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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做奇葩不做贱人
⒈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密
为了维护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底稿保密制度。但由于下列两种情况需要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情形:
⑴、及国家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必要手续。
⑵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委派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检查。
⒉审计工作底稿的查阅
由于审计工作的需要,并经过委托人同意,在下列情况下,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⑴被审计单位的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⑵审计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可以查阅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
⑶联合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相互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合理的其他情况。
从一般意义上讲,审计档案的所有权应属于执业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审计工作底稿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其他部门或单位依法查阅时,应给予密切的协助,讲明查阅要求和限制,对于查阅人要求复印或外携审计工作底稿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质以及影响。根据有关档案法的规定,由于查阅人悉知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拥有审计工作底稿所有权的会计师事务所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你太危险
需征得同意后,沟通可以包括查阅前任的底稿。沟通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接受委托前的沟通
(一)接受委托前的必要沟通: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并对沟通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二)沟通的前提后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主动沟通的前提是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
(三)必要沟通的核心内容后任注册会计师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的内容应当合理、具体。
(四)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答复。
二、接受委托后的沟通(接受委托后的沟通不是必要程序,而是由后任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自行决定的。)
(一)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的前提。
(二)查阅相关工作底稿及其内容在收到后任注册会计师查阅工作底稿的请求并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后, 前任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后任注册会计师查阅相关工作底稿以及确定查阅的内容。
(三)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就使用工作底稿达成一致意见在允许查阅工作底稿之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获取确认函,就工作底稿的使用目的、范围和责任等与其达成一致意见。
(四)利用工作底稿的责任
再无知音
为了维护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底稿保密制度。但由于下列两种情况需要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情形:
⑴、及国家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必要手续。
⑵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委派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检查。
⒉审计工作底稿的查阅
由于审计工作的需要,并经过委托人同意,在下列情况下,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⑴被审计单位的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⑵审计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可以查阅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
⑶联合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相互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合理的其他情况。
从一般意义上讲,审计档案的所有权应属于执业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审计工作底稿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其他部门或单位依法查阅时,应给予密切的协助,讲明查阅要求和限制,对于查阅人要求复印或外携审计工作底稿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质以及影响。根据有关档案法的规定,由于查阅人悉知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拥有审计工作底稿所有权的会计师事务所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摘自
gbc828
的回答
话盲
根据《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
后任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后,如果需要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并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在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后,前任注册会计师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后任注册会计师查阅相关工作底稿以及查阅的内容。
在允许查阅工作底稿之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获取确认函,就工作底稿的使用目的、范围和责任等与后任注册会计师达成一致。
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获取的信息可能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 的质、时间和范围,但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得出的审计结论负责。 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全部或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工作。
可见,审计准则并没有规定前任注册会计师“必须”向后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原工作底稿。后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查阅原工作底稿取决于被审单位的意见,以及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协商。
你是答案
根据《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
后任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后,如果需要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并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在征得被审计单位同意后,前任注册会计师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后任注册会计师查阅相关工作底稿以及查阅的内容。
在允许查阅工作底稿之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后任注册会计师获取确认函,就工作底稿的使用目的、范围和责任等与后任注册会计师达成一致。
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获取的信息可能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 的质、时间和范围,但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其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得出的审计结论负责。 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全部或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工作。
可见,审计准则并没有规定前任注册会计师“必须”向后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原工作底稿。后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查阅原工作底稿取决于被审单位的意见,以及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