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培训机构税务风险

白衣梦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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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着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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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合理避税可搜“捷税宝”——免费在线筹划顾问,政府支持包落地实施!免除您的税务风险!企业的税务风险具体如下:(一)竞争风险竞争风险主要是指纳税人没有全面认识到纳税筹划的作用,导致自身利益和竞争实力的降低,从而产生竞争不利风险。纳税筹划作为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企业能够利用筹划减轻税负,增加利润和整体效益,强化自身市场竞争实力,实现最大化价值。(二)经济风险经济风险主要是指纳税人因纳税筹划成本难以收回,承担法律责任而多支付和多交款项,从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捷税宝:一般纳税筹划成本包括公共协调费用支出、企业职工福利支出、工资、方案筹划代理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等。(三)经营风险对于纳税筹划方案而言,其主要是合理预测企业的经济活动,如果其基础出现较大变化,将会影响纳税筹划。例如在对利息费用进行纳税筹划时,如果采用财务杠杆效益,一旦企业资金或利率出现变化,企业将会面临严重的财务负担,影响利润的提高。(四)意识形态风险对于意识形态风险而言,其主要是指征纳双方在纳税筹划效果和目标等方面存在的认知,从而产生风险。捷税宝提醒:由于纳税人在其实际经营过程中往往会自己确定筹划方案及其实施,方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主要取决于税务机关对其认可度。(五)政策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受经济结构以及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税收政策也不断变化,从而适应经济的发展。纳税筹划作为一种事前筹划行为,其多是以现有的税收政策为依据来设计方案,如果税收政策出现变化,将会导致纳税筹划方案缺乏合理性与合法性,产生纳税筹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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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你心上

注册资本大会存在哪些税务风险?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在很多老板的眼中,注册资本历来代表公司的财力。所以好多老板为了取得客户的信任,将公司注册资本设定得很高。那么新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是不是越高越好呢?会存在哪些税务风险?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吧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简单地说,就是工商登记时的注册资本,你喜欢填多少都可以每个创业的老板在注册公司的时候,纠结注册资金是多一点好还是少一点好,害怕多了或者少了都会对公司的业务有影响,甚至有的老板,还会害怕注册资金的多少会对企业的税收有影响注册资金的多少会对企业税收有哪些影响呢?1、若是公司成立的过程中公司注册资金特别大,首先在税务人员来看,相对比较扎眼,关注点会特别显著,税务人员会产生一种这一家十个亿的公司成立2年了都没有营业收入,到底是干什么的?经营规模与产出明显不匹配,因此被评估和检查的,涉税隐患显著加大2、若是公司成立的过程中公司注册资金是认缴制的,在全体公司股东并没有规定分红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法》要求是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因此会影响到公司股东的分红,进而影响到分红的个税3、若是公司成立的过程中公司注册资金是认缴制的,应依据规章规定的限期来到位。各个公司股东严格按照规章的要求,向公司履行出资的义务。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实缴的部分,所相对应企业等额向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无法税前扣除可以参照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凡企业投资者在要求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向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要求限期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若是公司成立的情况下注册资金是认缴的,虽说并没有实缴,虽说按规定资金的印花税是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来计算,不过有的当地税务局也需要你根据注册资金缴纳印花税,因此也会产生印花税的涉税隐患5、若是公司成立的情况下注册资金是认缴的,在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情况下,有可能会给企业财务人员产生一种假象,也就是既然是认缴,投资成本为0元,这样的话我股东出让股权就可以0元出让,不过一定要留意自然人股权0元出让,并不意味着0元个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税务局会根据净资产核定法来重新核定股权卖价,因此也会带来个税的隐患注册资本如何填写最合适!注册新公司时,注册资金应按照发展需要来填写,但前提是必须要准备好那么多钱去验资,验资会耽误一两个星期,结束之后,验资账户上的钱会转入公司账户,此刻可以把部分钱取出来,剩余的部分是实际打算投入的钱注册资金的核心意义是规定公司的债务能力,这牵涉到法律上的东西,比如破产清算时的赔款、欠债等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册资金越高,越容易拉到大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1、打算投入20万,注册资金也只需要20万,于是按照资金总额填写20万2、只有20万,但生意规模一个单子就是30万,于是找朋友借80万,注册资金填写100万,验资结束后还给他如果是购入别人的公司,在不改变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不必验资。但如果因为某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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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问世俗

一、应收账款逾期二年,将失去胜诉权风险:应收账款逾期超过两年以上,可能无法收回,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予以支持。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超过诉讼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详见《民法通则》)也就是说,此条款应用到应收账款上,当约定的还款期限过了以后,必须在两年以内起诉,法律才可保护其合法权益;若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尽管其仍享有并可以行使起诉权,但失去了胜诉权,法院将以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丧失胜诉权后原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法律不再予以强制力保护,只能靠欠款单位的信用以及道德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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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

税务风险的概念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的可能性。而税务风险管理,则是防止和避免企业偷税漏税行为所采取的管理对策和措施。

税务风险的特点

1.主观性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同一涉税业务存在不同理解,这直接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同时,纳税业务在相关业务中表现出主观态度,不同税务机构对税收制度的理解大多不同,这都是税款征纳双方较难做到“沟通中的认同”。企业税务风险因此而出现,并且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大有小。

2.必然性

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任何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这一客观状况却与税收本身具备的强制性存在矛盾,在此中间,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导致企业和政府问的信息不对称。加上国家税收执法环境不断变化,以及企业管理者、财务工作者对相应政策法规理解程度的有限性,更使企业管理者难以完全规避税务风险,并使得风险对企业经营带来潜在的持续影响。

3.预先性

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与财务核算时,税务风险已然存在于企业实际缴纳各项税费之前的相关行为中。换言之,企业主观上实施的涉税相关业务计算与核算的调整等行为,导致其与税收政策、法规等出现矛盾甚至相互背离,也就是说,企业税务风险先于税务责任履行行为而存在。了解企业风险的预先性特征,有利于企业建立正确的税务风险控制时间观,以此及时掌握税收法规的制定及变动,切实降低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的识别

企业应定期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

一般而言,企业应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

1. 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

2. 涉税业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3. 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

4. 税务管理的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

5. 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6. 企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涉及和执行;

7. 企业面临的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8. 企业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遵从;

9. 其他有关风险因素。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价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

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企业所处宏观环境诱发税务风险

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有,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税收法规或地方法规的适用性与完整性,行业惯例,上级或股东的越权及违规行为等。具体来讲,经济环境、政策和法规环境、执法环境发生变化,以及社会意识、税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

为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等将会不断调整和更新,在对财务、税收知识进行理解、认知、掌握和运用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难免因为对新出台的政策理解出现偏差而给企业带来风险;不同税务执法机构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往存在不同看法,尤其在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税务机关在涉税实务中具有的自由裁量权,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可能性。

(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经营者税务规划及其对税务风险的态度,企业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经营模式或业务流程,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与相互制衡,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与执行,企业信息的基础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监督机制有效性等。当前,企业管理者涉税意识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偏低、内部审计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以及近年来税务代理服务的出现,都是企业在微观上所面临税务风险的主要因素。

企业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对经营状况了解有限以及对税务筹划理解扭曲,导致企业涉税行为出现偏差;财务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是保证涉税资料真实、科学、合法的重要砝码,也是企业正确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如果财务人员工作失误过多,企业便会遇到较大的税务风险;企业内审是否健全,关系到税务风险水平的高低,内部审计工作失效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同时极易造成企业非蓄意的税收违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也会给企业带来深层次的涉税缺陷;税务代理机构鱼龙混杂,业务人员能力有限、素质偏低的现状,使得多数代理机构服务只局限于代理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小型业户的建账和记账等简单的事务性工作,对企业税收筹划和咨询等较为复杂的代理业务则较难开展。

税务风险的防范

(一)健全制度基础

1.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当前,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完善,税收制度也逐渐健全,但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工作者须把握上述差异,尽量做到正确纳税,这一客观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即企业应致力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在严格把握传统财务内控手段的前提下,对现代化知识技术)JDP_充分利用,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控制的内部财务报告组织信息系统。

2.健全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即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代理范围内,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目前,我国多数税务代理机构与税务机关有着较大联系,为促进税务代理事业更好发展,税务代理机构应依照行业性的统一管理,在代理范围、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逐步规范,并逐渐成长为独立执业、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社会中介组织。

(二)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

1.明确纳税人权利

在实际的税务管理过程中,税收往往只注重纳税人需履行的依法纳税义务,对纳税人的权利则较为忽略。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不断提高对纳税权利的关注度,为实现任何经济个体能从缴税安排中获益,政府应对纳税人的权利加以明确。

2.正确评价税务风险

评估预测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积极识别和评价企业未来的税务风险,综合利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全面、系统地预测企业内外环境的各种资料及财务数据。比如分析税务风险的可能性、严重性及影 响程度,以了解税务风险产生的负面作用。

3.适时监控税务风险

以正确评价税务风险为基础,企业还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适时监控,尤其在纳税义务发生前,对企业经营全过程进行系统性审阅和合理性策划,尽可能实现企业税务的零风险。在实施监控行为的具体过程中,要合理、合法地审阅纳税事项,合理规划纳税事项的实施策略等,并对纳税模式不断分析和调整,测定其税收负担,制定相应可行的纳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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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趣小外套

税收筹划的风险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执法风险等一、政策风险。政策风险由税收筹划对政策的依赖性所引起,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1)政策选择风险。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筹划人对政策精神的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要严格按照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去理解,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同时必须注意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的有效力的解释,才能准确把握税法。(2)政策调整风险。我国市场经济在蓬勃发展,为了适应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税收政策必然要随之进行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难度,甚至可以使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无法实现。(3)政策模糊风险。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外,还有大量的由有关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的税收行政规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依据这些行政规章开展税收筹划,就有可能因为对这些行政规章体现的税法精神理解错误而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二、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受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税收政策执行偏差。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界限比较模糊,从本质上来说,税务筹划是合法的,而避税是不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的,但在确认税务筹划合法性时却客观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如果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法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避税,那么纳税人所进行的“税务筹划”带来的就不是任何税收上的收益,相反,可能会因为其行为的不合理或违法而被税务机关处罚,从而付出较大的代价。也可能有的企业明显违法的税务筹划没被税务机关发现、查处,但却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务筹划风险埋下隐患。三、经营损益风险政府课税(尤其是所得税)体现政府对企业即得利益的分享,但政府并未承诺承担经营损失风险的责任,尽管税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用以后实现的利润(税前利润)补偿前期发生的经营亏损。这样,政府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企业不署名的“合伙者”,企业盈利,政府通过征税获取一部分利润;而企业亏损,政府因允许企业延期弥补亏损而相应承担了部分风险。但这种“风险分担”是以企业在以后限定期间内拥有充分获利能力为假定前提的,否则,一切风险损失将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即使是前一种情况,由于抵补损失的来源并非来自企业以前年度盈利,不是已缴税款的返还(我国税法不允许亏损前溯),而是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这说明国家税收的立法意识在总体上是倾斜于政府的。企业承担了大部分损失(按现行33%的所得税率,企业承担的是67%)。四、投资扭曲风险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应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一种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这种因课税而使纳税人被迫改变投资行为而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即为投资扭曲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说,税收非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除上述风险外,还有因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的条件执行不到位等产生的风险。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税务筹划的预先筹划性与筹划方案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因素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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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澜潮生

企业的税务风险具体如下(一)竞争风险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全面认识不够全面,导致自身利益和竞争力下降,从而产生竞争不利风险。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可以通过筹划降低税收负担,提高利润和整体效益,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价值最大化。(二)经济风险纳税人因纳税筹划成本难以收回,承担法律责任,多付多付,造成经济损失。捷税宝:一般纳税筹划成本包括公共协调费、企业员工福利费、工资、计划代理费等。(三)经营风险在纳税计划方案中,主要是合理预测企业的经济活动,其基础发生很大变化会影响纳税计划。例如,在计划利息费用时,采用财务杠杆利益,企业资金和利率发生变化,企业面临严重的财务负担,影响利润的提高。(四)意识形态风险思想意识风险中,主体征收主体对纳税计划的效果和目的存在认识,产生风险。注意到纳税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自行决定计划方案及其实施,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主要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程度。(五)政策风险由于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受经济结构和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变化,以适应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作为一种预先规划行为,大多是根据现有的税收政策来设计的,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会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产生税收筹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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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如风

1:拿来主义的税收筹划方案风险。百度或者网上搜到的筹划方案,本身就是一种风险。这些所谓筹划秘籍,本人也曾看过,有的税收政策都是“几百年”之前的,有的筹划方案压根无法落地。2:税收筹划能否落地,靠的不是相关领导的口头承诺。必须有税收政策法律作为支持,否则很多案例都是某县级或园区,为了招商引资,承诺税收优惠,甚至出台税收条文。但是后续经不起检查。3:税收筹划的风险,税收筹划是商业运作的一项内容,但是不是唯一考虑内容。不能为了筹划而筹划,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先满足商业运作,如果商业模式发生改变,则税收筹划可能需要改变,或此前筹划需要推导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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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势汹汹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一般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扩展资料

税务风险几乎是所有纳税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比,由于经济规模大,业务范围广,重大事项多,社会关注度高等原因,其潜在的税务风险更多,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更高,造成的损失更大。

第一,用企业管理代替税务管理。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绝对控股或全资持股,在股权、财产、经营等方面,有很大的影响力,不自觉地把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同公司,当作一个企业看待,在并购重组、资产划转等方面,习惯采用无偿划转等方式。

尽管在企业管理上可以将不同的法人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对待,但在税务管理上,不同的法人企业,甚至不同的分公司之间,都可能是一个个独立的纳税人,相互之间的经济往来。

应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税法一般不承认无偿划转。企业统一管理和税务区别管理的矛盾,导致许多潜在的风险。

第二,用情理观念代替税法规定。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时,很多大企业往往首先从情与理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税法的规定出发。情与法之间,理与法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一定合法。

比如,企业自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虽然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征的现象,但严格来讲,应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之所以给企业支付部分费用,是因为企业给税务机关提供代理服务了。

一些纳税人从情理的角度出发,认为税务机关支付的手续费不应征税,税务风险由此产生。涉税问题的处理,首先应该从税法的规定出发,将税法作为判定是否应该纳税的统一尺度,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法大于情,法大于理。当然,不合情、不合理的规定,也应适当调整。

第三,观念更新落后于征管的进步。税务机关不断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思想观念等方面强化依法征税,征管的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随着金税工程的实施,税务机关已经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征管系统,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更是要求纳税人将更多的涉税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

同时,税务机关不断完善依法征税的制度建设,税务人员随意执法的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与征管环境的变化相比,有的纳税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习惯,遇到涉税问题,不是分析原因。

避免再犯,而是通过传统的找人“摆平”的方式,尽管可能暂时平息事态,但以后还是难免再次爆发,导致更大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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