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权威性模式

其实我喜欢吃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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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它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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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体系的特征:(一)权威性权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制定者为独立的立法机构,或受立法机构授权支持的行政机构,例如,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是由我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财政部所制定;其二,司法上的相对独立性,如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设立审计法院,专门受理违法会计案件,我国则在法院下设有经济庭,处理会计违法案件。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是调整会计法律关系的行为准绳,严格地规范制约着会计行为。(二)规范客体的双重性这是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主要特点,即不但规范会计人,而且更重要的是规范会计主体,使会计主体与会计人达到目的和行为的统一,缓解会计主体和会计人利益冲突,使会计人不再成为替罪羊,铸造其独立的人格,摆脱会计主体的操纵,独立开展会计行为,发挥中介人的作用。(三)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灵活性与严肃性的统一会计毕竟是一个人造信息系统,有较强的技术性,有的人称其为一项“艺术”。因而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不仅要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还要符合会计技术性的要求,体现出会计行为的本质,否则就不是会计法律规范。成功的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应是灵活性与严肃性的统一。(四)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层次结构性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是由上述三个层次所构成,相关法律处于最高层次,是其他一切会计法律规范的基础。会计法处于该体系的第二个层次,直接约束会计人,也是制定会计行政法规的依据,行政法规不得与此相抵触。会计行政法规处于第三层次,体现会计法的要求,对会计行为进行某一方面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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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似蛊

我想可以通过解释注册会计师协会来解释注册会计师的权威性(毕竟注册会计师由其协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成立于1988年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领导下的一个全国性协会,也是中国唯一的会计执业团体,我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8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2010年底,累计已有近15.4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而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以上由会计培训行家理臣教育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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