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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夏半生
药师、药剂师、执业药师:是指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它们唯一的区别是指:药剂师: 职业技能等级职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职称。临床药师:指导医生的临床用药,例如有的患者,要监测血药浓度来指导给药方式用药量,这样的工作就要临床药师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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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近四年各章分值分布如下:二、具体的分值对比如下:第一章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第一节执业药师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5道,2016年出题量是2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1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2道。重点考查内容是:执业药师管理部门、执业药师考试注册管理部门、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执业药师职责、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条件。第二节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2015~2017年出题量均是0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1道。重点考查内容: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准则。第三节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2015、2016年出题量均是2道,2017年出题量是2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1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药品的界定、药品质量特性、药品风险分类、风险管理措施、药品安全规划指标。第二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第一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2016、2018年出题量是0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1道。重点考查内容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2020年的总体目标、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内容。第二节药品供应保障制度2015、2016年出题量是0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4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2道。重点考查内容是: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总体要求。第三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出题量是4道,2016年出题量是3道,2017年出题量是2道,2018年出题量是1道。重点考查内容是: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基本药物管理部门及职能、应当从目录中调出的品种、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第三章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第一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2015年出题量是4道,2016年出题量是3道,2017年出题量是3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卫生计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商务部的职责。第二节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机构2015~2016年出题量均是1道,2017年出题量是3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的职责。第三节药品管理立法2015~2018年出题量均是1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4道。重点考查内容是:法律渊源、药品管理法律体系、法律效力层次。第四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律制度2015~2016年出题量是2道,2017年出题量是3道,2018年出题量是6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行政许可的原则、药品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的决定和程序、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定义、行政诉讼定义。第四章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第一节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6道,2016年出题量是5道,2017年出题量是9道,2018年出题量是6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药物临床试验的分期和目的、药品注册申请界定、药品批准文件、新药监测期、药品再评价。第二节药品生产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5道,2016年出题量是7道,2017年出题量是3道,2018年出题量是2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药品的原辅料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委托生产的品种限制、药品召回主体、召回时间规定。第五章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第一节药品经营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22道,2016年出题量是10道,2017年出题量是15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1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批发和零售的许可事项变更、人员资质的要求、批发企业储存与养护管理、零售企业的陈列要求、经营企业的禁止购销行为、互联网经营的管理。第二节药品使用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9道,2016年出题量是10道,2017年出题量是15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14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药师职责、处方书写规则、处方限量、处方适宜性审核、处方保存年限、处方销毁批准、医疗机构制剂的定义及特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部门、制剂配发记录、制剂收回记录、抗菌药物分级。第三节药品分类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3道,2016年出题量是5道,2017、2018年的出题量均为6道。重点考查内容是:非处方药的分类依据、非处方药印刷要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颜色、九大类药店不得零售药品、国家非处方药目录遴选部门。第四节医疗保障用药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3道,2016年出题量是2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1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2道。重点考查内容是: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予以支付、不予支付药品,甲类、乙类目录调整。第五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4道,2016年出题量是3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2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3道。重点考查内容是:不良反应报告范围、不良反应报告主体、严重不良反应界定、新的不良反应界定。第六章中药管理第一节中药和中药创新发展2015~2018年出题量均是0道。本节内容以了解为主。第二节中药材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3道,2016年出题量是6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4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5道。重点考查内容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名录、中药材种植及产地初加工、GAP、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管理措施、进口药材的批件。第三节中药饮片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3道,2016年出题量是1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2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生产经营管理标签规定和严禁行为、毒性中药饮片定点生产和经营管理。第四节中成药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2道,2016年出题量为3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3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中药品种保护等级划分、保护年限要求、《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第七章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第一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7道,2016年出题量是6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7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4道。重点考查内容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进渠道管理、印鉴卡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专用账册管理、定点经营资格审批。第二节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2015、2016、2018年出题量均是1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2道。重点考查内容是:使用和调配要求中的处方剂量、处方应付。第三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1道,2016年出题量是2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1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禁止现金或者实物交易。第四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0道,2016年出题量为1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2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4道。重点考查内容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管理。第五节兴奋剂的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1道,2016年出题量是2道,2017、2018年的出题量均是4道。考查重点内容是:蛋白同化制剂、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经营的兴奋剂品种,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经营管理。第六节疫苗的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1道,2016年出题量是3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3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2道。重点考查内容是:疫苗的分类、疫苗销售范围和限制。第八章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一节药品标准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1道,2016年出题量是0道,2017、2018年的出题量均是1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药品标准的分类和效力。第二节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3道,2016年出题量6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2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5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药品说明书标签核准单位、印有或贴有标签、药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标注和使用要求、药品说明书格式和书写要求的基本内容、列出全部辅料名称的药品。第三节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药品质量公告2015年出题量是1道,2016年出题量是3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4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3道。重点考查内容是:四种质量监督检验的对比。第九章药品广告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节药品广告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2道,2016年出题量是5道,2017年出题量3分,2018年的出题量是7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药品广告发布媒体的限制、药品广告的内容(科学性要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罚机关)、提供虚假材料取许可证处罚。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2015年出题量是2道,2016、2018年出题量均是1道,2017年出题量是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保护2015年出题量是3道,2016年出题量是2道,2017年出题量是2道,2018年出题量是4道。重点考查内容是:消费者的权益与经营者的义务、争议的解决途径。第十章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第一节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与特征2015年出题量是4道,2016年出题量是2道,2017年的出题量是0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1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药品安全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节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2015年出题量是7道,2016年出题量是10道,2017年出题量是4道,2018年出题量是8道。重点考查内容是:假劣药的界定、假劣药的刑事责任、假药的行政责任、从重处罚情形。第三节违反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2015年出题量是0道,2016年出题量是1道,2017年出题量是1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4道。重点考查内容是: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取许可证或批准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法律责任,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法律责任。第四节违反特殊管理药品规定的法律责任2015、2016、2018年出题量均为1道,2017年出题量为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五节违反中医药法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2017年新增章节,2018年的出题量是0道。第十一章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第一节医疗器械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4道,2016年出题量是3道,2017年出题量是1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2道。重点考查内容是: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分类管理、医疗器械经营分类管理、医疗器械定义、医疗器械分类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第二节保健食品管理2015年出题量是1道,2016年出题量是4道,2017年出题量是2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3道。重点考查内容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及定义。第三节化妆品管理2015~2017年出题量均是1道,2018年的出题量是0道。重点考查内容是:化妆品的分类、化妆品的批准文号。
愚人独守空世界
执业药师法规内容考点:一、药品研制和注册考点1:国家支持对人的疾病具有明确或者特殊疗效的药物创新,鼓励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或者罕见病等的新药研制。考点2: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对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考点3:对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可以附条件批准,并在药品注册证书中载明相关事项。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考点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考点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自行生产药品,也可委托生产药品。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血液制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考点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义务,并与其承担连带责任。考点4: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受让方应当具备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能力,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三、药品生产考点1: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①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②有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③有质量管理和检验的机构、人员及仪器设备;④有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考点2:发运中药材应当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应当注明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考点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四、药品经营考点1: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①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②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③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④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考点2:调配处方应当经过核对,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考点3: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考点1: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考点2: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①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②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③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六、药品上市后管理考点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开展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主动收集、跟踪分析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已识别风险的药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考点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当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考点3: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在5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考点4: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②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及时公开召回信息;③必要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将药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七、药品价格和广告 考点1: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考点2: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八、药品储备和供应 国家鼓励短缺药品的研制和生产,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新药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九、监督管理 考点1:假药的认定 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③变质的药品; ④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考点2:劣药的认定 ①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②被污染的药品; ③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④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⑤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⑥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⑦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考点3: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十、法律责任 考点1: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10五倍以上三1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考点2:生产、销售假药的: ①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②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15~30倍的罚款; ③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④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10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10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考点3:生产、销售劣药的: ①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10~20倍的罚款; ②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③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考点4: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0~50万元的罚款。 考点5: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 ①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3倍的罚款; ②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5~15日的拘留。 考点6: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非法买卖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①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 ②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5~15倍的罚款,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③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20万元的罚款,10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5~15日以下的拘留; ④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考点7:提供虚假证明或采取手段取临床试验、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或药品注册等许可的 ①撤销相关许可,10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50~500万元以下的罚款;②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20万元的罚款; ③10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5~15日的拘留。 考点8: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考点9: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千元的,为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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