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诚信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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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可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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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准则,质量控制准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和保证。结合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可参考制定以下制度:业务承接规定,审计人员委派制度,签订业务约定书须知,审计计划编制规定,审计外勤工作管理规定,审计取证注意事项,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及复核制度,审计报告撰写及复核制度,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报告制度,服务守则,人员考核与晋升办法等。会计师事务所应切实培养职员的质量控制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 2.加强人员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归根结底还是人的质量控制。人的素质提高了,人员管好用好了,审计工作质量自然就上去了。 (1)领导人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对审计工作具有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在工作中应时刻强调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2)针对不同的审计顶目选派合格的顶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整个审计项目实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工作贯穿审计项目的始终。在审计计划阶段,要负责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编制审计计划,并随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在实施阶段,要负责对顶目小组的现场管理,督导和复核助理人员的工作,负责与客户的接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并上报;在完成阶段,要负责整理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差异,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负责编写审计报告并复核等。因此,项目经理的素质及能力直接影响到审计项目的质量。 (3)合理选派业务助理人员。在审计工作中,业务助理人员的选派也不容忽视。在外勤工作中,助理人员承担着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助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学识、职业判断能力及与项目经理的配合程度等都对审计项目质量有较大的影响。目前,由干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中没有对助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加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每年年初1-4日份的工作"忙季",从社会招聘大量人员做审计工作,这些人员层次良萎不齐,素质相差悬殊,又没有经过正规的审计工作培训,因此大大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 3.编制质量控制作业图。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办公室张贴质量控制作业图,使整个审计工作步骤清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威力强化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值得在会计师事务所大力推厂。其简易图表参考如上图。4.及时总结审计工作。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项目经理都应对本次审计工作进行总结,简要阐述本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指明今后类似审计工作中应注意事项。除对不同审计项目进行总结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对不同行业、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审计总结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宝贵财富,对今后的工作有极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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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是归途归途尽日暮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明确质量控制制度的最终责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起着决定作用。为此,这些政策和程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2.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执行任何类型的业务,都应当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若不能合理保证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得到遵守,就无法保证业务质量。需要注意的是,执行鉴证业务,还应当遵守独立性要求。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接受与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活动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防范业务风险的重要环节。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人力资源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在实务中,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每项业务都是委派给项目组具体办理的,委派项目组是否得当,直接关系的业务完成的质量。5.业务执行业务执行是编制和实施业务计划,形成和报告业务结果的总称。对业务质量有直接重大影响,是业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具体涉及到下面几个方面:(1)指导、监督与复核项目合伙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监督与复核。(2)咨询项目组在业务执行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当这些问题和事项在项目组内不能得到解决时,需要向项目组之外的适当人员咨询。(3)意见分歧在业务执行中,可能会出现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会计师事务所对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特定业务,要求由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如果项目合伙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且重大事项未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6.业务工作底稿无论业务工作底稿存在于纸质、电子还是其他介质,会计师事务所都应当针对业务工作底稿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控制,以实现下列目的:(1)使业务工作底稿清晰地显示其生成、修改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2)在业务的所有阶段,尤其是在项目组成员共享信息或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员时,保护信息的完整性;(3)防止未经授权改动业务工作底稿;(4)仅允许项目组和其他经授权的人员为适当履行职责而接触业务工作底稿。7.监控监控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对于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起着重要作用。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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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您好,158教育在线为您服务有很多相关的涉及到了此。其主要观点可归纳如下: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使CPA缺乏独立性;法规不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各级政府的不当干预;审计定价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不到位等。这些研究从多角度,有针对性的指出了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对于有关部门对症下药,采取相关办法,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有较大的价值。但由于这些研究的论述所占角度比较多,从多个不同的方面来论述,因此观点比较庞杂,在系统性、条理性方面有稍许欠缺。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将沿着人的行为路线来分析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即从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再到最终行为实施这一路线,对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论述。本文力求比较系统并有条理地分析和阐述导致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指出其中的关键因素及次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遏制我国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提高其执业诚信水平的基本办法。旨在为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和办法提供一点参考。一、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CPA产生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CPA的审计要服务于众多的会计信息运用者,如: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者等,即CPA的审计是服务于公众的,因此审计的实际委托人应该是公众。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实际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进行协商签约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实际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的人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这即为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在这种存在天然缺陷的审计模式下,由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即上市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某家会计师事务所来对自身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上市公司即成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他要靠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获得报酬来支持其生存和。因此注册会计师有充分的理由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换句话说,作为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方??会计师事务所会本能地产生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对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是一个考验。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有些注册会计师就或多或少地产生了袒护被审单位不良会计行为,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往往会激发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追根溯源,这些情形是由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所导致的。由此可见,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二、一系列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而从行为动机到行为选择还有一个抉择的过程。当注册会计师发现上市公司有掩饰其不良会计行为的意图时,其面临两个选择,分别为:1、偏袒客户,与上市公司合作,出具虚假审计报告;2、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计上市公司的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下面我们将把CPA作为一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的经济人,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角度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从而阐明其如何进行抉择并最终进行其行为选择,并揭示这一抉择过程的影响因素。(一)对第一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花费非常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成审计工作,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CPA面临的成本或风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其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行的是行业自律监管体系,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会员进行监督和管理。质量复核是行业协会的一项自律性监管制度。但是这种质量复核方式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在全国每年1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中,只有少数被抽查到。这就导致事务所存有侥幸心理,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CPA可能会出具虚假审计报。可见,我国现在对于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察力度还是很不够的,从而使注册会计师愿意铤而走险。2、可能要承担的责任及到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法规有《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刑法》。虽然所立的法规比较多,但是这些法规对于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即CPA的造假成本太低。我国《刑法》规定,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罪,轻者判5年,重者判5至10年,并处罚金;《证券法》也规定,因中介机构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介机构要负赔偿责任。然而,注册会计师违反上述条款的案件虽然屡有发生,但绝大多数处罚还停留在罚款、停止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层面上。而罚款这种经济上处罚的成本,与注册会计师从被审上市公司得到的比较高的审计收入相比,就显得比较微小了,因而难以起到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作用。由此可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即违法成本较低,无疑助长了一部分职业道德不高的事务所及CPA的投机冒险行为,使其敢于顶风作案,从而在客观上助长了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当然,随着我国在这方面民事赔偿制度的健全,未来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3、声誉、信用等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审计也是一种产品,也存在着市场竞争,其存在的关键是审计产品的质量,而声誉则是审计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从上来讲,CPA及师事务所应该公正执业,努力保持其良好的信誉,因为对于中介组织来说,信誉对其生存及持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就没有了立足之本。然而,从我国的状况来看,整个的诚信体系严重滞后于发展的内在要求。由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对于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并没有形成足够的警戒和约束作用,即信誉降低所引致的成本比较低。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中介机构为了一己私利,置职业道德于不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于不顾、置自身作为一个信用行业的名誉于不顾,沦为了上市公司作假的帮凶。事实上,信用的恶化加剧了上市公司与CPA合谋的会计造假,也严重阻碍了经济的良性发展。综上可见,若CPA做第一种选择,即CPA选择与上市公司串通舞弊,发表虚假审计报告以掩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问题,那么他的收益是获得比较满意的审计收入,并与客户建立较好的合作关系,其面临的风险和成本包括: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出的风险、要承担的责任、声誉、信用等受到的负面影响。总的来说,这些成本相对于收益来说是比较小的。(二)对第二种选择进行成本效益如果CPA做第二种选择,即CPA选择遵守职业道德,尽可能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获得收益就是保持其职业操守,并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但是由于我国还缺乏一个公正、客观且有影响力的中介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因此这种无形收益要真正转化为经济收益,还存在一些难度。此时,CPA面临的成本是:失去客户,收入减少。我国审计业务处于买方市场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有较强的依赖性,因此这种失去客户的成本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是比较大的。从我国审计市场的供给来看,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偏小、业务收入偏低。许多哦事务所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综上可见,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与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审查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并对其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经济上的收益几乎没有,而其成本,却是比较大的。(三)对两种选择的成本效益进行比较比较两种选择的成本和效益,第一种选择即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从收益和成本方面均优于第二种选择。因此,作为理性人的CPA很有可能会做第一种选择。所以我们认为,一系列体制的约束及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三、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因而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为了确保事务所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根据国际惯例,财政部制定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然而,通过分析已经暴露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审计失败案例(如:大庆联谊、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银广夏等)可以发现,注册会计师之所以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并导致审计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注册会计师未能尽职尽责,执行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而造成的。事务所制定适合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其初衷是要合理保证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但事实表明,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保证作用。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则意味着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失效。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形式重于实质。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的核心。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不严,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不能得到有效的防范,这样以来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就得以实施了。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的不到位很可能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如:因某一个人或某一部门的原因而使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受损甚至破产。四、综上所述,审计委托模式的天然缺陷导致了CPA产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动机CPA监督体制落后、违法惩治力度不足、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控制机制的失效导致CPA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选择;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最终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得以实施。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的启示:有关监管部门可以从导致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诸多因素出发,来制定相应的应对办法,消灭或削弱这些诱发因素,从而遏制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这一行为。我们认为改进审计委托模式是比较困难的,比较切实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健全并完善对CPA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体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快建设中介组织的信用评价体系。如有疑问,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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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有一心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主要内容:

质量控制准则,质量控制准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和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应切实培养职员的质量控制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

2、加强人员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归根结底还是人的质量控制。人的素质提高了,人员管好用好了,审计工作质量自然就上去了。

3、编制质量控制作业图。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办公室张贴质量控制作业图,使整个审计工作步骤清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威力强化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值得在会计师事务所大力推厂。其简易图表参考如上图。

4、及时总结审计工作。每一个审计项目结束,项目经理都应对本次审计工作进行总结,简要阐述本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和采取的相应措施,指明今后类似审计工作中应注意事项。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及其他要求:

(一)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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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天涯四海为家

会计诚信是我国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障,是会计行业发展的奠基石,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安身立命之本。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会计诚信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会计诚信论文篇1 浅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 摘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责就是要对市场信息的质量做出评价,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性的保障作用。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的危机导致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下降,整个行业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本文首先论述了诚信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然后分析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形成的原因,最后提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诚信危机 自1990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至今,我国的证券市场已走过了10多年的光辉历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证券市场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信息的质量,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责就是要对市场信息的质量做出评价,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性的保障作用。 然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重大案件(从早期的琼民源开始,到东方锅炉、ST红光、大庆联谊、郑百文,一直到近期的银广夏、蓝田股份、麦科特等)频频爆发,涉案注册会计师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尽管上市公司造假行为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认,有关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不慎、知情不报,甚至串通舞弊等行为是对舞弊者极大的纵容。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的危机导致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下降,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丧失了信任,整个行业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这应该引起我们所有会计人的深思。 诚信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注册会计师是会计报表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在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应当事者的需求而产生的。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所有者相分离,双方了解到的会计信息显然不对称,尤其是所有者中占绝大多数的中小股东,不可能也无法直接了解和验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这样就需要会计专业人士通过提供专业服务来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在现实中,诚信对于信息不对称比信息对称尤为重要,因为信息不对称极容易出现欺现象。有两种情况可避免这种欺现象的发生。要么掌握信息的一方讲诚信,要么不掌握信息的一方聘请一个讲诚信的第三者进行鉴证,注册会计师就是作为这样一个讲诚信的第三者而产生的。可见,诚信是这个行业存在的不可动摇的根基。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产品质量”的直接标志。诚信是极其重要的经营理念,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产品”,就是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评价,这正是“诚信”的内涵。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双刃剑”。注册会计师行业要发展,不仅自己要讲诚信,而且要通过专业服务来判断别人是否诚信,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充当好一般意义上的诚信履行者,同时又要充当好市场交易公平性的判断者和鉴证者。判断别人诚信,首先自己要诚信,反过来讲,自己是否诚信也取决于能否客观、真实地评价别人的诚信。只有这两个方面的诚信做到、做好,才能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壮大。 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成因分析 体制结构不完善。从体制上来看,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缺乏诚信的主要原因。在我国的企业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企业产权不清等等,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企业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为虚假会计信息的滋生提供了天然土壤。可以想象,要让注册会计师在诸如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中保持超然独立的地位是何其艰难! 信息不对称和法制不健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要通过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来进行,信息量空前增大,且瞬息万变。加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没有形成一套有效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开、公正和有效传递,这就使得市场交易主体,如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之间,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部门之间,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注册会计师与普通投资者之间,所了解的信息不对称,这就给失信和欺诈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法制不健全、政府监管能力不足、舆论监督不力等因素,又使得失信者难以受到应有的惩罚,即使受到惩罚,所付出的成本远远小于其因失信而得到的收益。这种失信的成本和收益的不对称性就使得失信从可能转化为现实。 事务所体制改革不彻底,数量过多、规模过小,“诚信”难以立足。脱钩改制后事务所在人事、投资等方面从形式上和法律上脱离了原挂靠单位。但是,会计师事务所是“人合公司”,而非资合公司,其生命力在于它的“人力资本”,而“非人力资本”投资没有什么特别作用。因此,有限责任所的“资本金”既对事务所的经营发挥不出“资本”实质上的意义,又对出资人失信形不成多少约束力,真正对事务所失信的约束力应该是“人力资本”。可以说,有限责任这种组织制度是产生“诚信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我国的民族具有“重关系、轻规则”的鲜明特征,人们太多的依赖于关系导向权力运作和人情世故。尽管这种传统在当今社会受到强烈冲击,但就现实工作、生活而言,这种传统的基本价值并没有离我们而去。对于刚刚从行政权力笼罩下脱离出来的事务所,更多的是注重“关系”、“人情”,再加上“有限责任”作“保障”,在冒风险而获得眼前利益和讲诚信注重长远发展的选择上,更多的必然选择前者。另外,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过多,尤其是有限责任所多,规模过小,这些也是形成“诚信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几点建议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改善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的外部环境。要让注册会计师真正能够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实施公正独立的财务审计,首先必须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治理结构,彻底解决企业治理结构问题。 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增加职业道德规范的可操作性。在现实的“诚信危机”中,除“审计失败”引起的恶性案件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低价竞争”、“支付佣金”、“接下家”、“卖审计意见”等事件比比皆是,这些大量的没有触犯法律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失信行为,应该通过职业道德机制来解决。因此,需要尽快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在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现象时严惩不怠,使职业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完善后续教育体系,使诚信教育落到实处。我国目前尽管出台了《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基本准则》,并在后续教育的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投入很大,但其规范体系明显滞后,不少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弄虚作假或流于形式,教学方法的单一不能使教学内容很好的消化吸收,职业道德教育就更是“虚无缥缈”了。因此,在完善后续教育规范体系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必要时要采用灌输的方式,让诚信的理念扎根于每位注册会计师的心中。同时还要加大社会的正面宣传工作,营造出“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失信者在舆论上能处处被监督、时时受遣责。 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为基础的规范的信用体系。规范的信用体系就是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上,即从制度上保证“诚信”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的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成本,不仅要受到舆论的谴责,更要付出经济上的代价。这就为注册会计师信用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为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信用体系。只有建立起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才能在此基础上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信用体系,以制度约束注册会计师的失信行为。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先进经验,以推动我国会计服务市场信用制度的早日建立和完善。 加快以“合伙制”和“独立执业人”为目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改革步伐。要想让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真正“道德”起来、“诚信”起来,必须要让注册会计师承担“无限”的财产责任;必须要斩断隐藏在会计师事务所背后的“权力干预”之手;必须要建立一种体制,使它能够给那些既有益于个人利益,又有助于他人获益的品质提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控制那些损人利己的恶劣品质和行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就是要加大出资人的“责任”,以促使其提高风险意识和职业质量。要从“体制”上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品质,让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把提高执业质量,遵守职业道德变成一种自觉行为,从而促进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年轻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只有把“诚信”作为自己的灵魂,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重塑诚信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任重道远。让我们为之共同努力吧! 参考资料: 1.阎达五,《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孙铮,《论证券市场管理的会计规范》,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3.张为国、陆德明,《评“安然事件”对会计的影响》,《财务与会计》,2002年第7期 4.张育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制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 5.陆晓辉,《社会环境对会计信息的影响》,《财务与会计》,2002年第7期 6.周英顶,《安然事件引发的会计学思考》,《广东审计》,2002年第5期 有关会计诚信论文篇2 浅析会计工作的诚信问题 [摘要]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信用问题越来越显露出来,并已经成为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就我国会计诚信问题形成的原因,以及如何重新塑造会计诚信做了分析,旨在呼唤会计诚信的回归。 [关键词]会计工作 诚信 会计信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会计工作日益重要。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会计诚信问题则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诚信是市场经济领域中一项基础性的行为规范,是会计工作的灵魂。会计诚信问题不仅会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而且严重威胁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近年来,国内外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会计诚信问题的普遍关注,会计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这些国外、国内的会计假案的出现充分证明了诚信是会计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会计行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立身之本,是会计工作的命脉。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会计工作失去了诚信呢? 一、什么是会计诚信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会计诚信是指会计行为的诚实守信,具体就是会计工作人员按企业客观经营状况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向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并且该信息是企业经营者做出正确生产经营决策的基础,是投资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人们往往把会计诚信片面地理解为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实际上会计诚信既包括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也包括企业行为,且企业行为占主导地位。 二、会计诚信问题存在的原因 1.利益驱动,诱发造假行为 我国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某些企业趁机混水摸鱼,他们往往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根本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会计事项,特别是在收入、成本等相关业务上根本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或谨慎性原则进行处理;不按规定进行规范的摊销、预提;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或支出;人为地操纵成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利润分配方法,从而掩盖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对于那些准备上市或者已上市的公司来讲,只要按照融资条件做出一份漂亮的报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资金。 2.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追求虚假经营业绩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原因,“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的现象屡见不鲜。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都是由上级政府直接任命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形成了一大批“官员企业家”,虽然企业内部均形成了包括职代会、党委、工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但在具体运作中存在不少问题。某些企业的领导人为了完成上级下达考核指标,强令会计人员调整会计账目,虚列收支,假账真算或真账假算,借以取荣誉,捞取政治资本。可见,企业结构的缺陷,片面追求虚假业绩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3.监管不力,成本效益失衡 我国目前涉及会计诚信问题的法律很多,如《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但在执行中真正受到处罚的却很少。对个人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惩处最重的是,对披露信息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其他是“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金”(人大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造假与普通商品一样,虚假的会计信息也存在供给与需求。对于造假者而言,只要造假的收益大于成本,造假者就肯定会做出造假的选择。迄今为止,监管部门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来应对会计信息造假,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由于造假收益明显大于成本,加之监管不力,造假之风愈演愈烈,形成了“不假反而假”的怪现象。这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4.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不能实事求是,恪守会计职业道德,不能坚持依法办事,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中饱私囊;有的会计人员为了追求金钱利益、个人享乐,经不起物质、权利的诱惑,在道德观念上出现偏差、蜕化甚至沦丧;还有的会计人员对领导人伪造、篡改会计数据敢怒不敢言,对会计工作缺乏信心,认为反正不是自己的事,避之甚远,从而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另外,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还在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监督失控,内部管理混乱。如有些企业对财产物资缺乏严格控制,从而导致很多财物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可见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是会计诚信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三、关于会计诚信问题的几点建议 1.重树会计诚信,要加强法制和监管力度,做到标本兼治 从我国现行法规来看,缺乏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力度,只规定了一些行政和经济的处罚,负刑事责任的很少。因此应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立法,从而加大对造假者的执法力度。对违反法规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除行政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的刑事责任,使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力除造假之风,使其望而怯步。另外,还要加强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强有力的内部审计制度,外部建立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内外共监的防范体系,通过法律和科学的约束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创造必要的条件。 2.重树会计诚信,要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改变企业治理结构,解决国有股份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就必须通过加快国企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企业在现代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充分体现企业的独立性,这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条件。企业没有合理的治理结构,就很难杜绝虚假信息的产生。 3.重树会计诚信,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诚信是培养人的高尚情操,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就是要求会计人员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行动准则,为共建繁荣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诚信教育要从大学在校学生入手,使诚信教育作为一门学科列入教材,进入大学教程,使诚信深入人心。同时,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特别是会计领域更应以此作为“立身之本”和“处世之宝”。树立“信”则“立”的观念,在会计工作中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不贪不占、讲究信用,同时应守法、守约,以信为本。 在岗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以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内当家”,坚决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以重树会计诚信。 总之,诚信是会计工作的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诚信更是每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猜你喜欢:1. 关于会计诚信的论文2. 有关会计诚信论文范文3. 关于会计诚信论文4. 关于会计诚信的毕业论文5. 有关会计诚信的重要性论文6. 会计诚信方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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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滥废物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4)人力资源;   (5)业务执行;   (6)业务工作底稿;   (7)监控。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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