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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医学> 多点执业医师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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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时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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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通知。国家卫计委严格规定,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必须购买医师多点执业责任险,以保障其多点执业过程中,因医师个人原因造成的医疗过失的赔偿责任。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102评论

陪我搞怪给我深爱

被保险医务人员在其注册或签订聘用协议的医疗机构中执行医师职责范围内的合法的单点或多点执业的医疗业务时,由于过失行为直接导致患者的人身损害,且该患者或其他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医务人员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医生对患者或患者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公司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医生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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