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可辩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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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时光他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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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主观方面的抗辩

  (1)基于被告主观方面的抗辩

  注册会计师侵权实行推定过错制,按照过错推定原则,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主张抗辩应证明自己已尽应有的职业关注义务,应有职业关注是指“谨慎的实务家在计划和实施审计业务必须保持的关注”[34]注册会计师必须证明自己是一个谨慎的执业者,谨慎的执业者具有以下特点:[35]1、拥有该职业所需要的一般知识并能与职业保持同步发展;2、能做出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判断;3、在人格方面代表但不超越社会一般水平。一般而言,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已尽职业关注的主要依据是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

  过错责任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在决定侵权行为人所应负的责任时,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而引起过失,由于过失有一般过失、重大过失、推定欺诈之分,故可以过错程度轻进行抗辩。一般过失是指审计人员要执业过程中缺乏合理的关注,即未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工作;重大过失是指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缺乏最起码的关注,即在审计工作中未能遵守审计准则的最低要求;推定欺诈是指点虽无故意欺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注册会计师可以以一般过失对抗重大过失,以重大过失抗辩推定欺诈,以减轻责任。

  (2)基于原告主观方面的抗辩

  注册会计师如果能证明受害者在决策时已知审计报告是虚假的事实真相,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受害者过错是注册会计师减责、免责的抗辩事由。受害者过错有两种形式:对损害发生的过错与对损害扩大的过错。如果损害完全是受害者自己导致的,则注册会计师免责:如果是混合过错(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有过错),则注册会计师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得以减轻责任。受害者对损害的扩大有过错,可以构成注册会计师对扩大部分的责任的免责条件。

  (3)第三人过错的抗辩

  第三人的过错是指除原告和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原告的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错。如果原告的损失完全是第三人引起的,则注册会计师得以免责。但当注册会计师有过失时,因第三因素介入造成损害时,这时除非注册会计师能证明第三因素与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不具一般可能介入时才得以免责或减责,否则要承担损害的终极赔偿责任。注册会计师对受害者的损害往往与第三因素介入联系在一起,并往往与第三人构成对受害者的共同侵权,从而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注册会计师要以共同侵权人无意思联络为由主张比例责任。

  2、基于客观方面的抗辩

  (1)基于损害事实的抗辩

  损害是指权益的不利益,是侵害合法利益的结果。如果受害得诉讼的损害是非法利益,则不受法律保护,如受害者放高利贷受到的损失,这是受害者自甘风险的结果,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可能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但法律不保护非法所得,故注册会计师可以此抗辩;此外,根据中国的侵权法规定,损失一般指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的诉讼请求也可进行抗辩。

  (2)基于虚假业务报告的抗辩

  虚假审计报告主要表现在审计意见的不恰当,由于带解释段的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有一定的交叉,一些注册会计师以带解释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引起纷争,这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审计意见基本恰当进行抗辩;此外,由于目前审计的重要原则带有一定的主观,注册会计师可以会计报表虽然存在错弊但不构成重大为由进行抗辩。

  (3)基于因果关系的抗辩

  注册会计师对受害者的损害往往是间接损害,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过错是导致受害者损失的间接原因,根据“近因”原则,远因得以免责或减责,尤其是第三因素介入是故意时,因果关系链有可能因此而断掉,注册会计师对最终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4)基于约定免责条款的抗辩

  注册会计师为了减轻责任,在审计约定书、审计报告中往往写进一些免责条款,这是否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这种情况要区别对待,对于合理的免责条款,具有一定的抗辩力,但对于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尤其是格式条款),法律上一般不承认效力,但总之,免责条款也是抗辩的一个理由。

  3、基于程序抗辩

  如果原告方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可据此争取免责或减责。常见如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原告就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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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我怕黑却送她回家

同时拥有律师和注册会计师双证的职业选择有:

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以申报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是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

三是进入上市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四是担任法律顾问;

五是担任诉讼人;

六是担任刑事辩护人;

七是担任非诉讼,参与调解和仲裁;

八是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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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何曾有药医

过度推介简单说就是有所偏向,过度的推荐和介绍,这样的话就可能会对产生不利影响。
更详细的说,过度推介是指注册会计师站在了鉴证客户的立场上过度的来发表有利于鉴证客户的意见或推广其利益,通俗理解也就是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是一家了,这样就不能够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比如注册会计师在某种场合过度推介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就是这个意思,还有注册会计师在担任被审计单位的辩护人的时候,可能会更多的站在被审计单位的角度进行相应的辩护业务活动。

44评论

愿时光好好待她

过度推介简单说就是有所偏向,过度的推荐和介绍,这样的话就会对产生不利影响了。
更详细的说,过度推介是指注册会计师站在了鉴证客户的立场上过度的来发表有利于鉴证客户的意见或推广其利益,通俗理解也就是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是一家了,这样就不能够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比如注册会计师在某种场合过度推介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就是这个意思,还有注册会计师在担任被审计单位的辩护人的时候,可能会更多的站在被审计单位角度进行相应的辩护业务活动。

29评论

相处太好

过度推介简单说就是有所偏向,过度的推荐和介绍,这样的话就可能会对产生不利影响。如站在鉴证客户的立场上过度发表有利于鉴证客户的意见或推广其利益。或在某场合过度推介被审单位的股票。司法鉴证中站在被审单位立场。

通俗理解也就是注册会计师与鉴证客户是一家了,这样就不能够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还有注册会计师在担任被审计单位的辩护人的时候,可能会更多的站在被审计单位的角度进行相应的辩护业务活动。

扩展资料

过度推介导致的不利影响

如果会员过度推介客户或雇佣单位的某种立场或意见,使其客观受到损害,将产生过度推介导致的不利影响。过度推介导致的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推介审计客户的股份。

2、在鉴证客户与第三方发生诉讼或纠纷时,注册会计师担任该客户的辩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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