高,贷款风险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信用社在产业信息、员工素质、科技水平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有效管控风险的能力较差。为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增强对贷款风险的管控和化解能力,在学习先进商业银行(如国有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按照建立“监督管理、权力制衡、合规发放、正向激励、责任追究”的机制原则,提出新的信贷管理体制构架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