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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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宝马扭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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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一项作用,我们知道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形成审计结论,这其中可能会对某些结论的形成存在某些偏见,比如不能恰当的形成审计结论,如果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则可以消除这种偏见,从而为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再比如说有些个别注册会计师与正确判断的注册会计师的意见不同,就是妨碍注册会计师正确判断的偏见,经过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就否定了其不正确的想法,也就是消除了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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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它形成于审计过程,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编辑本段]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目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
  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便于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对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审计结论进行有效复核和评价。
  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质量而涉及诉讼或有关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时,审计工作底稿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编辑本段]三、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此外,审计工作底稿通常还包括业务约定书、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
  [编辑本段]四、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一般来说,每张工作底稿必须同时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项目名称;
  3、审计项目时间或期间;
  4、审计过程记录;
  5、审计结论;
  6、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7、索引号及页次;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10、其他应说明事项
  [编辑本段]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地了解:1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3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由于审计工作底稿不仅是形成审计结论的依据,而且是评价注册会计师业绩、控制和审计质量的基础,因此,对于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不能认为只是工作底稿,就可以马马虎虎、草率从事,而必须认真对待,在内容上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编辑本段]六、审计工作底稿的意义和作用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之所以需要编制工作底稿是因为:
  一审计工作底稿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我们知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是审计过程中一系列专业判断的结果,这些专业判断的客观依据是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所搜集到的审计证据与形成的专业判断都完整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因此,审计工作底稿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实据工作中,有人认为审计证据是审计意见的客观依据,审计工作的全部内容仅仅就是搜集评价审计证据,有没有审计工作底稿并不重要。这种观点不正确。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两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任何内容都离不开形式的表达。离开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就无法清晰地呈现在注册会计师面前;注册会计师就无法对审计证据进行分析评价,作出专业判断,从而无法形成正确的审计意见。总之,正确的审计意见应当建立在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和准确的专业判断基础之上,而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和专业判断都应当完整地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在充分认识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忽视审计证据的搜集和评价。实际工作中也有人不去全面地搜集审计证据,而是在审计工作底稿上大做文章,简单地³­账³­表,并不说明什么问题。编制这种审计工作底稿,不能算是审计证据,实际上是无用劳动。
  二审计工作底稿是评价考核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并明确其审计责任的主要依据
  依据执业准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执行了执业准则,选择的审计是否恰当、合理,所作出的专业判断是否准确等都直接反映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因此,要考核一个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能力,可以通过审阅其审计工作底稿来判断。一旦对某项审计项目有异议,可通过审核其审计工作底稿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一般说来,只要在审计工作底稿上显示出注册会计师是按照执业准则,采用了合理的审计程序,搜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认真进行了专业判断,即使有差错也可以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实际工作中,有的注册会计师虽然认真的实施了审计程序,但工作底稿上没有作相应的记录,当出现争议时,检查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执行没有,执行到什么程度,就无法反映,由此承担了全部审计责任,这是注册会计师应该引以为戒的。
  三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质量控制与的基础
  审计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报告质量的总称,而审计报告质量又依赖于审计工作质量,因此严格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
  审计工作质量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审计工作底稿上,要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必须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复核规定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对审计工作底稿规定了基本内容的编制要求,每个注册会计师都应按规定执行。对于应该完成的审计程序,不能任意省略。审计结果,要有明确结论。实际工作中有这种情况:看起来厚厚一本工作底稿,·­开来检查,注册会计师只填写了少数内容,这样的审计工作底稿是不合格的。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审计工作底稿要有严格的复核制度,不同层次,层层把关,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底稿,要退回去补做或重做,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应该实施的审计程序没有遗漏,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足够说明问题,所作的专业判断是合适的,才能使审计质量的控制和落到实处。
  四审计工作底稿对未来审计业务具有参考备查作用
  审计工作底稿对未来审计业务的参考作用,主要是对财务报表审计而言。由于对一个企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是每年连续进行的,一个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作为下一年度审计的参考。一般说来,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开始时,首先要仔细阅读上一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了解该企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在哪里,要求企业调整的会计事项有哪些,重点审计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或有负债,审计报告是哪种类型等,作为本年度审计计划的参考。
  由于审计工作底稿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每一个注册会计师必须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认真填写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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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她心

至今已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财会月刊》、《律师世界》等优秀期刊上公开发表《最新国际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解读》、《我国审计计划的改进》、《浮游量及其》等近三十篇论文
著作
1、《绩效审计研究》,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22年,独撰。
2、《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精讲与案例》,大家出版社,2022年,合著序二。
论文
1、《An Empical Research of Moral Education’ Influences on the Abilities of Recognizing Moral Issues》,《中澳国际财务与会计会议论文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2年,合著序一。
2、《明晰项目背景下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最新变化》,《审计月刊》,2022年12月,独撰。
3、《绩效审计的方法变迁及启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11月,独撰。
4、《新公共运动对绩效审计的影响研究》,《世界》,2022年10月,独撰。
5、《信息化条件下大型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月刊》,2022年8月,独撰。
6、《湖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思考》,《科教导刊》,2022年7月,独撰。
7、《我国审计质量控制的改进问题研究》,《世界》,2022年5月,合著序二。
8、《论思想的演变与会计理论的发展》,《财会通讯》2022年2月,合著序三。
9、《探析内部控制审计的执行主体资格和范围》,《中国审计》2022年1月,合著序二。
10、《现行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准则的新变化及其启示》,《商业时代》,2022年11月,独撰。
11、《中美绩效审计发展基础的对比研究》,《商业时代》,2022年9月,独撰。
12、《绩效审计的政治属分析》,《会计论坛》,2022年12月,独撰。
13、《ACCA双语教学的实践与思考》,《高校教育研究》,2022年9月,独撰。
14、《论案例教学中的师生互动》,《绿大世界》2022年11月,独撰。
课题
1、《包容增长框架下财政预算审计一体化改革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主持人。
3、《中国绩效审计的改革路径和模式研究》,中国博士后资助项目,2022年,主持人。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起草项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主持人。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起草项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主持人。
6、《绩效审计指南》,中华人重点科研课题,2022年,执笔人。
7、《中国绩效审计规范的国际比较研究》,湖北省审计厅,2022年,主持人。
8、《中国绩效审计基本规范研究》,湖北省审计厅,2022年,主持人。
9、《中国绩效审计的推进策略与规范建设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资助项目,2022年,主持人。
10、《湖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效益分析》,湖北省科技厅,2022年,主持人。
11、《企业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整合审计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主持人。
12、《信息化条件下审计成本的控制研究》,湖北省审计厅,2022年,主持人
13、《信息化条件下实施大型审计项目研究》,湖北省审计厅,2022年,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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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般天真却爱上了骗子

2022年继续在武汉大学商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2022年5月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税收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教学科研工作,同时也从事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工作。讲授研究生学位课《审计基本理论》,及本科生学位课《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税收筹划》等。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近年来,在《经济评论》、《财会研究》、《财会月刊》等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会计信息质量研究》;参编《审计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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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范淑女范

2022-2-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需实施的审计程序,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第四条 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  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 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第二章 审计证据的充分和适当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职业判断,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和适当。  第八条 审计证据的充分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审计证据的适当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和可靠。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错报风险的影响。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也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少。  尽管审计证据的充分和适当相关,但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  第十条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二)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质的审计证据;  (三)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第十一条 审计证据的可靠受其来源和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通常按照下列原则考虑审计证据的可靠:  (一)从外部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二)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三)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四)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五)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在运用本条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的原则评价审计证据的可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意可能出现的重大例外情况。  第十二条 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应当考虑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的可靠,并考虑与这些信息生成与维护相关的控制的有效。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作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第十三条 如果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信息的准确和完整获取审计证据。  第十四条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质的审计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与该项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则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质的审计证据不一致,可能表明某项审计证据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的有用之间的关系,但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第三章 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详细运用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设计与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  认定是指层对财务报表各组成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作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期间的各类交易和事项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下列类别:  (一)发生: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二)完整: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三)准确: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四)截止: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五)分类: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对期末账户余额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下列类别:  (一)存在: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  (二)权利和义务: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  (三)完整: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  (四)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对列报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下列类别:  (一)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二)完整: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三)分类和可理解: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四)准确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第四章 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第二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一)风险评估程序;  (二)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  (三)实质程序。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  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程序。  第二十二条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控制测试是必要的:  (一)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  (二)仅实施实质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和实施实质程序,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一种判断,并且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实施实质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二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下列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  (二)检查有形资产;  (三)观察;  (四)询问;  (五)函证;  (六)重新计算;  (七)重新执行;  (八)分析程序。  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或实质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根据需要单独或综合运用本条前款第(一)项至第(八)项所列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二十五条 检查记录或文件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  检查记录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来源和质。  第二十六条 检查有形资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资产实物进行。  检查有形资产可为其存在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但不一定能够为权利和义务或计价认定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第二十七条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执行的程序。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并且在相关人员已知被观察时,相关人员从事活动或执行程序可能与日常的做法不同,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对真实情况的了解。  第二十八条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知情人员对询问的答复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尚未获悉的信息或佐证证据,也可能提供与已获悉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询问结果考虑修改审计程序或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二十九条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第三十条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准确进行核对。  第三十一条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重新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第三十二条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  第三十三条 审计程序的质和时间可能受会计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生成和储存方式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保存某些信息以供查阅,或在可获得该信息的期间执行审计程序。  第三十四条 某些会计数据和其他信息只能以电子形式存在,或只能在某一时点或某一期间得到,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这些特点对审计程序的质和时间的影响。  当信息以电子形式存在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实施某些审计程序。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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