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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擅长挽留你还要走
一、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二、征收范围:
1、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扩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 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征收范围
1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2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3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温年不减
18页第1-2行
将“流动性较强”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18页倒数第4-5行
将“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改为
“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19-21页
本节所有例题中的“2x12年”改为“2x14年”,“2x13年”改为“2x15年”
53-59页
本节根据2014年新修订准则作了大幅修订
53页
删
除了最后的注释“①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号),2014年3月13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本节内容未按这两个准则进行调整。”
54-58页
本节所有例题中的“2x11年”改为“2x13年”,“2x12年”改为“2x14年”,“2x13年”改为“2x15年”
59页本节第一段第3行
删除了“(即交易性金融资产)”
59页倒数第3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0页第二段第1、2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2页例题上面一段倒数第2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2页例题的两个分录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例题下面第一段第2、5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倒数第五段(1)第2、3行
将“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倒数第四段(2)最后1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倒数第二段第3行
将“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3页倒数第2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60-63页
本节所有例题中的“2x12年”改为“2x14年”,“2x13年”改为“2x15年”
83页第二段第5行、第三段第5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85页倒数第1、2、3行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改为“其他综合收益”
93页
①将“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改为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②增加了“11.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12.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13.中华人民共和国……”
101-108页
本节根据2014年新修订准则作了大幅修订
101页
删除了最后的注释“①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本节内容未按此准则进行调整。”
117页倒数第二段和倒数第三段中间
增加了“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如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资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已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一段
118页第二段第3-5行
删除了“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应交营业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计入营业税费。”
118页【例题2-34】
“某运输公司运营收入为600
000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该运输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计算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
000
应交营业税=600
000×3%=18
000(元)
(2)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
000
贷:银行存款
18
000”
改为
“2x14年10月31日,甲企业收到出租仓库收入600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
000
本例中,应交营业税=600
000×5%=30
000(元)
(2)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129页本节最后
增加了“企业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应按摊销额,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129页
将“1.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2012年7月5日发布)”
改为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2012年7月5日发布)”
136页第二节第8和第9行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改为“其他资公积”
136页第二节第12-13行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改为“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136页第二节第14行
“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改为“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136页第二节第16行
删除了开始的“此外,”
138页(二)第一段
“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项目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本书以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例,介绍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
改为
“本书以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为例,介绍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的核算”
138页(二)第二段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如果是利得,则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数额;如果是损失,则做相反的分录。”
改为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对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其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增减数额。”
138页例题3-14
例题中的“2x12年”改为“2x15年”
139页
第五行“F公司发生了除净损益”改为“F公司发生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143页
“4.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5.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改为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5.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161页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改为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施行)”
将本章所有“2×12”改为“2×13”
将本章所有“2×13”改为“2×14”
188页底端脚注
删除
189页倒数11行
将“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通常包括: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0页第9行
将“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改为“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190页第14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
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
190页第18行
在
“在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后增加一段“企业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具有重要性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下‘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和‘应收票据’项目之间增设‘衍生金融资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负债项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的金融负债’项目和‘应付票据’项目之间增设‘衍生金融负债’项目,分别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资产和负债的期末余额。”
190页表7-1第4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将“交易性金融负债”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91页续表16-17行
在“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之间增加“递延收益”
191页续表24-25行
在“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192页6-8行
将
“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
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改为“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项目,根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193页5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
193页7行
将“本项目应当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改为“本项目应当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4页7-8行
将“‘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95页18-21行
将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也在本项目列示。”改为“‘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
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
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96页18-21行
在“(2)和(3)”之间增加“(3)‘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其他综合收益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将“(3)”改为“(4)”
将“(4)”改为“(5)”
197页表7-2第13-14行
在“加:营业外收入”和“减:营业外支出”之间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7页表7-2第19-23行
将
“五、每股收益
……
七、综合收益总额”
改为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199页16行
将“17.‘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改为“1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
205页5-6行
将“(1)净利润;(2)其他综合收益;(3)会计政策变更”改为“(1)综合收益总额;(2)会计政策变更”
将第六行中的“(4)”、“(5)”、“(6)”改为“(3)”、“(4)”、“(5)”
205页10行
将“(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改为“(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205页表7-4第2行
在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栏下的“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05页表7-4倒数
第5—9行
将“(一)净利润”改为“(一)综合收益总额”
将“(二)其他综合收益”改为“(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将倒数第2行、第3行删除
206页续表第5、9行
将“(四)”改为“(三)”
将“(五)”改为“(四)”
207页3行
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改为“‘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207页9行
将“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改为“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
207页14-16行
将“(1)‘净利润’项目,反映……(2)……增减变动金额。”改为“(1)‘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相加后的合计金额”
207页17、23、24行
将“(3)”改为“(2)”
将“(4)”改为“(3)”
将“(5)”改为“(4)”
208页倒数第7-8行
在“4.财务报告的批准……”和“(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间增加“5.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其营业期限的信息。”
209页倒数第9-10行
将
“1.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信息”改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分别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指定的金融资产的性质;
(2)初始确认时对上述金融资产作出指定的标准;
(3)如何满足运用指定的标准。”
210页2-9行
将“4.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改为
“4.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对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2)对投资性主体的判断及主体本身的转换;
(3)企业集团的构成情况;
(4)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5)对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6)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信息;
(7)企业在其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
(8)投资性主体的相关信息;
(9)合营安排和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10)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1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12)与企业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权益相关的风险信息;
(13)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基础信息;
(14)与权益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最大损失敞口;
(15)企业是结构化主体的发起人但在结构化主体中没有权益的情况;
(16)向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支持的情况;
(17)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的额外信息披露。”
210页倒数第1行
将“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改为“企业应当披露短期职工薪酬相关的下列信息:”
211页第2行
将“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改为“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211页第6-7行
将“(5)应当支付……(6)其他职工薪酬。”改为
“(5)依据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提供的职工薪酬金额及其计算依据;
(6)其他短期薪酬。
企业应当披露所设立或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的性质、计算缴费金额的公式或依据,当期缴费金额以及应付未付金额。
企业应当披露与设定受益计划有关的下列信息:
(1)设定受益计划的特征及与之相关的风险;
(2)设定受益计划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及其变动;
(3)设定受益计划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
(4)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所依赖的重大精算假设及有关敏感性分析的结果。
企业应当披露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所提供辞退福利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企业应当披露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性质、金额及其计算依据。”
211页倒数第2-6行
将“(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其他。”改为
“(1)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
(2)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3)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212页第7-9行
将“(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改为
“(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
212页表7-5第四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将“交易性金融负债”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13页续表11-12行
在“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之间增加“递延收益”
213页续表20-21行
在“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14页13、29行
将“(9)工程发生应付职工薪酬”改为“工程本年度发生应付职工薪酬”
将“(17)支付工资5000000元”改为“(17)支付本年度工资5000000元”
218页4行
将“贷:银行存款”改为“贷:其他货币资金”
221页表7-6第4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将“交易性金融负债”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22页续表2-3行
在“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之间增加“递延收益”
222页续表11-12行
在“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23页表7-8第13-15行
在“加:营业外收入”和“减:营业外支出”之间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与新增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对应,在本期金额栏增加“500000”
在本期金额栏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行增加“197000”
228页倒数第1行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34页表7-11第2行
在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栏下的“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235页续表第3行
在“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交叉处分别增加“262095、2358855”
在“(一)净利润行,未分配利润列”增加“2620950”
235页续表第4-7行
将“(一)净利润”改为“(一)综合收益总额”,并在新增的“(一)综合收益总额”与“未分配利润”交叉处增加“2620950”
将“(二)其他综合收益”改为“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将第6、7行删除
235页续表第11、15行
将“(四)”改为“(三)”
将“(五)”改为“(四)”
236页2行
将“1.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改为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6.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7.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3月14日财政部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将“6.财政部关于执行……”删除
236页
将序号“2、3、4、5、7、8”改为“8、9、10、11、12、13”
240页倒数第9行
将“4.制造费用”段第三行的“修理费”删除
248页第1行
在“根据表8-5……”前增加
“其中:1632=1200+480-48
1968=2400+48-480”
253页倒数第8行
将“(一)制造费用的归集”段第二行的“修理费”删除
271页【例9-2】
在“【例9-2】……”第三行的“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前增加“(为简化起见,假定其中向基本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
272页倒数第2行
将倒数第二行“14000元”改为“14100元”
277页倒数第4行
在“辅助生产成本差异计入管理费用”前增加
“借:制造费用
27255
管理费用
655
贷: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
15210
—供电车间
12700”
304页第4行
自味冷暖
你好,目前初级会计教材刚刚出版,与此14年相比,变动总结如下:(一)初级会计实务总体来说,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教材变化较大。2015年教材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对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财务报告进行重新编写,与之相关的其他章节内容也相应做出了调整。同时,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内容。另外还修改了各章教材例题的年份,并对部分章节的内容进行了勘误。除此之外,其他章节没有实质性变化。(二)经济法基础2015年《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化不是很大,主要涉及到第四章增消营三大流转税法和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具体如下:1、第四章: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2015年教材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此外,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2015年教材据此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调整。2、第六章: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改为按照比例税率从价征收资源税,2015年教材据此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过好这一生
任何公司企业都设有会计岗位,只是一些很小的公司,注册资本10-30万的公司,会计一般都是公司老板自己在做。所以,你要找相对大点的公司,注册资本上50万(真实的这么多,不是代办的,虚拟入资的那种)以上的,都会专门请会计来做帐。当然出纳一般是他自己的人在管。
如若没有遇见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包括以下八种: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扩展资料: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清风与酒两相忘
2015年会计初级职称考试中教材最大变化是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新的科目。 增加这个科目之后,很多学员对于原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内容现在要转入其他综合收益核算有些困惑,是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其他基本公积都转记其他综合收益?答案:不是。那么到底哪些转入其他综合收益,哪些没有转记呢?现总结如下: 第一种情况:转记(原准则的资本公积—其他基本公积中的一部分转记为新准则的其他综合收益中,初级职称考试要求掌握下面中的前三种)转记情况,主要是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作为依据的,因为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也就是说以后能够记入损益类的情况,但是还不符合结转损益类的情况,就应该记入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包括下面几种小情况: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或减少。也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部分。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其差额记入所有者权益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及处置时的转出。3、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或减少。这里需区分两种情况:。(1)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不是资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论是在投资单位的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均应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2)对子公司的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只有因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才是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因权益性交易导致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变动使得合并报表按权益法相应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不是其他综合收益。4、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第二种情况:不转记(这部分初级不涉及,但要知道不是所有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都转记为其他综合收益)原准则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新准则符合一定条件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情况,在新准则前提下,仍然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核算,主要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即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贷方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行权时,按照实际行权数量确定的金额,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借方转出,贷方记入股本科目,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科目,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投资单位除了实现净利,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以外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的情况,投资方应该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单相伴
现就几种类型的茶叶生产企业分析如下:一、茶叶初制加工厂茶叶初制加工厂属于农业初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属初级农产品,除自产初级农产品享受免税政策外,其他初级农产品均应缴纳增值税。但就初制茶叶加工企业类型来分析,各类型初制企业纳税计算又不相同。第一类茶叶初制企业是投资种植茶叶,拥有自己的茶园,对自产茶园的茶叶进行初加工、生产自产初级农产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厂。这类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属于增值税条例第16条规定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范畴,无需缴纳增值税。第二类茶叶初制企业是没有种植茶叶,向外收购茶青(茶叶鲜叶)进行初制加工,生产各类初级农产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厂。这类初制企业销售生产的茶叶农产品应缴纳增值税。如果初制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直接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6%的征收率,即: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如果初制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计算则比较复杂,要求先计算出增值税的销项税和进项税。销项税按销售的毛茶不含税销售收入乘以初级农产品税率13%计算。进项税计算包括收购的原材料,加工过程中耗用的辅料、动力、包装物,购销原料及产品的运输费等。收购的原料茶青按农产品收购发票上的买价乘以13%扣除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运费按取得的合法运输发票上的运费金额乘以7%,计算增值税进项税,其他包装物、辅料、动力等,则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税额抵扣。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抵扣。应纳增值税则按销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纳税,即:应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第三类茶叶初制企业是拥有茶园,但自产茶叶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既加工部分自产毛茶,也对外收购部分茶青加工毛茶的初制茶叶加工厂。这类初制加工厂生产经营涉及到两种情况,一是生产部分自产毛茶,二是生产部分外购毛茶。前者是免税业务,后者是应税业务,按照增值税条例上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所以,这类初制企业首要的是对自产和外购生产的毛茶销售额分别核算。这样自产毛茶纳税才能按前面第一类初制加工企业所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情况处理,外购茶青生产的毛茶则按前面第二类初制企业所述情况缴纳增值税。如果不将自产和外购分别核算,按税法规定自产免税部分也会视同外购从高适用税率纳税。在初制茶叶加工企业中有些由于规模小(甚至是个体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或没有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按税法规定采用核定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二、茶叶生产农场或林场这类企业茶叶种植、生产规模往往较大,大部分采用初制、精制一条龙生产,即初制生产毛茶后又用毛茶生产精制茶,当然也有少部分农、林场只从事初制加工生产毛茶。由于农、林场的茶园是企业投资种植,如果只从事茶叶初制加工,生产的毛茶属于自产农产品。如前所述,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从事一条龙茶叶生产的农、林场,其生产的精制茶属于工业产品,应当缴纳增值税,茶叶工业产品增值税率为17%,该类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直接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6%的征收率,即: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精制茶的销项税应按工业产品17%的税率乘以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其进项税只计算当期加工产品耗用的动力、燃料和包装的进项税额,而原料进项税即生产精制茶耗用的毛茶进项税计算有所区别,因为耗用的毛茶是自产农产品,不是外购农产品,用自产毛茶直接加工精制茶,耗用的原料毛茶不能抵扣进项税,故耗用原料的进项税不予计算,如果是外购原料毛茶加工精制茶,则应计算进项税,但注意与自产毛茶加工精制茶分别核算。进项税计算出来后,如前所述第二类初制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相同,应纳增值税则按销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纳税。例如:某农场本月用自产毛茶生产精制茶20吨并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本月外购毛茶10吨,买价共计7万元,已验收入库,并开具收购发票。如果农场是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应缴增值税为2?郾4万元(40×6%),直接用销售收入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缴增值税;如果农场是一般纳税人,本月应纳增值税为5?郾89万元(40×17%-7×13%),即用销售收入40万元乘以精制茶税率17%计算出销项税为6?郾8万元,用外购毛茶买价乘以农产品毛茶扣除率13%,计算出进项税0?郾91万元,销项税减进项税之差为当期应纳增值税。从上例可知,生产精制茶耗用的自产毛茶不能计算进项税抵扣。并且一条龙茶叶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小规模纳税人高得多,要合理避税,可考虑不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单独成立由农场(林场)控股的茶叶精制法人企业,在加工精制茶时对农场的原料毛茶实行购买,这样,就可以抵扣原料进项税,合理降低税负。三、茶叶精制加工厂茶叶精制加工企业从企业类型上讲是工业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均为工业产品,增值税率为17%.如果茶叶精制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计算与前面农、林场一条龙茶叶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相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精制茶的销项税应按工业产品17%的税率乘以不含税销售额计算。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茶叶精制企业外购部分茶叶不用于加工生产,而是做商贸流通,直接出售。这时,计算这部分货物的销项税要根据所购商品的属性分析计算,如果购入的是精制茶,取得了17%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销售时仍按17%计算销项税;如果购入的是农产品毛茶,取得发票是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等,销售时要考虑该外购农产品毛茶没有通过生产加工,没有改变其原来的商品性质,精制企业购入只是用于商品贸易直接销售。所以,销售该商品时,仍按农产品毛茶税率13%计算销项税。但要注意的是,涉及兼营不同税率业务,会计核算要分开,否则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在实践中,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企业发生类似经营活动,应向税务部门解释清楚,否则,税务部门将要求精制茶叶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一律按17%缴纳增值税。精制茶叶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计算也比较复杂,主要是耗用原料的进项税计算,与初制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相比,两类企业取得原料的途径不尽相同。精制茶叶企业取得原料途径比较复杂,一般有四种情况需要考虑分析:一是原料购入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发票),就直接按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抵扣;二是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小规模企业或自产农产品企业开具的发票),则应按发票上毛茶农产品金额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原料进项税;三是既没有取得专用发票,也没有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而是企业直接向外收购的毛茶原料,由企业自行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这就应按收购发票的收购价格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原料进项税;四是没有取得任何发票的原料,按增值税条例规定一律不得计算该原料进项税。茶叶精制加工企业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计算出来以后,按销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纳税。另外,我们在分析茶叶生产企业应纳增值税计算的过程中,对一般纳税人企业遇到的特殊情况,如购进的原料毛茶或精制茶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造成非正常损失等情况的,也不能计算进项税抵扣,已抵扣的要扣除,会计上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同时,对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茶叶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赠送他人或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情况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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