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心再加一个嗜血的我
题目是问2010年一年要交的房产税:1000*(1-20%)*1.2%*0.5(这个是半年的意思)*+50*12%(这是当年从七月一日起至年底收到的租金,也就是下半年的税)=(前半年房子自用是从价计征)4.8+6(后半年的从租计征)=10.8万不知道能不能理解我这样写,表达能力不是太好~!汗~~~~
锁骨吻痕
首先房产税是对占有房产进行征税,出租和自用都得交税,他是7月份的时候用于投资联营,因为不承担风险,就视作出租情况,因此50X12%但是,自用房产也是要交税的,在他用于投资之前,他还是占有房子了,只是在自己用,因此也要缴纳房产税,而因为1000X0.8X1.2%计算的是全年的房产税,而他只是自用半年,因此在此基础上要乘以0.5搞清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就很容易了,所以最后答案是1000X0.8X1.2%X0.5+50X12%
比你更浪
楼主你好!出租房子按房子的类别、出租人不同税收政策不同。1.若单位(企业及非企业性单位,下同)出租非住房(门面、厂房等,下同),交营业税及附加5.5%,房产税12%,印花税0.1%,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查账征收或按一定比例核定征收。若单位出租住房,与单位出租非住房政策相同。 2.若个人出租非住房,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与单位出租非住房相同,另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若个人出租住房,征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一般有优惠政策,税率比出租非住房低一些。 不论以上哪种情况,根据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个人月租金不超过2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根据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单位月租金不超过2万元的,亦免征营业税。
莫名心酸
房产税从租征收税率为12%。
我国目前房产税的计征方式主要有两种: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
1、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x12%
2、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x(1-减除比例)x1.2
拓展资料: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税
酒与故事
住房用于出租的,也是按照房产税的税率来计征的,即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以重庆为例,根据《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待条件成熟时按房产评估值征税。凡纳入征收对象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暂行办法》规定征收缴纳房产税,不再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八条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扩展资料: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的次月起。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五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31日。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第十六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