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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你让我失魂落魄
过程---------弥天大谎——中国安然事件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银广夏(000557)。2022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22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称的数量;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出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二)疑点
(1)利润率高达46%(2022年),而深沪两市农业类、中草药类和葡萄酿酒类上市公司的利润率鲜有超过20%的。(2)如果天津广夏宣称的出口属实,按照我国税法,应办理几千万的出口退税,但年报本找不到出口退税的项目。2022年公司工业生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亿元,按17%税率计算,公司应当计交的增值税至少为 9231万元,但公司披露2022年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为负数,不但不欠,而且还没有抵扣完。(3)公司2022年收入与应收款项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合计与短期借款也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考虑到公司当年及资金回笼并不理想,显然公司希望以巨额货币资金的囤积来显示及回款情况。(4)签下总金额达60亿元合同的德国诚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与银广夏单线联系,据称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实上却是注册资本仅为10万马克的一家小型贸易公司。(5)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都是整数吨位,一次购买上千吨桂皮、生姜,整个厂区恐怕都盛不下,而库房、工艺不许外人察看。(6)萃取技术高温高压高耗电,但水电费2022年仅20万元,2022年仅70万元。(7)2022年及之前的财务资料全部神秘“消失”。
(三)造假与违规情况
2022年5月中国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2022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2022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2022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无法确定;2022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2022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2022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2022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亦于9月初宣布,拟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
(四)造假流水线
据庭审记录,2022年11月,董博接到了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元。董某便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2022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始。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让这几家单位作为天津广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蛋黄粉。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并到黑市上购买了发票、单、银行进账单等票据,从而伪造了这几家单位的发票和天津广夏发往这几家单位的银行单。有了原材料的购入,也便有了产品的售出,董博伪造了总价值5 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金额5 400万元出口产品货款银行进账单三份。为完善造假过程,董博又指使时任天津广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记录。于是,阎金岱便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萃取产品虚假原料入库单、班组生产记录、产品出库单等。最后,董博虚构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 898.60万元。该虚假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夏公司年报,银广夏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达12 778.66万元。2022年,财务造假行动继续进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虚构原材料供货方。依旧是接受了功民的指示,董博伪造了虚假出同、银行单、发票、出口报关单及德国诚信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进账单,同时同样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虚假财务凭据。结果,2022年天津广夏共虚造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2 400万元,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由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签署无保留意见后,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 7.31万元。2022年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虚报收入从
天津市北辰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除向正常单位开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广夏公司职员付树通以天津广夏公司名义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广夏公司萃取产品总经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份,价税合计22 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37.7619万元,后以货款没有全部回笼为由,仅向北辰区国税局交纳“税款”500万元。2022年5月,为中期利润分红,银广夏李有强以购买设备为由,向上海金尔顿投资公司借款1.5亿元打入大津禾源公司,又以萃取产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广夏账户,随后其中1.25亿元以天津广夏利润的形式上交广夏公司。据董博当庭供述,在造假过程中,部分财务单据及所
涉及的银行公章,是其在电脑上制作出来的。这样,依据庭审及起诉书,银广夏造假是一个由李有强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实施、阎金岱协助,以及刘加荣、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为的过程。
真相-----1)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或报告有关重大虚假问题,违反了《审计实务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要求。例如:第二章“编制审计计划时的特殊考虑”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集团内公司间的股权关系、集团内公司间交易频率、质及规模等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事项,以合理制订审计计划;第三章“实施审计程序时的特殊考虑”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和其他合并资料进行重点审计;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集团内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存货交易、固定资产交易、收入、支出以及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实现损益的抵销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其影响是否消除;第十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进行审计,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是否恰当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第四章“编制审计报告时的特殊考虑”第二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未抵销的集团内公司间重大交易,并据以确定其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
(2)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在对天津广夏的审计过程中,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而并未要求公司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注册会计师处。2022年发出14封询证函,没有收到一封回函。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账款,审计人员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应收账款,违反了《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一审计证据》的相关要求。例如: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在第
二章第十一条指出,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可参照下述标准来判断: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不同来源或不同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第十二条指出,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3)注册会计师未有效执行分析测试程序,例如对于银广夏在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生产用电的电费却反而降低的情况竟没有发现或报告;面对银广夏2022年度生产磷脂的投入产出比率较2022年度大幅下降的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既未实地考察,又没有咨询专家意见,而轻信银广夏当局声称的“生产进入成熟期”,违反《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复核》和《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相关要求。例如:《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复核》第二章“一般原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分析复核时应当考虑会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会计信息和相关非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第三章“分析复核程序的运用”第十四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对会计报表进行整体复核时,应当审阅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并考虑针对已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尚未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第四章“分析复核结果的处理”第十七条指出,当分析复核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进行调查,要求被审计单位予以解释,并获得适当的验证证据;如果被审计单位不予解释或解释不当,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而《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第五条指出,在决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相关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相关事项的质、复杂程度及其导致错报、漏报的风险;第七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可以在以下方面利用专家的工作:特定资产的估价。特定资产数量和物质状况的测定、需用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算。
(4)天津广夏审计项目负责人由非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人员普遍缺乏外贸业务知识,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严重违反《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的相关要求。例如:《审计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准则”第五条指出,担任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专门学识与经验,经过适当专业训练,并有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七条指出,在编制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考虑以下因素: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审计经历和对被审计单位情况的了解程度;第四章“审计计划的审核”第十七条规定,审计计划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第十八条指出,对总体审计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审计小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5)对于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异常增值税及所得税政策披露情况,审计人员没有予以应有关注;在收集了真假两种海关报关单后未予以必要关注(例如注册会计师的几份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盖着“天津东港海关”字样的报关单上,每种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编号”均为空白,稍通外贸实务常识的人都能发现,这是违反报关单填写基本要求的);对于境外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的情况,未能予以关注;未收集或严格重要的法律文件;未关注重大不良资产;存在以预审代替年审、未贯彻三级复核制度等重大审计程序缺陷,违反《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等多项准则的相关条款。
结果----造假者受法律惩处
依照现行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或他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应予以立案追究。2022年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对银广夏刑事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兼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名、原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7.民事诉讼
我国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审理涉及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稿)第4条规定:“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准则,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或者忠实义务的,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委托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已经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也无法发现虚假成分的,中介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文件说明我国法律界已经重视审计准则的作用。
2022年7月30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正式立案受理来自上海的杨善础等四名股民诉银广夏虚假证券信息披露侵权纠纷案。2022年4月20日,银种市中级人民向ST银广夏发出《应诉书》,受理公司与陈寿华等33人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这是继2022年7月之后,强调“先刑后民”的银川中院再度受理针对银广夏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
真相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呵呵----天津广夏2022年、2022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
这里还有点资料。你可以去看看。 和我给的不大一样,虽然没有分类,不过觉得讲得也挺详细。
心如纸片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银广夏(000557)。2022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22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称的数量;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出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二)疑点
(1)利润率高达46%(2022年),而深沪两市农业类、中草药类和葡萄酿酒类上市公司的利润率鲜有超过20%的。(2)如果天津广夏宣称的出口属实,按照我国税法,应办理几千万的出口退税,但年报本找不到出口退税的项目。2022年公司工业生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亿元,按17%税率计算,公司应当计交的增值税至少为 9231万元,但公司披露 2022年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为负数,不但不欠,而且还没有抵扣完。(3)公司2022年收入与应收款项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合计与短期借款也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考虑到公司当年及资金回笼并不理想,显然公司希望以巨额货币资金的囤积来显示及回款情况。(4)签下总金额达60亿元合同的德国诚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与银广夏单线联系,据称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实上却是注册资本仅为10万马克的一家小型贸易公司。(5)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都是整数吨位,一次购买上千吨桂皮、生姜,整个厂区恐怕都盛不下,而库房、工艺不许外人察看。(6)萃取技术高温高压高耗电,但水电费2022年仅20万元,2022年仅70万元。(7)2022年及之前的财务资料全部神秘“消失”。
(三)造假与违规情况
2022年5月中国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2022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2022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2022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无法确定;2022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2022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2022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2022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亦于9月初宣布,拟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
(四)造假流水线
据庭审记录,2022年11月,董博接到了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元。董某便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2022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始。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让这几家单位作为天津广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蛋黄粉。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并到黑市上购买了发票、单、银行进账单等票据,从而伪造了这几家单位的发票和天津广夏发往这几家单位的银行单。有了原材料的购入,也便有了产品的售出,董博伪造了总价值5 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金额5 400万元出口产品货款银行进账单三份。为完善造假过程,董博又指使时任天津广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记录。于是,阎金岱便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萃取产品虚假原料入库单、班组生产记录、产品出库单等。最后,董博虚构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 898.60万元。该虚假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夏公司年报,银广夏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达12 778.66万元。2022年,财务造假行动继续进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虚构原材料供货方。依旧是接受了功民的指示,董博伪造了虚假出口合同、银行单、发票、出口报关单及德国诚信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进账单,同时同样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虚假财务凭据。结果,2022年天津广夏共虚造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2 400万元,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由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签署无保留意见后,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 7.31万元。2022年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虚报收入从
天津市北辰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除向正常单位开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广夏公司职员付树通以天津广夏公司名义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广夏公司萃取产品总经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份,价税合计22 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37.7619万元,后以货款没有全部回笼为由,仅向北辰区国税局交纳“税款”500万元。2022年5月,为中期利润分红,银广夏李有强以购买设备为由,向上海金尔顿投资公司借款1.5亿元打入大津禾源公司,又以萃取产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广夏账户,随后其中1.25亿元以天津广夏利润的形式上交广夏公司。据董博当庭供述,在造假过程中,部分财务单据及所
涉及的银行公章,是其在电脑上制作出来的。这样,依据庭审及起诉书,银广夏造假是一个由李有强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实施、阎金岱协助,以及刘加荣、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为的过程。
真相-----1)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或报告有关重大虚假问题,违反了《审计实务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要求。例如:第二章“编制审计计划时的特殊考虑”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集团内公司间的股权关系、集团内公司间交易频率、质及规模等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事项,以合理制订审计计划;第三章“实施审计程序时的特殊考虑”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和其他合并资料进行重点审计;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集团内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存货交易、固定资产交易、收入、支出以及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实现损益的抵销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其影响是否消除;第十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进行审计,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是否恰当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第四章“编制审计报告时的特殊考虑”第二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未抵销的集团内公司间重大交易,并据以确定其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
(2)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在对天津广夏的审计过程中,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而并未要求公司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注册会计师处。2022年发出14封询证函,没有收到一封回函。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账款,审计人员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应收账款,违反了《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一审计证据》的相关要求。例如: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在第
二章第十一条指出,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可参照下述标准来判断: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不同来源或不同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第十二条指出,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3)注册会计师未有效执行分析测试程序,例如对于银广夏在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生产用电的电费却反而降低的情况竟没有发现或报告;面对银广夏2022年度生产磷脂的投入产出比率较2022年度大幅下降的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既未实地考察,又没有咨询专家意见,而轻信银广夏当局声称的“生产进入成熟期”,违反《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复核》和《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相关要求。例如:《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复核》第二章“一般原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分析复核时应当考虑会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会计信息和相关非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第三章“分析复核程序的运用”第十四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对会计报表进行整体复核时,应当审阅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并考虑针对已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尚未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第四章“分析复核结果的处理”第十七条指出,当分析复核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进行调查,要求被审计单位予以解释,并获得适当的验证证据;如果被审计单位不予解释或解释不当,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而《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第五条指出,在决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相关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相关事项的质、复杂程度及其导致错报、漏报的风险;第七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可以在以下方面利用专家的工作:特定资产的估价。特定资产数量和物质状况的测定、需用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算。
(4)天津广夏审计项目负责人由非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人员普遍缺乏外贸业务知识,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严重违反《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的相关要求。例如:《审计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准则”第五条指出,担任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专门学识与经验,经过适当专业训练,并有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七条指出,在编制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考虑以下因素: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审计经历和对被审计单位情况的了解程度;第四章“审计计划的审核”第十七条规定,审计计划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第十八条指出,对总体审计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审计小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5)对于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异常增值税及所得税政策披露情况,审计人员没有予以应有关注;在收集了真假两种海关报关单后未予以必要关注(例如注册会计师的几份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盖着“天津东港海关”字样的报关单上,每种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编号”均为空白,稍通外贸实务常识的人都能发现,这是违反报关单填写基本要求的);对于境外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的情况,未能予以关注;未收集或严格重要的法律文件;未关注重大不良资产;存在以预审代替年审、未贯彻三级复核制度等重大审计程序缺陷,违反《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等多项准则的相关条款。
结果----造假者受法律惩处
依照现行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或他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应予以立案追究。2022年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对银广夏刑事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兼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名、原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7.民事诉讼
我国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审理涉及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稿)第4条规定:“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准则,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或者忠实义务的,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委托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已经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也无法发现虚假成分的,中介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文件说明我国法律界已经重视审计准则的作用。
2022年7月30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正式立案受理来自上海的杨善础等四名股民诉银广夏虚假证券信息披露侵权纠纷案。2022年4月20日,银种市中级人民向ST银广夏发出《应诉书》,受理公司与陈寿华等33人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这是继2022年7月之后,强调“先刑后民”的银川中院再度受理针对银广夏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
真相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呵呵----天津广夏2022年、2022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
爷爷说我只是个孩纸
天津作为准一线城市,是渤海湾经济的心脏,近年来的飞速发展也吸引了众多年轻人,为方便外来人员在天津安家落户,天津提供了两种落户政策,即积分入户和海河英才入户。
第一,积分入户是针对所有人群的,根据个人的学历、缴纳五险一金的年限、婚姻状况、在津居住年限的条件计算个人的积分,积分达到110分即可申请落户。这一方案适合大多数人,只要在津有稳定的工作,按时缴纳社保,每年可积累22分,缴满3年后,第四年开始每年可积累28分。
第二,海河英才入户政策是针对高学历高技能的专业人才的,只要满足人才界定的要求,可以立马入户,但是一般会有技能和年龄的双重限定,是为急需的专业人才开通的绿色通道。例如40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都可以通过海河英才入户渠道迅速落户。
人才才是第一生产力,一切竞争都是人才的竞争,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和人口红利的消退,各城市展开了白热化的人才竞争,未来能实现人口净流入的城市才能保持活力,持续发展。而只有在这些城市中生活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落户天津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登录天津的人才网站查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落户要求。
2022年天津落户最新政策细则,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1、学历型人才。包括: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有无学位证均可),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过 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1 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 50 周岁。
游戏太逼真
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
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3、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登录天津APP填写资料即可申请办理。
一心一意三心二意
摘要天津落户的条件为: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3、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4、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落户天津。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31外地户口转入天津户口条件是什么?本人在天津市津南区双港新家园民兴园有一套住房,我的户口在江西,现在已在外地办理了退休,想把户口转到天津民兴园,怎么办理?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天津房产是我娘家父亲赠予的天津落户的条件为: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3、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4、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落户天津。房龄十年以上外地退休人员听您说的这个情况,基本上是没有办法转的,这个是没有办法的,天津现在户口还是比较严格的,退休的人的话,这个户口转不过来的保险也是一样,转不过来的,这个确实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现在都是这样处理的,基本上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天津有房产也不行吗这个是不可以的,亲,基本上现在天津的政策是比较严格的,基本上只有上面这几种才能落户的,您说的这个情况基本上是落不了户的,确实很遗憾,如果您这边不放心,您也可以去户口部门再问一下,基本上是很难落户很高兴能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