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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心田
做。没有办法的,任何一家公司都有假帐的。也不是说恶意逃税什么的,有时候其实是真帐但是没有相关凭据真帐也变假帐了。不过要记得一点,保护好自己是最关键的。做管做,做了之后不会发生大问题就可以了。
梦遥远
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财经制度,不做假账。
会计人员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时间里的
离职。对的没错,我是选择离职的那一个。并且实际行动已经离职。周围的大部分人都不太理解,明明工资待遇福利都很不错,但我还是选择离职。虽然好多人都说哪有公司不做假账,但我依然在心里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记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不要把一个错的事情当作理想当然。
不做,建议领导别做,并提一个更好的合法的建议。如果领导坚持,那么自己要做好决心,到时候去找下家了,这种事情一定要退掉,你也不是除了这个地方去不了其他地方,一旦出了事情,你的责任会很大。虽然知道一定会有这样的人和事存在,但是第一反应我会告诉你果断拒绝呀,如果出现问题财务是第一责任人的。有一些擦边球可以做,真的在法律上面不要存侥幸心理。关乎法律,关乎道德,关乎人品的事情。
我讲一个我们公司的,做假账已经进去了,其实我们也知道,他自己哪里敢做啊,又咋会做的成呢?之所以做了假账,还不是因为某些领导发话了,自己贪财或者无知,就直接掉入陷阱了。当然也要先分清楚,是假账,还是会计处理上的分歧。假账是把黑的说成白的,银行里剩一百非说成一万那种。这种情况看你愿不愿意辞职了,或者匿名来个举报,没有这个勇气的话就要求老板提供书写的东西给你,到时候出了事你也有个保护自己的东西。至于会计处理上的分歧,调帐的时候一个上级的批准就行。
在大部分私企民企,会计很多时候是拿卖白菜的工资,操卖白分的心,承担老板的风险。去年看到几起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判刑的案例后,我对自己的辞职更不后悔了,因为我是个胆小的人。我给大家的建议是,衡量风险与收益,划得来就干,不敢承担就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