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试用期题初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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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美却是我女神他不帅却是我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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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领!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结构详解及考分占比上元会计2019年12月26日想要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必须要有所侧重,知道哪里是重点、哪里是难点才能够合理的安排备考。今天帮助广大考生透彻理解一下初级会计考试大纲结构,请继续往下看!01考试大纲基本结构初级会计实务《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相对较难,有三分之二的分数需要核算,出题的灵活性很大,有可能是考试里面的拦路虎。会计基础部分知识构成:会计概述,共一个章节。重要性:是学习后面章节内容的基础。章节概览:第1章——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需要对相关管理论知识的理解以及对文字表述细节的掌握。财务会计部分知识构成:六大会计要素+财务报表,共五个章节。重要性:考试大纲的核心,考试的重点。章节概览:第2章~第5章——分别对各要素进行系统阐述,考生应重点掌握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熟练掌握这四章的内容是学习第6章的基础.管理会计部分知识构成:管理会计概述,产品成本核算与计算,共一个章节。重要性:重难点。章节概览:第7章——了管理会计的相关理论知识,多种费用的分配,以及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重点掌握不同费用的分配方法,以及各类成本计算方法之间的比较。政府会计部分知识构成:政府会计基本准则与政府单位会计核算,共一个章节。重要性:非重点章节。章节概览:第8章——阐述政府会计的基本准则及政府单位会计核算的相关基础知识,应重点关注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差异以及政府单位常见业务的核算。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在整个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重要性比较大。非税部分非税法章节涉及民商法、诉讼与非诉讼法、行政法、社会法等内容,这部分内容从宏观来看部门法体系庞杂,从微观来看法律法规包罗万象。此四章的最大特点是彼此独立,因此先从哪章入手开始学习,其实并不影响学习体验。税法部分税法章节其中税收实体法部分的税种完整,包含了增值税与消费税两个完整的流转税税种、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两个独立的所得税税种,还包括针对财产、行为和资源等征税的十四项小税种和一项附加费。税收程序法部分为第七章,包含了税款征收管理过程中的各个节点。02章节分值占比备考建议:第二、五、七章是考试最重要的章节,也是考大题(不定项选择题)的必考章节,考生务必在理解的基础上牢记相关知识点;第三、四、六章是考试比较重要的章节,也是考大题可能的章节,考生最好能掌握每个考点;第一、八章是考试的一般重要章节,不会考大题,考生需要多记忆相关考点。备考建议:复习难度和分值比重并不成正比。需要考生注意的是,非重点章中亦有重要考点、甚至必考考点,绝不能整章放弃。至于每一章的具体考点,也是考生得分需要经受的考验。03核心考点清单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会计概述会计职能和目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等式、会计科目、借贷记账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账务处理程序、财产清查、财务报告。第二章 资产应收账款的内容及账务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存货清查及减值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处置、清查及减值、无形资产的取得及摊销、其他应收款。第三章 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税费。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股本)溢价、留存收益。第五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销售材料的账务处理、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收入、合同成本、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核算、营业外收支的核算、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本年利润。第六章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组成、资产负债表的填列、利润表的编制。第七章 管理会计基础管理会计概述、材料、燃料、动力、职工薪酬的归集和分配、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核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生产费用分配。第八章 政府会计基础政府会计概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非财政拨款收支业务、预算结转结余及分配业务、资产业务、净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卡、网上支付、国内信用证、预付卡。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税法要素、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收入总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税前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不得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关税。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发票管理、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税务行政复议。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期、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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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泪倾尽一世孤单

【导读】对于劳动合同,想必大家并不陌生,我们在企业工作的时候,都是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相互之间遵守一定的规定和制度,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员工的利益,也是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石,因为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劳动合同,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劳动合同

提问内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解答: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10年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2)2次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简称“劳动者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例-多项选择题】2008年以来,甲公司与下列职工均已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公司应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A.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能够胜任的李某

B.因交通违章承担行政责任的范某

C.患病休假,痊愈后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王某

D.同时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甲公司提出立即改正的张某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李某经培训能够胜任);

(2)选项B: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的;

(3)选项C: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王某可以从事原工作);

(4)选项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张某已经立即改正)。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劳动合同,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122评论

我还是喜欢你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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