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害怕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2001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成功改组,在全世界范围内制定通用的统一会计准则成为了现实。随着IASB宣告制定具有“全球会计准则”意义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各国会计准则纷纷向IFRS趋同。
2、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中国经济也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是大势所趋。这不仅对世界经济的繁荣与稳定有利,对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也十分有利。
3、西方许多国家直接采用IFRS编制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也有不少国制定了与IFRS等同的本国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与IASB在 2002年9月签订“诺沃克协议”,旨在推动FASB准则与IASB准则的趋同。
4、趋同是一个动态过程、渐进的过程。趋同不等于完全等同,应该允许世界各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阶段等现实情况,在会计准则的制订和完善过程中保持自己的独特之处。
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它是指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铭念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一)结构趋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二)具体准则趋同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我爱你变成了我碍你
会计国际趋同及国外相关组织近期动态论文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工作的最新进展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有关投资“认定成本”的征求意见稿
2007年12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有关投资“认定成本”的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主要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两项准则的修改征求公众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子公司、共同控制主体和联营的投资成本》主要解决首次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在某些情况下,无法或不可能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对投资成本进行追溯调整所面临的问题,内容主要包括:
(1)实体在其单独的财务报表中将被允许使用认定成本选择权来确定一项投资的成本;
(2)认定成本可以是公允价值,也可以是根据以前的国家准则确认的账面金额;
(3)认定成本选择权适用于子公司、共同控制主体和联营主体;
(4)新的母公司将被要求以在其成立日现有主体的账面金额来计量该成本。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集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征求意见稿
2007年12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集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的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是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和《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1号——集团和库存股交易》两项公告的修改征求公众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将为那些从供应商(包括雇员)接收货物或服务的集团,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供指南。集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包括两种方式:(1)主体的供应商将获得现金付款,该现金付款与主体权益工具的价格相联系;(2)主体的供应商将获得现金付款,该现金付款与主体母公司权益工具的价格相联系。
在上述两种方式中,是主体的母公司而不是主体自己,有责任向主体的供应商进行要求的现金付款。以上修订明确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适用于这些交易,即使收到商品或服务的主体没有义务提供以股份为基础的现金付款。根据征求意见稿,主体应按照有关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的规定,计量收到的商品和服务。
3.国际会计准则正式发布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
2008年1月10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布了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生效日期是2009年7月1日,这标志着理事会已完成了第二阶段的企业合并项目。同时,理事会也公布了一份该项目反馈意见的声明,概括了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评论,并解释这些评论是如何影响理事会的决定及最后文件的生成。
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包括:
(1)分阶段合并和部分合并。对于分阶段合并,不再要求在每一阶段都确定有关的商誉,而是在并购日,将之前持有的对被合并企业投资的价值,与支付的代价和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价值之和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部分合并中,非控制权益既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也可以采用非控制权益分享的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计量(以前的准则只允许采用后一种方法)。
(2)合并费用和或有合并成本。过去,合并费用作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对合并商誉的确认和计量
产生影响。此次修订,合并费用不再作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而是在合并日作为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关于或有合并成本,合并企业应在合并日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并在合并日以后根据其他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其进行调整。此次修订,对这两项费用的处理进行调整,目的是提高费用信息的'透明度。
(3)部分出售合并企业股权或剥离业务。此次修订为部分出售合并股权或剥离业务提供了新的指南,弥补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缺陷。如果部分出售合并股权或剥离业务没有导致对企业控制权的转移,则认定为权益交易进行处理;若控制权发生了转移,应确认股权转让的利得和损失。
二、有关国家和组织准则制定及相关工作最新进展
1.德国会计法的重大变化
德国司法部在2007年11月8日发布了《德国会计现代化法案》的工作人员草案,以征求公众的评论意见。此项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德国会计法的现代化,并且减少企业遵循法规的负担。法案同时也会影响到审计行业、监管机构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相关的主要变化包括:
更多确认无形资产;
母公司的特殊目的主体需要列入合并范围;允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前是被禁止的);
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超过初始确认成本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计提的准备以贴现金额计量;
在计量养老金负债时引人精算假设。
司法部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本草案将提交给德国国会的两议院。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IASCF)任命可扩展业务报告语言(XBRL)专门咨询小组
2007年11月23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IASCF)任命了XBRL技术咨询理事会和技术质量审查小组。其中,XBRL技术咨询理事会的责任是,就XBRL技术分类未来的发展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该分类的采用,向受托人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的XBRL技术组提供战略咨询。XBRL技术质量审查小组的责任是确保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开发的XBRL分类法的质量。
三、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等效工作最新动态
1.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就中国、日本和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等效发布咨询稿
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CESR)于近日发布了一份题为“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关于中国、日本和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等效的建议”的咨询稿。
该建议的目的是,经过咨询之后协助欧盟委员会在2008年7月1日之前,根据按照募集指令与透明度指令确定第三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等效。
(1)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USGAAP)
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认为,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的环境自2005年以来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因为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建立了促进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详尽和积极的工作计划,这也是因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不但认可第三国私人证券发行者在美国国内市场可以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且将来有可能认可美国证券发行者在美国国内市场可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最终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得出以下结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公开承诺推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趋同;
双方正在就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在2005建议中确认的主要差异进行研究;
双方之间已经建立起一个机制,以确保发布的新准则或解释公告不会使这两套准则产生新的差异;
双方在未来将发布共同的准则;并且具体的证据表明,双方准则制定机构之间开展了积极的工作。
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相信,这些要素确保了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正在趋同,并且在相互结合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以实现对双方而言都有效的等效,从而由此建议欧盟委员会认定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欧洲市场上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
(2)日本一般公认会计原贝!J(JapaneseGAAP)2007年8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日本会
计准则理事会联合发表了一份协议(《东京协议》),以加快日本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肯准则趋同的进程(该进程始于2005年3月)。协议的部分内容为双方理事会将致力于在2008年之前消除日本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主要的差异(这些差异是在2005年7月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等效评估所定义的),并在201丨年6月30日之前消除所有剩余的差异。
_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分析了日本射十准则理事会支持该声明的工作计划。消除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在其2005建议中所确认的差异,意味着在2007年底发布3个准则并在2008年底之前再发布8个准则。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自认为其无需就该计划发表意见’也没有理由去质疑日本会计准则理事会是否能很好的实现这一目标。毋庸置疑,如果日本会计准则理事会成功地实现了该目标,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就没有理由不认同日本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等效。因为到那时,所有在2005建议中确认的问题都将被解决。
因此,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建议,除非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日本会计准则理事会依照时间表完成了在《东京协议》中提出的目标,欧盟委员会应当在2008年6月考虑日本会计准则的等效。
(3)中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ChineseGAAP)由于有关中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大部分信息
根据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的观点,中国的情况与日本和美国并不相同。中国官方已经决定使其会计准则(在中国属于法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并对一些准则做出适当调整以适应国内情况,而非制定中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计划。因此,单从基于准则所做的技术分析来看,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大部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同,所以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表面上巳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资格。
但是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仍要指出,中国新会计准则下第一个完整的报告期间仅涵盖2007会计年度(对那些将12月31日作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司而言)。因此,至今没有关于公司和审计师对新准则具体执行清况的证据。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认为欧盟委员会不应忽视这一情况:明显缺少客观证据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得到充分执行以及在准则执行过程中“过滤性因素”是否充分发挥作用,这是中国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必然结果。
因此,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建议欧盟委员会暂缓对中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等效做出最终决定,直到收集到有关上述问题更多的信息。因为在结果导向的等效定义的情况下,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认为对准则充分执行的证据是很重要的。
2.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接受境外私人发行者采用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2007年7月1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修订适用于境外发行人的报表20-F和规则S-X征求公众意见,以决定是否同意境外私人发行者采用按照英文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而无须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对报表进行调节。2007年12月,在整理和分析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此问题作出最终决定:
(1)接受境外私人发行者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须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对报表进行调节。
(2)要求境外私人发行者明确说明编制报表所遵循道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报表无保留地遵循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提供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报告。
(3)接受境外私人发行者提交的、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的中期财务报表,无须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对报表进行调节。
为支持这一决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交易法》、证券交易规则等相关法规进行了修订。
我曾为你画地为牢
趋同可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促进各国企业的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融资活动的发展。随着各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如果各国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为了达到投融资所在国的要求,企业必须花大量人力和财力去折算或重新调整会计处理方法,这样必然会降低会计的时效性,同时也增加了交易成本与投融资成本。因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各国迫切需要有一套公认、一致、科学的会计标准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确保生成公开透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因为会计信息已成为各市场主体达成市场交易的重要媒介,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市场交易质量的高低,会计准则的趋同可消除不同会计实务生成信息的商业语言障碍,不同地域的企业可顺利地交流信息(包括财务信息),评估客户7的实力,促进资金有效流动,避免无效投资和资源浪费,促使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企业的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融资活动的发展。拓展资料1.会计准则是“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的公共合约”,是“为实现财务报告目的而约定的一种技术手段”,还是“政治程序的产物”会计业界给出了各种不同的定义。财政部王军副部长在全国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会计准则培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中从三个递进的层面上分别精辟地阐述了“什么是会计准则”:“第一,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专业技术标准;第二,会计准则是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游戏规则;第三,会计准则是国家经济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生活甚至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2.因此,他赞同西方学者所提出的“会计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以及政府外部监管,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三大支柱”的论断。 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正式提出了“趋同”(Convergence)的概念。“趋同”意指趋近同一,也就是一体化,即在世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相同的经济交易事项都应该使用同一的会计处理方法。
我会五毒不侵八风不动坐等
浅谈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与等效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一)结构趋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二)具体准则趋同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1995年财政部发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1997年发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等规定从未明确提及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从现行实务来看,企业合并主要是换股合并,加上公允价值难于取得,企业一般采用权益结合法,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是禁止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在购买日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从而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为购买法。4.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在全面借鉴IAS32、IAS39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这四项准则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其核心是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有利于规范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会计预警系统,及时揭示和披露交易决策的相关信息,引导衍生工具的有效运作,提高金融信息可比性和透明度。(三)渐进式趋同与国际惯例不同,新会计准则在颁布实施之初,仍以原会计准则为主,逐步过渡。而现阶段实行的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是会计体系的一大特色。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补充和修订,也造成了财务概念框架不清晰、企业间缺乏统一的会计语言,为企业的规范治理带来制度上的困难。新准则体系构建了完整的财务概念框架,形成了系统、全面、有机联系的整体,作用和地位将逐步得到强化。二、会计准则的国际等效会计准则趋同的目的是等效。会计准则等效是指企业在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或地区上市,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再进行调整,即使调整也只对个别项目作出说明或者编制极少项目的调节表,无须再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全面转换。根据欧盟委员会规定,如果按照第三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相比,能够让投资者对证券发行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和赢利状况及前景作出相似判断,并且投资者很可能会作出相同的投资决定,那么就可以认为等效。可以说,实现会计准则等效,按照相同标准,在同一平台上考量公司业绩,将渐渐成为促进资本市场提高效率,降低投资风险,节约交易成本的国际共识。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实施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准则,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促进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与等效不仅是会计政策和审计技术的变化,也是对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理念、业务流程、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会计及审计人员知识与能力的挑战。会计准则等效也不单纯是一个会计专业技术标准的融合问题,还受到各国之间政治法律体系、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方面的影响。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但要完成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的等效,还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三、关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思考近二十年会计改革的历程和近十年会计标准的制定过程,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是,面对当前经济转轨的特殊会计环境,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照搬国际会计准则或美英等发达国家的会计模式。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按照企业特点实施国际化的会计准则企业数量众多,在规模、所有制结构、业务性质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有些企业迫切需要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而有些企业采用国际化的会计准则以负面经济后果居多。因此,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区别对待,有先后地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更符合企业经济组织形式多元化的特点。(二)突出监管方法的多元化、现代化传统会计监管主要采用报表稽核等方法。加入WTO以后,会计主体更加复杂多样,因此监管主体必须充分重视监管方法的多元化,要求监管对象建立财务规范化制度。(三)协调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关系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中,制定准则只是第一步,协调原有的法律、制度与准则的关系更加重要。必须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合力监管体系和全方位、行之有效的会计准则执行机制,确保准则的顺利实施。(四)主动地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应密切关注会计国际化的发展动向,利用IASB会议的开放机制提出观点和意见,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映等发展中国家存在的特殊问题,从各个层面提高在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影响力,提升在国际会计趋同中的地位,从而争取更多国家的利益。(五)加强区域联盟与合作欧盟进行的区域会计协调是会计国际化的一个成功范例。亚洲国家如果能有效总结亚洲会计模式特点,形成完善规范的亚洲会计体系,不仅仅能提高亚洲国家的整体会计水平和趋同程度,还能打破欧美国家对国际会计体系的主导,使国际会计准则真正做到广泛、客观、公正。决定会计去向的是经济的走向。随着经济与世界经济逐步融为一体,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反过来又会推动经济的国际化。因此,要抓住有利时机,展开对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进程的系统研究和合理吸收,同时对现存的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进行辨证思考,使正在建立中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真正能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国情。只有这样,会计事业的发展才能进入一个辉煌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