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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四、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别、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应随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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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的新举措摘要: 会计集中核算制是指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利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会计委派形式。它的运行并不改变各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理财机制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各单位自己编报,经财政审核后批复给各单位,同时抄送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还在各单位;单位的各项收支也由领导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 笔者通过几年来的实践,认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新举措,改变了以往由各单位分散核算的管理方式,统一集中核算,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对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1、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资金帐户,其会计业务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由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统一的帐户,实行集中管理,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同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改变了过去单位会计在核算时随意或有意截留收入、转移收入、改变资金用途、任意使用会计科目的现象,纠正了原来那种账户设置乱、银行开户乱、会计档案乱的“三乱”现象,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2、端正经费开支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过核算中心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使得不合规定的票据及不合理的开支不再出现,并对那些超范围,超标准,变相搞福利的违纪,违规支出予以坚决拒付,从而净化了支出项目,确保年度预算的执行及指定项目的落实。这种“单位用钱,财政管理”的方式,不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而且从根本上杜绝了预算执行过程中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现象的发生,有效遏制了一些单位滥发钱物、大吃大喝等不合法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仅2006年1—9月份我市市直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就核减支出44.93万元。 3、加强了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隶属关系全部转到核算中心,使得会计人员可以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增强了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的自觉意愿,使会计人员敢于对会计资料进行全过程监督,使得资金的使用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消除了财政监督的死角.从而有效地阻止单位财务收支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不合理的支出,解决了财政监督与管理上的“缺位”、“滞后”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实物资产管理的缺位,削弱了会计管理职能。 集中核算将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进行丁集中,但资产、实物,合同等仍由原单位管理,出现了账实管理分离的现象,会计人员常年在核算中心办公,无法及时参与单位的经营活动,不利于各项财产的管理,一旦单位领导与报账员管理意识薄弱,或因工作疏忽而未向核算中心提供真实情况,核算中心将无法知晓各单位的资产存在情况,致使核算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势必使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不加以解决,既违背了集中核算的初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又将造成新的腐败之源。 2、配套制度的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 由于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着差距。例如差旅费标准、住宿费报销等等。这是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以达到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严峻考验。 3、内控制度上的不足,造成单位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的弱化。 单位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其原有的会计出纳相互牵制及内审制度被不同程度地弱化,财务会计知情面缩小,虽然核算中心在代理记账时,也履行了牵制和监督职能,但由于其置身单位外部,对单位经济业务只知其表,不知其里,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经验来判断,一是看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假借住宿、会议、印刷、修理、运输、劳务费、代办费开支等合规票据列支送礼、超标准吃喝招待、滥发奖金,补贴、公款旅游等不合规支出,造成了新的监管隐患。 4、分账管理上的单一化,使得会计核算与管理上出现了真空状态。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支出,对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笔者所处的地方财政较为困难,单位的运转经费只能靠收费来解决,由于收支分账管理,在违规收费收取上无法控制,是否应收尽收,会计中心不得而知。会计中心监督成了“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跛脚”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如果不加以改进和完善,任其发展,核算中心的职能就会削弱,也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解决这类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经多年的实践和摸索,认为: 1、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支出审批程序。由于现行的资金支出标准缺乏可行性,执行起来较困难,所以应建议财政、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及福利补贴制度,逐步规范单位各类分配支出标准。这样使得核算会计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可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存在人为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现象。除此之外,对单位内部执行的未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奖金、津贴等开支一律不予支付,同时要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原始凭证七要素的审核,努力做到规范化、法制化。 2、应加强财产管理制度建设,确保财产物资的安 全。核算中心应督促单位完善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检查和维修工作,根据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登记数量卡片,记录、管理本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凡涉及固定资产数量的变动,应及时通知核算中心会计,保证账账、账实一致。中心会计则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建账、核算。通过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对单位的资产进行数量、金额管理与控制,并定期与保管员对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应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从源头上增收节支。核算中心应尽快介入单位的收费管理,配合物价等部门将收费办法落实到位,做到既要制止单位乱收费行为,又要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从而规范单位收费行为。对单位的代管费用,核算会计应用到茅头上,不可因单位经费的紧缺而随意挪用、挤占。 4、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保证会计服务质量。首先,核算中心应建立一套综合的、公正的、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并相应建立“监督奖励基金”,把会计人员的工作成果与经济利益挂钩,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监督积极性。其次,对于单位,应加强单位领导层的建设,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的能力,使之自觉有效的依法办事,从源头上保证了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中心的监控,每年一审的检查,不可因其的特殊身份而予以减免,并对会计专管实行定期轮岗交换,在每一任职年限期满后,由有关部门对核算会计实行离任审计制,确保核算中心的阳光作业。 5、应正确处理好核算与被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会计集中核算在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触及到一些单位的既得利益,遇到一定的阻力,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态势。作为会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不能脱离服务搞监督,也不能失去监督搞单纯的服务;既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影响甚至干扰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能应付了事,甚至一团和气,放弃监督。单位也要支持核算会计的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等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是再见
一、企业内部控制方法:组织规划控制 组织规划是对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控制。企业组织机构有两个层面:一是法人的治理结构问题,涉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设置及相关关系,二是管理部门设置及其关系,对财务管理来说,就是如何确定财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由此产生集权管理和分级管理的组织模式。职务分工主要解决不相容职务分离。所谓不相容职务分离是指那些由一个人担任,即可能发生错误和弊端又可掩盖其错误和弊端的职务。企业内部主要不相容职务有: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财产保管职务、会计记录职务和审核监督职务。这五种职务之间应实行如下分离: (1)授权批准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 (2)业务经办职务与审核监督职务分离。 (3)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4)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5)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相分离。 要建立健全组织规划控制,目前必须解决两个问题: (1)设立管理控制机构。例如,目前有些上市公司中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价格委员会、报酬委员会等就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益尝试。机构设置因单位的经营特点和经营规模而异,很难找到一个通用模式。比如设立价格委员会的企业大都是规模很大、采用集中采购方式且采购价格变动较大的企业,这些企业设立价格委员会能够有效加强采购环节的价格监督与控制。再比如,对于规模大、技术含量很高、高知人员云集、按劳取酬的企业,通过设立报酬委员会进行管理层持股及股票期权问题研究,能够提高报酬计划按劳取酬科学性、加强报酬计划执行中的透明度和监控力度。(2)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主要体现在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一人,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人员重叠。在上市公司中,这一问题虽有了较大的改变,但从公司制企业的总体上看,仍普遍存在。这种交叉任职的后果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班子之间权责不清、制衡力度锐减。关键人大权独揽,一人具有几乎无所不管的控制权,且常常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并有较大的任意性。交叉任职违背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必然带来权责含糊,易于造成办事程序由一个人操纵的现象出现。事实上,资金调拨、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交叉任职,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因此,建立内部控制框架首先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避免人员重叠。二、企业内部控制方法:授权批准控制 授权批准是指企业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以便进行控制,授权批准按其形式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所谓一般授权是指对办理常规业务时权力、条件和责任的规定,一般授权时效性较长;而特殊授权是对办理例外业务时权力、条件和责任的规定,一般其时效性较短。不论采用哪一种授权批准方式,企业必须建立授权批准体系,其中包括:(1)授权批准的范围,通常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应纳入其范围。(2)授权批准的层次,应根据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从而保证各管理层有权亦有责。(3)授权批准的责任,应当明确被授权者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一旦出现问题又难咎其责的情况发生。(4)授权批准的程序,应规定每一类经济业务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以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三、企业内部控制方法: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单位必须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会计系统控制主要包括:(1)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规范和监督制度,且要充分体现权责明确、相互制约以及及时进行内部审计的要求。(2)统一会计政策,尽管国家制定了统一的会计制度,但其中某些会计政策是可选的。因此,从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出发,必须统一执行所确定的会计政策,以便统一核算汇总分析和考核,企业会计政策可以专门文件的方式予以颁布。(3)统一会计科目,在实行国家统一一级会计科目的基础上,企业应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统一设定明细科目,特别是集团性公司更有必要统一下级公司的会计明细科目,以便统一口径,统一核算。(4)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使会计真正实现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提供信息、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信息、为企业外部各有关方面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信息的目标。四、企业内部控制方法:全面预算控制 全面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达到企业既定目标编制的经营、资本、财务等年度收支总体计划,从某种意义上讲,全面预算也是对企业经济业务规划的授权批准。全面预算控制应抓好以下环节: (1)预算体系的建立,包括预算项目、标准和程序。(2)预算的编制和审定。(3)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4)预算执行的授权。(5)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 (6)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7)预算业绩的考核。全面预算是集体性工作,需要企业内各部门人员的相关合作。为此,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预算委员会,组织领导企业的全面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的执行。五、企业内部控制方法:财产保全控制 财产保全控制包括:(1)限制直接接触,限制直接接触主要指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直接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够接触资产。限制直接接触的对象包括限制接触现金、其他易变现资产与存货。(2)定期盘点,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并保证盘点时资产的安全性。通常可采用先盘点实物,再核对账册来防止盘盈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应进行调查,对盘亏资产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相关制度。(3)记录保护,应对企业各种文件资料(尤其是资产、财务、会计等资料)妥善保管,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的可能。对某些重要资料应留有后备记录,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坏时重新恢复,这在当前计算机处理条件下尤为重要。(4)财产保险,通过对资产投保(如火灾险、盗窃险、责任险或一切险)增加实物受损补偿机会,从而保护实物的安全。 (5)财产记录监控,对企业要建立资产个体档案,资产增减变动应及时全面予以记录。加强财产所有权证的管理,改革现有低值易耗品等核销模式,减少备查簿的形式,使其价值纳入财务报表体系内,从而保证账实的一致性。六、企业内部控制方法:人力资源控制 对于作为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的企业而言,人力资源要素的数量和质量状况,人力资源所具有的忠诚、向心力和创造力,是企业兴旺发达的活力和强大推动力所在。因此,如何充分调动企业人力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人力资源的潜能,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中心任务。人力资源控制应包括: (1)建立严格的招聘程序,保证应聘人员符合招聘要求。 (2)制定员工工作规范,用以引导考核员工行为。 (3)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帮助其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完成规定的任务。 (4)加强和考核奖惩力度,应定期对职工业绩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5)对重要岗位员工(如销售、采购、出纳)应建立职业信用保险机制,如签订信用承诺书,保荐人推荐或办理商业信用保险。(6)工作岗位轮换,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作岗位轮换,通过轮换及时发现存在的错弊情况。同时也可以挖掘职工的潜在能力。(7)提高工资与福利待遇,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增强凝聚力。七、企业内部控制方法:风险防范控制 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风险。风险控制要求单位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企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有:(1)筹资风险评估,如企业财务结构的确定、筹资结构的安排、筹资币种金额及期限的制定、筹资成本的估算和筹资的偿还计划等都应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2)投资风险评估,企业对各种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都要作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应制定应对预案。(3)信用风险评估,企业应制定客户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确定信用授予标准,规定客户信用审批程序,进行信用实施中的实时跟踪。信用活动规模大的企业,可建立独立信用部门,管理信用活动、控制信用风险。(4)合同风险评估,企业就建立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监督和违约时采取应对措施的控制科学试验,必要时可聘请律师参与。风险防范控制是企业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工作,企业必要时可设置风险评估部门或岗位,专门负责有关风险的识别、规避和控制。八、企业内部控制方法:内部报告控制 为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管理报告体系,全面反映经济活动,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内部报告体系的建立应体现:反映部门经管责任,符合例外管理的要求,报告形式和内容简明易懂,并要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内部报告要根据管理层次设计报告频率和内容详简。通常,高层管理者报告时间间隔时间长,内容从重、从简;反之,报告时间间隔短,内容从全、从详。常用的内部报告有:(1)资金分析报告,包括资金日报、借还款进度表、贷款担保抵押表、银行账户及印鉴管理表等。(2)经营分析报告。(3)费用分析报告。(4)资产分析报告。(5)投资分析报告。(6)财务分析报告等。
情似死海腻入身亡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财会[2008]7号”第四条: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心疲
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八个主要方法: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制度、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和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这些方法与会计制度设计紧密相关,也是企业进行会计制度设计必须把握的核心内容。 内部管理控制由组织的计划和主要与经营效率和坚持经营政策相关、通常只和财务记录间接相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组成,一般包括统计分析、工时和操作的研究、业绩报告、雇员的培训计划和质量控制等控制手段。内部管理控制包括组织规划以及实施管理计划和经营控制的所有方法与程序以及与管理当局进行经济业务授权的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和记录。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关的控制。它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