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监督管理制度

那份心痛誰會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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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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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第四条 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第五条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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