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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温存
法律分析: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废止,根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鼓励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并未废止《企业会计制度》。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所以首先上市公司不再使用《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如果其他企业,也就是费上市公司执行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那么也就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其他企业不执行新的会计准则,那么还得使用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几轮岁月葬枯颜
1、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文废止2、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时,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一律实行,其他企业鼓励实行3、2013年财会[2011]17号,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使用范围及可选项做了规定:一、小微型企业在2013年1月1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鼓励提前执行,小微型企业按标准为年销售额2000万以下,职工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二、小微型企业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里选择,可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不能从《企业会计准则》转为《小企业会计准则》4、现不选择以上两个准则的企业,从理论上讲只存在民营的非上市的中型及以上的企业了,而大中型企业财务部门对财税革新是关注度更高,大部分大中型企业都已经在06年鼓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自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了。5、结论:企业会计制度从理论上还能用,但还在使用的基本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