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会计

那还是当初爱你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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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月亮寒冷又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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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办法开发票:一,发票开两部分,一部分是成套设备价款,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税法规定成套设备用于土建工程的可以只缴纳增值税,不用再缴纳营业税。另一部分开具建筑营业税发票,到税务局代开。二,全部到地税局开成建筑营业税发票,但是设备价款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已经做过抵扣的,要做进项税金转出处理,也就是不得抵扣。 成本核算,按照第一种办法开发票的,设备价款做正常销售处理;安装成本分成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用等几部分归集;按照第二种办法开发票的,安装成本分成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用等几部分归集,设备价款以含税价计入材料成本。负责安装的是个人承包,他开不出劳务发票给我们,就是非独立核算,可以认为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分部,全部的进货费用、人工费都要在我们这儿处理,这样就不存在工程账假不假的问题。建议用第一种办法。 进货发票,如果你们的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的,允许部分进货没有发票;查账征收的,全部要用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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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她美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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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刺心

施工企业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程序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将施工企业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程序制定如下:(一)工程未竣工结算前的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1、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1)判断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条件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成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步骤按照上述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其步骤为:首先,确定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然后根据完工百分比计算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总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在运用上述公式计算确认相关的收入、毛利和费用时,应当关注:(1)在当年开工当年未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企业在运用上述公式时,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均为零;(2)在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当期确认和计量的毛利,等于合同总收入减去实际合同总成本和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后的余额;(3)在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收入,等于该项合同的总收入,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费用,等于该项合同的实际总成本。 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如下:第一步:工程开工后,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作会计分录: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 贷:应付工资或原材料或周转材料等第二步:每月根据合同收取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借:银行借款 贷: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单位第三步:每月末,由公司预算部门按施工合同完工进度,开出工程结算价款帐单(见附件),送交财务部门,作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第四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作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第五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当期确认的分包单位工程结算,计算代扣代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分包单位工程结算的差额,计算自行完成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并进行财务处理,作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第六步:每月末,将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2、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根据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不能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按照当期实际发生合同费用确认成本,合同毛利可以为零。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如下:第一步:工程开工后,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作会计分录: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 贷:应付工资或原材料或周转材料等第二步:每月根据合同收取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借:银行借款 贷: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单位第三步:每月末,由公司预算部门按当期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开出工程结算价款帐单(见附件),送交财务部门,作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第四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确认合同收入,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确认合同成本,按照收入与成本的差额确认合同毛利,合同毛利可以为零,作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可以为零)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第五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当期确认的分包单位工程结算,计算代扣代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分包单位工程结算的差额,计算自行完成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并进行财务处理,作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第六步:每月末,将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将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当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其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 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工程(二)工程竣工并与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后的会计核算第一步:预算部门根据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减去截止到本月累计开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的差额,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帐单,送财务部一份,做会计分录: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第二步:财务部根据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减去截止到本月确认的工程价款收入,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并计提相应的税金;根据经公司预算部门确认的分包结算书,按分包结算总值减去截止到本月累计确认的分包结算值的差额,加上本期发生的间接费用,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处理,同时冲销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借: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贷:管理费用第三步: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关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结清“工程施工”科目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进行财务处理。借:工程结算—**工程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第四步:业主已确认了工程结算书后,又收回工程款时,财务部根据收款凭证,进行财务处理。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单位(三)施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项目的变化1、“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2、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进行分析,将差额为借方的填入“存货”项目,将差额为贷方的填入“预收账款”项目。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3、将“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入“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工程建设规模急剧扩张,施工企业的业务迅速增大。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3年9月25日下发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执行。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科目。同时明确了各自的核算内容,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再使用“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科目。 办法中提及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办法对这些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了较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和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方面。如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工程结算业务,改变了《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在一起进行核算的办法。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分开来处理,便于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可以独立采取更为合理、可行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中,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工程施工”科目的核算不再直接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对应关系,“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亦不再直接与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发生对应关系这一系列变化,使许多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感到难以适应,理不出头绪。因此,在该办法的初步实施阶段,明确“工程结算”科目的核算目的,理清“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等科目之间的呼应关系,对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准确核算建造合同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对“工程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与认识 “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业务区别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这是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与目的。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亦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备料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如此核算目的是: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能够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交付所有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掌握结算进度。 “工程结算”业务处理依据。第一是工程价款结算单。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科目记录金额的依据。直接和该科目发生对应关系的科目有“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等,故该科目所记金额不受工程款是否支付的影响。第二是建造工程结算合同、建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建造合同完工后,根据“建造工程结算合同”或“建造工程竣工证明书”等资料,作为进行“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这一会计处理的书面证明。 “工程结算”与其他科目的 关系分析 为便于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成本支出以及收入、费用确认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五个科目的会计核算对象应保持一致。均应按某项建造合同以及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进行合并或分立后的单项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与“工程施工”科目的对应关系。“工程结算”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建造合同完工后,两科目同一核算对象的余额应自然一致(相等),两科目对冲结平。至此关于该合同的工程结算与成本、毛利核算工作结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科目单独归集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程施工”科目归集工程自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毛利。在合同完工前,两个科目的余额期末不进行结转。通过对“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两个科目余额的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及所有工程施工实际占用的资金或占用发包商的资金情况。合同完工并结算完毕后,两科目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以及所有工程资金占用及已确认的毛利状况等信息,从而使会计信息在数量和有用性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对应关系。“工程结算”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 科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建造合同的进度情况。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某项建造合同完工后,该工程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通常会与“主营业务收入” 科目累计发生额自然相等,表明该项工程确认的收入与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一致。从这一点看,两个科目又达到了统一。如果出现差额,则表明存在计算错误,但在某项建造合同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如在完工百分比法下,合同收入采取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此时,确认收入额会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有一定的差别。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业主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时为规避风险,往往有所保留,施工期间确认的工程价款大都小于实际应确认的金额。尤其是跨年度工程,在完工前确认的收入与结算额之间存在差别将难以避免,但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按结算额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相比,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更为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并遵循了谨慎原则。对“应交税金”账户的影响。按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对于同一年度内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可采取完成合同法,平时办理结算价款时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于工程全部完工或实质上已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但按照税法规定,对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或实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等方式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此时应注意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对应纳税金的影响。 “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之间在账务处理上没有对应关系。处理日常业务时,应注意“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与“工程施工”账户之间的对应。在没有发生合同预计损失的情况下,合同完工后,同一核算对象的“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累计发生额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的累计发生额通常是一致的(未考虑工程完工后处理残废料收入的影响),应避免出现确认成本与实际发生的成本不一致的现象。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 在会计报表中的实际应用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为施工企业强化工程结算力度,加速资金周转等措施的提出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能促使施工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降低企业负债。 应《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可以提供“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这一信息。 通过以上粗浅的分析可以看出,“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与应用,使得每项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所有在建施工合同的价款结算、合同收入、成本以及毛利等情况都得到了更为清晰、直观的反映。较好地解决了现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局限性,会计信息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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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的结果就是重蹈覆辙

1、会计科目的问题,你可以参照2、税务策划的问题:1)购进热泵设备怎么做账?热泵的进项税金能抵扣吗,还是全算在设备单价里?这个可以算成你们的安装材料,即可以作为成本入账;进项税金是否抵扣还得看你们是否是一般纳税人,如果是的话,你们购入的材料就不能作为安装材料,你们只能作为销售给对方,且你们购买材料的发票还得是增值税发票才能抵扣。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就谈不上抵扣的问题,你们只有作为安装材料核算。2)如果负责安装的个人,让其它五金单位开五金配件水泥黄沙等小票给我们,我们要怎么做账?这段话你说得不明白,是否是说你购买的这些材料是没有发票的,只有送货单,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只有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入账,否则你的成本会少这部分,如果金额大的话,你交的所得税就会很多的,现在所得税税率是25%,小型微利企业是20%。 3)因为负责安装的是个人承包,他开不出劳务发票给我们,那这近30%的安装费用我们怎么弄啊?能够把他们中的六七个人算公司的安装工人,按月发工资给他们,再把这个计入在建工程吗?也就是说算到直接人工的薪资。如果这样,我们是弄不出他们外地安装的租房这些合同的,这样是不是太假了?安装费用还得看金额是多大,可以把部分安装费用作为工资核算,也就是说你们请的临时工人,工人数只要不是很大,一般都说得过去的,如果金额大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把税钱给你们或你们各承担50%的税钱,这样可以体现出有钱大家赚。4)这个工程的时间可能要近一年,这中间成本收入怎么结转,因为发票要项目全完成才一次开具的,这中间的材料发出,成本怎么弄,还有每月的收入按什么方法做?成本按实际消耗的核算,每月的收入可以按成功完成程度进行核算。具体的核算方法你看看上面我发给你的网址。材料只要用在了工程了就可以作为成本消耗,每月再根据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成本(具体可以参考下你的工程预算) 5)到最后开具发票时,成本和收入又怎么做?工程完工后还要出具什么正规报告吗?你发票开完的时候,也就是你材料费用、人工费用、运费等施工费用全部结转完的时候,工程完成后需有工程验收单,这样对你们是有保护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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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生过的浪漫

发票开两部分,一部分是成套设备价款,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营业税法规定成套设备用于土建工程的可以只缴纳增值税,不用再缴纳营业税。另一部分开具建筑营业税发票,到税务局代开。

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以下简称建筑业自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建筑业代开发票)两种。建筑业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

建筑业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非税务机关以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第三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印色为黑色);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建筑业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

扩展资料:

开具要求:

1、《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开具。

2、发票开具的“机打代码”应与“发票代码”一致,“机打号码”应与“发票号码”一致。

3、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应在销售金额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收回已开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款项性质”指填写收到的款项具体性质,分为四类:预售定金、预售购房款、售房款和其他,其中如收到款项性质为“其他”,应注明款项具体性质。

5、单位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应在“备注”栏内写明“无偿赠与”字样;其他享受免税的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在“备注”栏内写明“免税”字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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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久光我囍自己

会计岗位这个工作是非常的不错,而且整体来说也是一份比较好的工作,每天虽然都特别的忙碌,但是非常的充实,工作的薪资也是特别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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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心不觉失他才痛

这些问题在网上一下子无法全面回答,建议:1、到当地政府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让专业人员为你解答,而且不用化钱;2、到会计师事务所请求帮助,有一定花销;3、请大企业或建安企业的会计帮你建帐并教会你,最好是聘用一年左右,从你的资料可看出你的业务量不大,请个老会计最好,才出校门的可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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