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请跟我做朋友
出纳人员可不可以兼任工资会计?
不可以。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工资会计属于支出、费用的登记工作。
你有病吗
领导责成出纳兼会计应处理方法如下:
出纳是不能兼职会计的,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违反规定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