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丢拳头再硬心已死
摘要我国于2022年首次举行了全国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2022年10月31日颁布、2022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奠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法律依据。该法律取消注册会计师考核审批制度,使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同时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由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成形。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192022年2月27日,中注协制定的制度我国于2022年首次举行了全国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正式确立。2022年10月31日颁布、2022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奠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法律依据。该法律取消注册会计师考核审批制度,使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同时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由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至此,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成形。固体条例可以去书店买本书翻翻。。
不必太当真
注会经济法考试题型和分值
单项选择题:24题24分
多项选择题:14题21分
案例分析题:4题55分
注会经济法主观题答题技巧
第一步:作出明确的判断。案例分析题即使判断错了也不会倒扣分!
第二步:说明理由。首先,过渡语言并非评分要点,可以适当省略。其次,考生不需要一字不差的引用条文,可以适当变通,只要交代清楚关键词即可。
总的来说,考生能够相对准确的引用法律条文,最好采用“判断+条文”的模式,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判断+具体分析”的模式。如果考生时间充裕,也可以选择“判断+条文+具体分析”三步走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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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在考前审核或考后审核,审核在一周之内就会有结果,各省的情况有所不同,请各位考生前往报考的相应省财政厅或考试机构查询具体审核时间。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采用无纸化机考模式。考试总共时长为3.5个小时,分别是经济法基础1.5个小时,初级会计实务2个小时。两科目满分都是一百分,合格分一般为60分,两科全部达到合格分才算通过考试,任意一科不合格都需重考。
扩展资料
初级会计考试没有主观题,都是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项题、单项题、不定选择题和判断题。
中国的会计制度建立于一九一八年的时期。当时,北洋农业和颁布了《会计师暂行条例》,颁发了会计师资格证书。2022年,颁布了《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例》。不久,会计师归工商部门,并颁布了《注册会计师章程》。
2022年立颁布《会计师条例》。2022年和2022年先后颁布了《会计法》和《会计师考试考试办法》,对会计师资格的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和业务范围、会计师协会以及对会计师的处分办法等作出规定。
初级会计师资格是指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水平,通过考试取得证书,能够接受当事人委托,从事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服务的会计人员。
如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英国的特许会计师和的公认会计师。在西方国家,会计师和律师、医生、工程师一样,都是自雇的。在我国,会计,是会计的技术职称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注册会计师考试启动预报名资格审核与补报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江苏淮安202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胸大不如屁股翘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华信整理转发]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共计58项。其中准入类34项,水平评价类24项)
序号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
(单位)资格
类别设定依据备注
1教师资格准入类《中华人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令第188号)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令2022年第10号)
2注册消防工程师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消防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56号)
3法律职业资格准入类《中华人律师法》
《中华人法官法》
《中华人检察官法》
《中华人公证法》
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准入类《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5注册会计师准入类《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
6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准入类《民用核安全设备条例》(令第500号)
7民用核设施纵人员资格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准入类《中华人民用核设施安全条例》
8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放污染防治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106号)
9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建筑师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委员会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
《中华人注册建筑师条例》(令第184号)
《、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建设〔1994〕第598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10监理工程师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令第279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47号)
11房地产估价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城市房地产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12造价工程师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77号)
13注册城市规划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准入类《中华人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
14建造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规定》(令2022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111号)
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住房城乡、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18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26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25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24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住房城乡、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56号)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4号)
注册冶金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5号)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6号)
注册机械工程师《中华人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令第293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规定》(令2022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7号)
16注册验船师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令第109号)
《中华人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令第383号)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8号)
17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交通运输部、准入类《中华人船员条例》(令第494号)
《中华人内河交通安全条例》(令第355号)
《中华人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条例》(令第38号)
18兽医资格执业兽医准入类《中华人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中华人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办法》(令2022年第17号)
19拍卖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准入类《中华人拍卖法》
20演出经纪人员资格准入类《营业演出条例》(令439号)
《营业演出条例实施细则》(令2022年第47号)
21医生资格医师国家卫生准入类《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从业条例》(令第386号)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令第491号)
《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卫办医发〔2022〕38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27号)
22护士执业资格国家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护士条例》(令第517号)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22年第74号)
2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国家卫生准入类《中华人母婴保健法》
24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质检准入类《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令第206号)
25注册设备监理师质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40号)
26注册计量师质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计量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40号)
27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准入类《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28新闻记者职业资格准入类《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新闻记者证办法》(总署令2022年第44号)
29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安全生产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87号)
30执业药师食品药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药品法》
《中华人药品法实施条例》(令第360号)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国家食品药品令2022年第13号)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1专利人国家知识准入类《专利条例》(令第76号)
32导游资格国家准入类《中华人旅游法》
《导游人员条例》(令第263号)
33注册测绘师国家测绘地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入类《中华人测绘法》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14号)
34航空人员资格空勤人员、地面人员中国准入类《中华人民用航空法》
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航空安全员《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人员、气象人员《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令第412号)
35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水平
评价类《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号)
36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电信条例》(令第291号)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10号)
37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39号)
38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年》(中发〔2022〕6号)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22〕25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发〔2022〕71号)
39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会计法》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22〕11号)
40资产评估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43号)
4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
42土地登记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人协会水平
评价类《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令第656号)
《土地登记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66号)
4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令第253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13号)
44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住房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城市房地产法》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47号)
45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道路运输条例》(令第628号)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22〕51号)
4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令第279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22〕59号)
47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水平
评价类《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令第279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令2022年第36号)
4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
《关于加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发〔2022〕114号)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22〕462号)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22〕1号)
49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审计法》
《中华人审计法实施条例》(令第231号)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22〕4号)
《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22〕58号)
50税务师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税收征收法》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90号)
51认证人员职业资格质检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认证认可条例》(令第390号)
5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出版条例》(令第343号)
《音像制品条例》(令第341号)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1号)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22〕86号)
5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7号)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
《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人社部发〔2022〕90号)
54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银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协会水平
评价类《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2〕101号)
55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证券法》
56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水平
评价类《期货交易条例》(令第489号)
57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国家水平
评价类《中华人文物保实施条例》(令第377号)
《文物保护工程办法》(令2022年第26号)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办法》(文物保发〔2022〕13号)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办法》(文物保发〔2022〕13号)
58翻译专业资格中国外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
评价类《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4号)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22〕21号)
你的影子都比你本人美
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和时间
注会考试的报名条件以及报名时间
目前,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尚未出炉,以2022年的为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也就是说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届生们是可以报考注会的,不论你是什么专业的。
2022年注会考试的考试时间:2022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13-14日,距离现在还有9个月的时间,现在开始准备注会考试是完全来得及的。
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
注会考试有哪几科?
CPA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公司战略与风险》;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