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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深海
上海证监局认为,刘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根据刘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万元,并对刘某处以万元罚款。
淡妆忘不了倪的忧伤
4月21日,又是一个平凡的周五,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决定对冯小树遭罚没亿元,并对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这一则处罚消息,金额十分吓人,被罚近5亿。
现年52岁的冯小树是浙江大学87级管理工程硕士,曾任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深交所上市推广部副总监和深交所中小板副总监(副处级),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一处副处长,深交所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等职务。冯小树最早就职于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并就投资中国股票市场的风险、进入国际证券市场的时机及挑战等话题在媒体上发表看法。1995年9月,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更名为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并入深交所,成为深交所的全资附属公司后,冯小树便转会深交所工作。
2005年至2007年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七届和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借调到北京担任两届的发审委委员,回到深交所后升任了发审监管部副总监。两三年前离职时,副处级级别。在业务方面,业内人士透露,冯小树在业务领域“口碑还不错”。冯小树对核准制下股票发审关注要点、股票发行申请被否公司情况、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与创业板市场建设等均有自己的观察见诸《深交所》杂志,其中关于发审会上公司被否的九大原因在网络上传播颇广。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官网刊发的一篇文章提到,2013年5月,冯小树还参与了浙大管理学院深圳校友联谊会的筹备。当年的7月27日,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深圳校友联谊会还组织了一场题为“发展制度改革与投资机会”的讲座,主讲人正是该学院87级管理工程硕士冯小树,他当时任职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广部副总监。在这场讲座中,冯小树介绍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分析了A股投资机会,并对中小板和创业版中典型企业的盈利情况业绩、利润和涨幅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最后,冯小树还和与会者讨论了证券改革与投资机会选择的问题,以及投资者们如何变通以应对政策变革等问题。
先后以岳母、配偶之妹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经过缜密细致的调查、审理工作,通过对复杂商业架构的层层剖析,对繁复资金往来情况的抽丝剥茧,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冯小树的本金是300万元,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亿元,获利金额达亿元。业内人士称,冯小树采用的“突击入股”方式是圈内惯用的利益输送与利益绑定方式。企业在上市之前让有权的或有资源的“关键人物”投机入股,为的就是与他们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上市成功的概率。“突击入股”是利益输送的灰色手段,不排除还有其他的权钱交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冯小树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知法犯法,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冯小树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的线索是在中央巡视组的巡视过程中获得的。张晓军透露,中央第7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了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
后续证监会可能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不过这仍有待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目前证监会对冯小树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曾经审核通过中国平安( +,买入)和招商轮(,买入)。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间,冯小树共计参与了43个项目的审核,其中34个IPO(首次公开发行)项目、3个增发项目、5个可转债(爱基,净值,资讯)项目、1个可分离债项目。34个IPO项目中,通过的27家、否决的6家、取消审核的1家。通过的IPO项目中包括中国平安(601318)、招商轮船(601872)、长城影视( +,买入)等。去年10月,证监会专门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也明确表示,针对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存在的监管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买卖股票问题,从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即日起,“只要再发现系统内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有违规买卖股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顶格处理,绝不姑息”。
海那么蓝花那么红
上海证监局披露了刘某违法买卖股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刘某先后任海通资管研究员、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监(主持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券商高管炒股7年盈利近5500万被查处“没一罚一”!如何解读此次处罚?
1、法律判定
上海证监局认为,刘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2、证券人员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这本是证券业内的一条铁律,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亦被《证券法》所明确禁止。不过,在利益驱动下,仍有部分证券从业人员试图挑战法律底线,最终被监管部门予以处罚。《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的通报情况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已有11名证券从业人员因“违法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等案由被处罚,处罚案件数量已超去年全年。
3、炒股发财实在不靠谱
炒股是需要打好提前量,要复盘,要对于明天的股票的走势做好应好,但是,做好应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臆想,臆想我今天的股票,一定能涨起来,一定能到什么价位。股票的关健是在变化,边走边看,而风险也是在这里,买入一只股票后,不能凭空想像,感觉能涨停,一定要根本技术、指标、量能、盘口、资金多方面去验证买入的理由和盈利的目标价,一旦有意外,及时止损。
后记: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各路消息满天飞,很多韭菜根本没有慧眼来识别,而迷信一步登天,特别现在很多不良庄家配合消息来收割散户,关注多一点都知道,虽然现在证监会查处严了很多,但自己一定要擦亮眼睛,躲开最易反人性的镰刀。(炒股有风险切行且珍惜)
看着你们的情侣资料想着我们的情侣回忆
来源:财联社记者 杨卉财联社6月9日讯(记者 杨卉)就在6月8日,广东证监局一天内发出两张同类罚单,处罚原因涉及代客户管理账户、为客户介绍他人进行账户管理。均指向券商违规频发的员工“代客炒股”相关问题。罚单显示,广发证券东莞长安证券营业部员工张俊,被广东证监局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违法事由为,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代客户管理账户并进行收益分成。同日另一份罚单则显示,天风证券东莞鸿福路证券营业部员工李东亮,介绍他人进行账户管理,并作为担保人签署相关协议。被监管部门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这一违规在经纪业务中出现频率较高,今年已有多家券商员工因“代客炒股”相关问题受到处罚,涉及券商包括华龙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华林证券等。广发证券员工“代客炒股”被罚证监会一向重视券商合规经营,分支机构作为券商与零售客户展业的一线领域,向来是监管严查的重点,从违规原因来看,相关从业人员违法代客理财、违规诱导开户、无证上岗、合规风险意识淡薄、管控缺位等都成为违规重灾区。根据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张俊在广发证券东莞长安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由其管理账户并进行收益分成,也即通常所说的“代客炒股”。张俊的行为违反了《廉洁从业规定》以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认定张俊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截止2021年底,广发证券共设立284家营业部,其中124家营业部在广东。近期广发证券各地营业部违规案例较多,2022年5月25日,广东证监局就公布一起对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员工周某新的处罚,因其履职过程中实时获取广发证券自营账户交易指令等未公开信息,利用此进行“炒股”交易达亿元,并明示他人进行趋同交易。2022年4月6日,广发证券泉州温陵路证券营业部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福建证监局指出,营业部个别员工存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便利的违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涉案员工亦被出具警示函。2022年1月24日,广发证券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员工陈军伟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因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天风证券员工介绍他人“账户管理”并提供担保李东亮在天风证东莞鸿福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介绍他人进行账户管理,并作为担保人签署相关协议。也就是介绍他人“代客炒股”并提供担保。李东亮的行为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认定李东亮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截止2021年末,天风证券共设立95家营业部,其中20家营业部在湖北。在研究业务的超额投入和持续深耕,成为天风证券的一张叫响名片。2020年1月15日,天风证券天津分公司因投顾业务推广环节未实行留痕管理及无证上岗等行为被天津证监局处罚。同时该分公司财富管理部负责人也因员工无证上岗一事受到波及,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代客炒股”成受罚高发地,合规管控趋严从今年发生的多起分支机构违规受罚情况来看,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炒股”并不鲜见,仅2022年,监管就已开出多张罚单。屡有营业部员工因代客炒股亏损而陷入纠纷,付出惨痛代价。2022年6月2日,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财富经理万波,在2021年1月14日-11月29日期间,万波接受客户委托资金60万元,最终导致账户亏损万元,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和万波开出罚单,并对万波处以10万元罚款。与华林证券员工相类似的是,2022年5月12日,四川证监局公布的一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龙证券一线员工周鹏飞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炒股,成交金额万元。在无违法所得的情况下,该员工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2022年4月14日,江苏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南京洪武北路营业部员工李某出具警示函,因其任职期间未能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私下接受他人委托进行股票买卖交易的行为。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也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2022年3月18日,河南证监局对某券商洛阳南昌路证券营业部员工杨某光开出警示函,由于其任职期间未能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清理受托买卖股票事项。同时,其所在营业部也因“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不规范、未及时报告重要事项等问题”,被证监局责令改正。2022年2月17日,天津证监局公布一则处罚决定,其中显示,中泰证券天津分公司王某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的行为,违反《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2年1月17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发证券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一陈姓员工出具警示函,遭罚原因为“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对此,记者咨询相关业内人士,在券商佣金战,服务同质化的今天,券商一线员工为了体现自己能让客户“赚到钱”的价值,进而促进证券账户开立,往往铤而走险“代客炒股”或介绍客户“代客炒股”。根据多数罚单来看,多数从业人员无相应违法所得也暂未获得相应收益,更多是“义务劳动”,但也有个别从业者为进一步获取“介绍费”或客户承诺的收益分成等。例如从本次罚单的情况来看,天风证券员工介绍他人炒股并提供担保,则有可能涉及给个人操盘手介绍炒股客户并提佣。民间有一些个人操盘手,自诩赚钱能力突出,有券商客户经理出于额外收益考虑,介绍客户,甚至会签订担保协议,承诺保障本金安全等。根据《证券法》要求,“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代客炒股本身明令禁止,无论是亏是赚,都将受到监管的惩处。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不能介绍他人代客炒股,更不能私下代客炒股,均是券商合规三令五申的行业铁律。目前火热的基金投顾业务,以及未来可能的股票投顾试点,或许有助于改善这一乱象,券商频频被罚的背后,是分支机构、营业部风控合规不足的体现,券商总部与分支机构本就存在管理触达延后、程序繁杂等问题,如何更好的管理好众多一线营业部,实现合规经营也是券商值得关注的问题。
贱男矫情
前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冯小树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买卖股票,被罚没亿元。
根据证监会的通报,深交所发行审核部前副总监冯小树,在证监会兼任发审委委员期间,通过在企业上市前突击入股、企业上市后高价抛出的方式,非法获利达亿元。依据《证券法》规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亿元,并顶格处以亿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据媒体报道,在冯小树之前,已有三位发审委委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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