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记得猫先生
医生自由执业,就是获得执业资格的医生可以自主选择执业方式和执业机构,有选择“个体行医、合伙行医或者受聘于医院行医”的自由。公立医院是事业单位,公立医院的医生是“单位人”,要想自由流动,必须经过医院同意。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实行医生自由执业,医生依靠自己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获得相应的报酬,没有红包、回扣,没有过度医疗、大药方……中国早期医生也可以自由执业,只是到了后来才被收编到公立医院。张强医生认为,收编到公立医院的做法在特定时期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随着老百姓医疗需求多元化,它便很难满足社会的医疗需求,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越来越模糊,造成了有人感觉“看病贵”,有人花钱却买不到需要的医疗服务。而且受制于公立医院的体制之困,医生的医疗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医患纠纷也越来越多。而一旦医生自由执业,参与市场竞争,不但可以帮助医生提高医术竞争力,还可以让医生更加注重自己的品牌服务,而不敢乱开大药方、搞过度医疗。因而,恢复医生自由执业应该是医改的一个大方向。
我本冷血
依据《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是可以多点执业,但是要申请报批。根据文件精神, 一、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二、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分类管理:(一)医师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二)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备案内容包括医师姓名、执业类别、职称、工作时间和执业地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备案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管理,便于查询和监督。(三)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三、属于第二条第三项情形的,因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应当遵照《意见》提出的“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要求进行试点。四、拟开展以第二条第三项为主要内容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试点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中增加执业地点。(二)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三)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四)医师在执业前,应当与受聘的各医疗机构就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担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订协议。(五)试点必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师应当加强自律;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人员和工作安排,并采取相关医疗质量保障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医师需求信息,引导医师合理流动,并鼓励医师主动自愿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多点执业医师的注册、考核和监管,保证试点工作规范进行。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和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随时反馈我部医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