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可以工伤鉴定吗

故人念旧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284

首页> 医师> 执业医师可以工伤鉴定吗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我不给我不要

已采纳

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对病假条的出具,都有程序性规定,不可以开具长期休养的病假条,一般执业医师门诊只可以开7天以下,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可以开15天以下,一个月需要业务院长同意;因为疾病治疗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复诊继续开具病假条。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劳动部、 经济贸易办公室、 、 国家工商行政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工作的》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88评论

路望

不可以。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劳动部、 经济贸易办公室、 、 国家工商行政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工作的》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60评论

醉人容颜

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职工不可以修改,修改后的病假条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劳动部、 经济贸易办公室、 、 国家工商行政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工作的》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55评论

醉间又见你

任何医院执业医师均可以开具病假条,但急诊除外,用人单位可以指定医疗机构。

劳动部、 经济贸易办公室、 、 国家工商行政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工作的》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187评论

低唱芒草

不可以!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提交假病假单是违法行为,病假单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

《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劳动部、 经济贸易办公室、 、 国家工商行政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工作的》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71评论

相关问答

    向你推荐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