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协会抽查

人心对人心多少是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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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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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下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指导:《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规定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会计法》规定,“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会计法》所列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门实施会计办法》(2022年令第10号)第十五条“门及其派出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门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实施检查。”二、以下人员或单位有检举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均有权检举。 三、注解:《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规定:“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指导。”这一规定,明确了门注册会计师的体制。《会计法》规定,“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进一步重申和强调了门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质量的要求。应当指出,门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干预注册会计师、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不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有审计报告再进行一次普查,而是根据需求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根据2022年4月发布的《国有工交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对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国有工业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可以采取直接检查或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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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颗心就是个笑话

关于印发第一批

  关于印发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1995年12月25日 财会协字(1995) 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审计基本准则》、《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经商,现批准发布,并请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宣传,加强、检查,确保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

  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计划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工作底稿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报告规则(试行)》同时废止。各地已发布的相关规则、施行办法、规程等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一并废止,以后也不应再自行出台新的执业规则。

  附件: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

  二、审计基本准则

  三、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

  四、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五、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

  六、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

  七、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

  八、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

  九、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十、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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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终死溺于深海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审计基本准则》、《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经商,现批准发布,并请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宣传,加强、检查,确保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

  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计划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工作底稿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报告规则(试行)》同时废止。各地已发布的相关规则、施行办法、规程等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一并废止,以后也不应再自行出台新的执业规则。

  附件: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

  二、审计基本准则

  三、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

  四、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五、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

  六、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

  七、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

  八、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

  九、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十、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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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亡

案例:注册会计师张刚在审计大华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将近结束时,大华公司财务主管提出不必抽查2022年付款凭证来证实2022年度的会计记录,其理由如下:2022年度的有些发票因收到太迟,不能记入12月份的付款记账凭证,公司已经全部用转账分录入账;年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抽查;公司愿意提供无漏记负债业务的说明书。
通过对案例一的分析,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注册会计师张刚在执行抽查未入账债务程序时是否可以因客户已利用转账分录将2022年迟收发票入账的事实而改变原定的审计程序?是否因客户愿意提供无漏记债务说明书而受影响?可否因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而取消或减少审计程序?
委托人对迟收账单以转账方式入账,简化了注册会计师对未入账债务的抽查,也减少了进一步调整的可能,但这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抽查2022年度付款记账凭证。这种抽查与委托人自信十分完整、正确的报表们需审核的理由是相同的。
客户提供的无漏记债务说明书不能作为正当审计程序,仅提供给注册会计师额外的保证,作为内部证据,其证明力较弱,故无法减轻注册会计师应抽查的责任。
如果注册会计师已查明内部审计人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合理的,并且已抽查了未入账的债务,在和内部审计人员讨论其程序的质、时间、范围并审阅其工作底稿后,注册会计师可减少本身拟进行的未入账债务抽查工作,绝不能取消抽查工作。
注册会计师未入账债务,还可以通过如下途径:(1)未归档的购货发票;(2)客户以前年度未曾核定的所得税结算申报表;(3)与客户商讨;(4)客户当局的声明书;(5)与上年账户余额相比较;(6)期后对期内相关付款的审核;(7)现有契约、合同、议事录、律师的账单和信件往来;(8)主要供货商的信件往来;(9)抽查截止日期的有关账户,如存货、固定资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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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你心稳拿你心

不能。

因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审计中的固有限制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对于被审计单位精心策划和掩盖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完全按照审计准则执业也可能没有发现。

因为审计采用抽样审计,不是全盘审计;存在重大错报漏报未被抽样抽到,注册会计师没有发现的可能。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是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成立于2022年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领导下的一个全国协会,也是中国唯一的会计执业团体,我国从2022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2022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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