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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领
一、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二、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半身半骨半颗心
朋友!你这要被卫生监督的执法队查到,肯定会给你按无证和非法行医的,关与法规上面的朋友说的也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还有如果连续两次查到或有医疗纠纷他们会联合公安直接拘留当事人,面临诉讼!执业医师必须满五年才可单独职业行医,至于是二甲还是一般医院,到时你只要托点关系问题不大!你要赶紧把你的医师证赶紧注册才算!!!还有你在那注册你就在那行医才算合法,你A地注册B的行医,除非卫生局给你有特批,不然也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