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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底稿作为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资料,在编制上应满足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其一,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其二,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具体地讲包括:
⑴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⑵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力求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⑶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简单记录。
⑷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对该审计项目明确表达其最终的专业判断意见。
⑸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⑹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应规范、简洁。虽然审计准则未对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做出规范设计,但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的执业规范指南给出了参考格式。
⑺标识一致。即审计符号的含义应前后一致,并明确反映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⑻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计算要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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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要求如下:
⑴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⑵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力求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⑶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简单记录。
⑷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对该审计项目明确表达其最终的专业判断意见。
⑸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⑹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应规范、简洁。虽然审计准则未对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做出规范设计,但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的执业规范指南给出了参考格式。
⑺标识一致。即审计符号的含义应前后一致,并明确反映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⑻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计算要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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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它形成于审计过程,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编辑本段]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目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
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便于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对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审计结论进行有效复核和评价。
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质量而涉及诉讼或有关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时,审计工作底稿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编辑本段]三、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此外,审计工作底稿通常还包括业务约定书、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
[编辑本段]四、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一般来说,每张工作底稿必须同时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项目名称;
3、审计项目时间或期间;
4、审计过程记录;
5、审计结论;
6、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7、索引号及页次;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10、其他应说明事项
[编辑本段]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地了解:1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3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由于审计工作底稿不仅是形成审计结论的依据,而且是评价注册会计师业绩、控制和审计质量的基础,因此,对于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不能认为只是工作底稿,就可以马马虎虎、草率从事,而必须认真对待,在内容上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编辑本段]六、审计工作底稿的意义和作用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之所以需要编制工作底稿是因为:
一审计工作底稿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我们知道,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是审计过程中一系列专业判断的结果,这些专业判断的客观依据是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所搜集到的审计证据与形成的专业判断都完整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因此,审计工作底稿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实据工作中,有人认为审计证据是审计意见的客观依据,审计工作的全部内容仅仅就是搜集评价审计证据,有没有审计工作底稿并不重要。这种观点不正确。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两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任何内容都离不开形式的表达。离开了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就无法清晰地呈现在注册会计师面前;注册会计师就无法对审计证据进行分析评价,作出专业判断,从而无法形成正确的审计意见。总之,正确的审计意见应当建立在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和准确的专业判断基础之上,而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和专业判断都应当完整地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在充分认识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忽视审计证据的搜集和评价。实际工作中也有人不去全面地搜集审计证据,而是在审计工作底稿上大做文章,简单地³账³表,并不说明什么问题。编制这种审计工作底稿,不能算是审计证据,实际上是无用劳动。
二审计工作底稿是评价考核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并明确其审计责任的主要依据
依据执业准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执行了执业准则,选择的审计是否恰当、合理,所作出的专业判断是否准确等都直接反映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因此,要考核一个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能力,可以通过审阅其审计工作底稿来判断。一旦对某项审计项目有异议,可通过审核其审计工作底稿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一般说来,只要在审计工作底稿上显示出注册会计师是按照执业准则,采用了合理的审计程序,搜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认真进行了专业判断,即使有差错也可以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实际工作中,有的注册会计师虽然认真的实施了审计程序,但工作底稿上没有作相应的记录,当出现争议时,检查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执行没有,执行到什么程度,就无法反映,由此承担了全部审计责任,这是注册会计师应该引以为戒的。
三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质量控制与的基础
审计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报告质量的总称,而审计报告质量又依赖于审计工作质量,因此严格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
审计工作质量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审计工作底稿上,要控制审计工作质量,必须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复核规定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对审计工作底稿规定了基本内容的编制要求,每个注册会计师都应按规定执行。对于应该完成的审计程序,不能任意省略。审计结果,要有明确结论。实际工作中有这种情况:看起来厚厚一本工作底稿,·开来检查,注册会计师只填写了少数内容,这样的审计工作底稿是不合格的。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审计工作底稿要有严格的复核制度,不同层次,层层把关,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底稿,要退回去补做或重做,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应该实施的审计程序没有遗漏,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足够说明问题,所作的专业判断是合适的,才能使审计质量的控制和落到实处。
四审计工作底稿对未来审计业务具有参考备查作用
审计工作底稿对未来审计业务的参考作用,主要是对财务报表审计而言。由于对一个企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是每年连续进行的,一个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作为下一年度审计的参考。一般说来,当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开始时,首先要仔细阅读上一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了解该企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在哪里,要求企业调整的会计事项有哪些,重点审计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或有负债,审计报告是哪种类型等,作为本年度审计计划的参考。
由于审计工作底稿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每一个注册会计师必须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认真填写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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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基本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具体规定了底稿编制的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并规定了底稿的10项要素。
注册会计师审计离不开工作底稿。但在当前的审计实践中,无论就设计、编制、归档而言,都存在许多缺陷,严重影响质量。 完整地、全面地将审计计划,审计过程包括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职责分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及其助手必须遵守的责任,绝对不有马虎。所以在编制底稿时,首先,内容上要做到资料翔实:就是获取的资料真实可靠,内容完备,注明来源;重点突出:对反映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作详细说明,繁简得当:“记录的范围是职业重要事项,因为由审计人员将每一项观察,考虑或做出的结论都记入他的工作底稿既不必要,也不切合实际”(注意2),所以一般问题可作简略记录,重要问题要作详细记录;结论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该审计项目最终表达专业判断意见时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更不能不表示意见。其次,形式上要做到要素齐全:就是上文所叙10项内容填写齐全;格式规范:就是在一个事务所所使用的底稿应当一致;记录清晰:就是内容要合逻辑,文字要端正,数据要正确。但目前的现实是注册会师为了赶任务,提高效率,往往在编制底稿时匆匆忙忙,草草了事。归纳起来,在编制底稿时的常见缺陷有:
1、已执行的程序在程序表中漏作记录,未执行的程序没有说明原因;
2、底稿与底稿之间未作全面核对,已核对的数字未作标记;
3、审定数不填写或填写不全,同一张底稿明细数与合计数相加不符,不同底稿间的钩稽关系不符;
4、少数底稿漏记审计过程及审计结论,或者记录重点不突出,专业判断含糊其词;
5、抽查表没有说明抽查的范围、比例;
6、复核者,编制者遗漏签名,看不出有否经过复核;
7、字迹潦草、涂涂改改,有的甚至难以辨别文字的内容;
8、底稿所附复印资料质量低劣、模糊不清规戒律,有些传真件未复印;
9、未调整不符事项金额遗漏汇总,从而使重要原则控制的金额失实,增大审计风险;
10、与已审计会计报表未作详细核对;
11、审计计划与审计总结编写简单,应付了事,许多审计计划是审后再补的,根本不起计划的规划,指导作用;
12、对例外事项和异常现象没有做出适当的评价和解释,譬如函询严重不符,关联方交易价格不公等;
13、客户当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底稿的要求形式;
14、很少使用标识。
除此之外,还可以列举许多毛病。 底稿可以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类,广义的审计工作底稿是指从承揽业务开始到审计工作结束止全过程形式和取得的资料、记录。换言之,除了正式审计报告外,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和取得的资料均属底稿范畴。狭义的审计工作底稿仅指审计实施过程中编制的记录。无论国际审计准则或我国审计准则的规定都是指广义的底稿。其大致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底稿,如业务约定书,客户的法律结构和组织结构的有关资料,审计的计划与总结,未审和已审会计报表,各种差异调整表,审计报告和建设书草稿以及取得的被审客户申明书,陈述书等;二类是为执行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底稿其范围相等于狭义底稿,如各种测试表,程序表、审定表、汇总表、明细表、抽查表、分析表、征询函等;三类是备查参考用底稿,如客户的营业执照,合营合同协议、批准文件、企业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验资报告、与内审人员、律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专家和其他第三者的通信函件或谈话记录,内控制度过,会计制度等。
由此可见,广义的底稿范围很大,目前的现状是:一该收集的不收集,少数项目的档案中连业务约定书、客户陈述书都没有,更不用说董事会记录,重要经济合同之类了,似乎这些资料与审计无关。确实“审计人员不应该编制与审计目标毫不相干的工作底稿,如果实在难以避免,审计结束后也不应该加以保留”。二、归档时没有很好分类整理,统一编码。底稿是注册会计师的财产,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保管并保密,归档时应该区别永久的档案与当期有效档案分别整理装订成册,利于下次审计查阅。可是少数事务所把永久档案与当期档案混淆一起,不加目录粗糊乱成册,也不统一编码不便查阅。审计档案的重要是众所周知的,(一)可为下次审计查阅;(二)可备财政、税务、审计机关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对审计质量的检查;(三)万一发生审计纠纷或诉论作为区分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依据。笔者曾遇到这样一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审计中发现向其投资方上交了“费”。按税法规定应当经过审批,该公司以没有见到此规定为由,不接受我们的意见,后向其提供了有关文件,才同意补办手续。鉴于时间所限,加以数额不算大,没有在审计报告披露,只在底稿中记录。数月后,被税务机关稽查发现,不但补交所得税务局,而且罚款数万元,客户董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此有责任,当我们出示底稿记录才得以免脱。 我们在强调底稿重要同时,要防止另一种倾向: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就是编制底稿,底稿编完了,审计也就结束了,由此而抢时间,赶编底稿,不是认真执行审计程序,努力搜集审计证据。从而严重降低了审计质量,加大了审计风险,当前会计信息失真,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与审计质量不高有密切关系。
要消除底稿设计,编制等方面存在缺漏,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除了采用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设计的底稿以外的事务所,应当把其使用的底稿报省级“注协”备案。省级“注协”认为底稿设计不符合审计准则及指南规范的,应当要求事务所改进;
2、每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应拟订底稿编制作规程,详细规定编制目的、程序、方法撰写工具(如钢笔、园珠笔)、复核、分类、整理、编码、归档等要求,并切实贯彻执行。
3、每位新从事审计的人员,在上岗前,应该对其进行编制底稿的培训,当作应知应会的必会备条件。
4、在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中,增加底稿的题量。
底稿在整个审计工作中,相当重要,离开底稿,无审计记录,审计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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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第5号》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为印证影响会计报表认定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通常以被审计单位的名义向第三方发出询证函,并将询证函回函作为审计证据,纳入审计工作底稿,所有权归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的规定,除、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审计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等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将审计工作底稿提供给任何部门或个人,也不宜将往来账项询证函回函提供给客户作为法律诉讼证据。
扩展资料
审计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地了解:⑴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⑵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⑶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由于审计工作底稿不仅是形成审计结论的依据,而且是评价注册会计师业绩、控制和审计质量的基础,因此,对于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不能认为只是工作底稿,就可以马马虎虎、草率从事,而必须认真对待,在内容上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工作底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