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骸
第一,必须先从法律上确定注册会计师对舞弊应承担的责任,将具体规范写进审计准则中,并以法律手段保证规范的实行;第二,执业观念的转变,变被动机械地执行审计业务为积极主动地为客户解决问题。注册会计师职业必须重新正视他们对查找舞弊的应尽职责,在审计过程中保持怀疑观点,将财务报表公允表达与查找舞弊并重。如果注册会计师在舞弊揭露与报告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将会避免巨大的舞弊损失,改善公众与职业界之间的对立状态,提高整个职业界的执业水平,对上市公司舞弊也会产生一定的威慑力。
芊指绕流年
近年来,国内外证券市场中出现的一系列会计丑闻,使注册会计师违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对此,许多学者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都仅仅限于相关法律法规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如何规定上,对如何有效遏制注册会计师违规仍极少研究笔者在本文中首先探讨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违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其次建立了注册会计师违规成本模型,从一个新的视角探讨了解决注册会计师违规的途径,提出只有提高违规成本,才能有效遏制注册会计师违规舞弊已成世界的公害,舞弊审计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对舞弊审计的内涵、特点和形式行了分析,并就舞弊审计的内容和方法作重点探讨,具体是与评价内部控制、关注舞弊的征兆、进行分析复核和注重开展符合审计测试。
愁饮杯无
从以上可以看出,会计舞弊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是上市公司进行会计舞弊的根本动因,应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来提高上市公司舞弊的预期成本是遏止会计舞弊的最根本对策。
一、是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和约束,遏制当局的舞弊行为。通过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从公司内部加强对当局权利和行为的制衡和约束。减少当局进行会计舞弊的机会。
二、是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舞弊的预期成本,尤其是加大对舞弊责任人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力度,消除上市公司对会计舞弊的需求。
三、是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约束和职业道德约束。审计机关和上市公司机构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再,对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和舞弊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增强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减少其与上市公司经营者进行合谋的动机,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同业互查和进行诚信教育等方式,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理地选择正直的执业行为。
四、是完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业务和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约束。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明确对会计舞弊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和相应的惩罚措施,可以从制度源头上控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沧海移桑
山登公司审计失败案例
2022年12月7日,新泽西州法官William H Walls判令山登 Cendant公司向其股东支付3亿美元的赔款。这项判决创下了证券欺诈赔偿金额的世界记录,比2022年培基Prudential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支付的15亿美元赔款几乎翻了一番。12月17日,负责山登公司审计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向山登公司的股东支付35亿美元的赔款,也创下了迄今为止审计失败的最高赔偿记录。至此,卷入舞弊丑闻的山登公司及其审计师共向投资者赔偿了近32亿美元。 山登公司是由CUC公司与HFS公司在2022年12月合并而成的。合并后,山登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房地产服务和联盟营销Alliance Marketing三大业务。舞弊丑闻曝光前,山登公司拥有35000名员工,经营业务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度营业收入50多亿美元。山登舞弊案不仅因赔偿金额巨大而闻名于世,随之而来的刑事责任追究也令人侧目。2022年6月,山登舞弊案的三名直接责任人Cosmo Cogliano前首席财务官,加入山登公司前曾任安永的注册会计师、Anne Pember前主计长,加入山登公司前曾任安永的注册会计师和Casper Sabatino会计报告部副,会计师对财务舞弊供认不讳,同意协助门和SEC的调查,并作为“污点证人”,以将功赎罪。2022年2月,新泽西州联邦大陪审团除了对他们三人提出舞弊起诉外,还对山登公司的前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Walter Forbes和前首席Kirk Shelton提出证券舞弊、财务舞弊、电信舞弊、邮政舞弊、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等多项指控,若罪名成立,Forbes和Shelton将面临着10至2022年的铁窗生涯。2022年11月,新泽西州检察官Chstopher Chstie宣布对安永的两名主审合伙人 Marc Rabinowitz和Ken Wilchfort以及一位审计经理提出舞弊起诉,指控他们严重渎职,对舞弊视而不见,并为山登公司的舞弊行径提供了便利。2022年4月24日,SEC对安永的这两名主审合伙人做出禁入裁决,禁止他们在4年内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迄今,在山登舞弊案中被正式提出刑事指控的人员多达8人,被传唤的其他相关人员更是不计其数,这在安然事件之前是极为罕见的,显示出门惩治舞弊的决心早已有之
稳操
舞弊会计学在我国仍然是一个空白,为了更好地治理会计舞弊现象,构建舞弊会计学科已刻不容缓。
笔者以为,舞弊会计学应包括以下内容:(1)各国常见的会计舞弊手段;(2)会计舞弊识别方法;(3)防治会计舞弊的方法;(4)会计舞弊在各个国家的普遍程度;(5)文化背景对会计舞弊者态度的影响;(6)会计对识别舞弊的责任;(7)各国防止、调查舞弊的责任分配;(8)不同国家构成舞弊和不构成舞弊的界限;(9)企业反会计舞弊的具体措施;(10)使用电脑识别和调查会计舞弊等。预防会计舞弊是最经济的方法,一旦会计舞弊发生,无论哪方都会遭受损失。预防会计舞弊涉及到两个因素:一是能够营造一个诚实、公开、互助的氛围,包括(1)塑造一个正面的工作环境,即形成一公开化、不利于萌生会计舞弊的工作环境;(2)雇佣诚实的员工,提供关于反会计舞弊方面的训练;(3)职员都能理解和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4)使所有职员都清楚会计舞弊一定会受到惩罚等。二是不给会计人员舞弊的机会,包括(1)实施积极有效的审计;(2)内部控制良好;(3)检查会计人员的工作等等。治理会计舞弊,应根据其形成原因分别对待从会计舞弊的产生机理来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入手:一是消除会计舞弊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即会计舞弊主体的动机;二是改变有助于会计舞弊产生的外部环境,消除会计舞弊产生的动机,即割断会计信息生产与会计信息之间的利益关系。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生产中的作用来看,完全割断是不可能的,但通过各方的努力,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会计舞弊的危害;改变有助于会计舞弊产生的周围条件,主要是通过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以上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会计舞弊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舞弊现象发生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加强法制建设这是治理会计舞弊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首先,在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新的《会计法》明确了单位领导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这有助于降低单位领导对会计信息的不利影响,但我国《会计法》“法律责任”一章中提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重大损失”等词都未量化,也无具体的解释,因此,应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将法律责任量化或给予具体解释,加大其法律责任与执法力度;其次,建立健全执法的机制,加强会计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领导、会计及有关人员的法制观念;最后,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加大对会计舞弊的打击力度。会计舞弊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治理会计舞弊绝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该深入研究会计舞弊的高发区,并将其作为治理的重点。根据舞弊财务报告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显示:有44%的舞弊财务报告发生在经济不景气或面临严重衰退的行业;有87%的舞弊问题,涉及到对财务披露事项的纵,其中最常用的舞弊办法是收益确认及列示方法的不适当(47%),故意多列资产(38%),将当期费用不恰当地予以递延(16%);在45%的控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中,发现当局对注册会计师作了不实的陈述或不实的声明;在所调查的有关上市公司在舞弊财务报告案中,发现有66%的案子涉及到企业高级当局;在66%的诉讼注册会计师的案件中,发现查帐人员未收集到充分而适当的证据;在36%的诉讼注册会计师的案件中,发现查账人员对于查账过程中所发现的舞弊风险因素,未能提高警惕从而产生足够的专业怀疑。该委员会依据调查事实,提出了改进现有内部审计工作和外部审计工作的一整套办法。我国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找出自己的审计重点,收集有关会计舞弊基本情况的资料,如设计一份调查表,并将调查表发送到国家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机关以及国有企业等。通过调查,将结果进行详细比较,并尝试得出一般结论,特别要归纳出在中国发生的一些著名舞弊案例的要点,探讨出某些规律,为审计人员如何才能及早成功地发现,甚至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提供有益的启示,以有助于揭露并有效处理这些舞弊行为。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对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会计舞弊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更新财会人员的知识,使其能自觉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此外,加强对会计工作的也有助于减少或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会计部门可督促企业按会计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建账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综上所述,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阶段,会计舞弊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而这些损失,如果通过早期预防,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的有关部门、国家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职业团体应通力合作,为舞弊及司法审计专门化工作建立牢固的基石。在会计舞弊的治理过程中,毫无疑问也会出现一系列难题,然而,我们坚信,只要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治理,它所带来的收益最终将远甚于最初所付出的代价。[参考文献][1]王光远。审计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陈汉文。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J]会计研究,1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