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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未归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当注册会计师能以适当的证据证明某一事项的估计数据与包括在会计报表中的估计数据之间存在差异时,注册会计师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这种差异是否已经构成了错误。如果这种差异是企业会计报表的可容忍误差,那么它就是合理的,而不是一种错误。但是,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这种差异是不合理的,他应当要求部门将这些会计估计改正到可容许的数额。如果部门拒绝修改这些会计估计,那么这些会计估计和最接近合理的会计估计之间的差异,应当被认为是一种错误。注册会计师应考虑这些错误的重要以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继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注意,其所容许的合理的个别差异对企业整个会计报表的累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考虑所采用的整个会计估计的合理和适当。当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估计的适当不能获得合理的确信,也不能获得审计证据来证明其他的会计估计事项时,他应当考虑是否在审计范围上存在着限制。如果是这样,那么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会计估计事项对企业会计报表影响程度的大小,提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猎捕尤物
关于《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说明
一、制定的目的
(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行业工作。2022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实施了《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的暂行规定》(会协字[1995]10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在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完善行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行业脱钩改制的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长足的发展,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该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和满足行业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暂行办法》(令第24号)第十一条明确: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该办法还对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迁移作出了规定。《暂行规定》则未包括上述相关内容,需加以补充完善。
(二)适应新的发展阶段行业的特点。事务所脱钩改制,将注册会计师彻底推向市场,注册会计师面临着更多的机会和挑战,转所的人数急剧增加,也随之产生了一些矛盾。同时,一些拟新设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后,至新所批准期间,其资格如何进行等,均需要进行规范。
(三)简化注册会计师提交的材料。《暂行规定》对注册会计师转所的要求较为严格,需由转出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在该所任职期间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作出书面鉴定;转入事务所向所在地注协办理转所手续时,应附送转入事务所的申请报告、与该注册会计师签定的聘任合同书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转出事务所对该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鉴定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现修订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发布后,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对注册会计师实施任职资格检查,因此,转所时再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已无必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注册会计师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应当简化注册会计师转所需提交的材料。
(四)推动注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注册会计师服务。《暂行规定》中未规定办理转所手续的时间,不仅无法处理那些办理转出手续后,长期不办理转入手续的注册会计师;而且由于各地注协对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的规定各不相同,有的一周办理一次,有的一月办理一次,给注册会计师带来极大的不方便。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地方注协办理转所手续的期限。对于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在转所时所形成的矛盾,需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予以调解。
二、制定的过程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自2022年起草并修改至今,中注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曾先后3次征求全行业意见,2次征求相关司局意见,2022年5月,在中注协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8月,在充分吸收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以及相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对《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后,再次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形成了《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送审稿)》,提请中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主要内容
《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共19条,从制订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转所程序、审核要求、相关责任、转所信息的录入和档案保管等七个方面,对注册会计师转所作了规定。与《暂行规定》相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严格。根据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呈现的新特点,为加强,在第四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的情形。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得申请转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等部门检查、调查,检查或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拟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时,尚未办理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地方注协规定不得转所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明确,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转所申请表》内容的真实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的,地方注协应予通报批评;符合撤销、注销注册的,应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构建和谐。为了构建和谐的执业环境,针对转所中出现的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在第六条进一步明确,事务所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并规定“地方注协接到注册会计师的申诉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对于调解无效的,地方注协可为注册会计师办理转所手续,但应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事由,在行业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 提高效率。为促进地方注协提高办事效率,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优质服务,第九条对地方注协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的时间进行了规范。地方注协收到注册会计师提交的材料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后,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
同时,第十条至第十一条规定,对出现合并、分立、迁移情形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批量转注册会计师的,还简化了转所手续。可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批量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
(四)创新机制。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点,结合的需要,第十二条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关系可由注协代管的三种情形:拟成为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的;已办理完转出手续,尚无其他事务所同意转入的;地方注协认为可以代管的其他情形。新增加的注协代管的形式,不仅填补了中的漏洞,对于那些暂不能归属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明确由注协来;而且明确了权限,即由转出地注协代管,避免在对这些注册会计师的与服务中,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
(五)加强。第十三条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向地方注协书面报告,地方注协应当按相关规定注销注册,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
(六)信息。为促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增加了信息录入及的要求。第十六条要求,注册会计师的转所情况,应当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网和行业信息中录入;第十七条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转所信息应在行业网站上进行。
除此之外,《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还对《转所申请表》及其他附件的保管期限进行了规定。
空山灵雨悟真违
摘要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需要的审计证据,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获得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31未收到应收账款的回函的原因有哪些?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需要的审计证据,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获得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八百彪逼奔北坡
注册会计师监盘指注册会计师存货监盘,是注册会计师实施存货监盘程序,现场观察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并对已盘点的存货进行适当检查,以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行为。存货对企业经营特点的反映强于其他资产项目,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是被审计单位层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进行存货监盘时,应按照如下步骤:
1、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等情况,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
2、实施存货监盘程序。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
3、对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由于被审计单位存货的质或位置等原因导致无法实施存货监盘,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能否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存货监盘结果对审计报告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形成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结论,并确定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爱过了几年才能停雨下了几天才能晴
您好,掌握审计会计估计,首先要掌握:
一、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活动
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活动,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相关内容,作为识别和评估会计估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
二、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与会计估计相关的估计不确定的程度,并根据职业判断确定识别出的具有高度估计不确定的会计估计是否会导致特别风险。
三、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在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先考虑会计估计的质,并实施相应程序。
四、实施进一步实质程序以应对特别风险
在审计导致特别风险的会计估计时,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进一步实质程序时需要重点评价。
五、评价会计估计的合理并确定错报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财务报表中的会计估计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下是合理的还是存在错报。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这些证据指向与层的点估计不同的会计估计。当审计证据支持点估计时,注册会计师的点估计与层的点估计之间的差异构成错报。
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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