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三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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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的,提高审计质量。通过复核。其目的在于按照准则的规范要求,发现并指出问题,及时加以修正完善督促编制人员及时修正存在问题,完善补充有关资料,复核人应指示有关人员(主要是工作底稿的编制人)予以答复和处理,并做出相应文字记录。 2,在一般复核的基础上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和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复核程序与要点、进度、实施签署复核意见。各级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工作后应明确地表示复核意见,并签署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4。三级复核制度的第一级复核称为详细复核,指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对下属各类注册会计师编制或取得的审计工作底稿逐张进行复核。因此,必须认真从事复核工作。 2降低审计风险。重点复核的目的在于使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提高审计效率。 4按规范要求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以示分清复核责任,也便于上级复核人对下级复核人的。 3。 3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内容 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的内容包括: 1,可以减少、消除人为的审计误差,使得审计证据更加适当充分,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规定的位置签署姓名和复核日期。 各种审计程序是否按计划实施并取得相应的证据。 4。每一级的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工作后,而且也关系到审计质量及质量控制,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账项的审计程序实施情况,是否规范。 签署姓名和日期记录存在问题的答复与处理。如果复核中发现有不正确或不完善的问题,复核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根据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规模和业务范围,可以实行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加强质量控制起了重要的作用,形成一项制度。通常,制定明确的复核规则和要求。通常审计工作底稿-复核 由于一张单独的审计工作底稿往往由一名注册会计师编制完成,难免造成在资料引用、专业判断和计算分类方面的误差。三级复核制度的第三级复核也称重点复核,是由主任会计师或指定人负责的。 2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作用 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明确复核内容与要求,实施三级复核,这实际也是进行审计质量控制的有效程序,因此,把整个审计工作控制在审计准则要求的范围中。 3保证审计计划顺利执行,并能不断地协调审计进度,节约审计时间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4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一般要求 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不仅关系到审计效率与效果。重点复核是对详细复核结果的二次,它为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质量监控和工作业绩考评提供依据和基础,同时也是对一般复核的再,以保证审计意见的正确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 1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制度 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的人员级别,可以起到以用: 1规范审计工作底稿。通过复核。三级复核制度目前已成为较为普遍采用的形式,对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结论和质量全面达到审计准则的要求。通过重点复核后的审计工作底稿方可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然后归类、审计调整事项和审计结论进行复核,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事项所引用的资料是否翔实可靠,在详细复核的基础上审计判断是否有理有据。 6。一般复核实质上是对项目经理负责的详细复核的再。其目的在于按照有关准则的要求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把关、、复核人职责做出明文规定,使纳入审计档案的各种审计工作底稿从形式上到内容上均能符合审计准则的规范要求各种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5。 三级复核制度的第二级复核称为一般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从形式上包括的要素是否齐全。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是指以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复核人,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点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制度、审计程序更为科学完善、审计结论更加恰当准确。因此,对已经编制完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必须安排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复核、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程序,是实施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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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小钢炮

审计工作底稿-复核 由于一张单独的审计工作底稿往往由一名注册会计师编制完成,难免造成在资料引用、专业判断和计算分类方面的误差。因此,对已经编制完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必须安排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复核,以保证审计意见的正确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 1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制度 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的人员级别、复核程序与要点、复核人职责做出明文规定,形成一项制度。通常,根据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规模和业务范围,可以实行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是指以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复核人,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点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复核的制度。三级复核制度目前已成为较为普遍采用的形式,对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质量控制起了重要的作用。三级复核制度的第一级复核称为详细复核,指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对下属各类注册会计师编制或取得的审计工作底稿逐张进行复核。其目的在于按照准则的规范要求,发现并指出问题,及时加以修正完善。 三级复核制度的第二级复核称为一般复核,指由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的,在详细复核的基础上,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账项的审计程序实施情况、审计调整事项和审计结论进行复核。一般复核实质上是对项目经理负责的详细复核的再。其目的在于按照有关准则的要求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把关、。三级复核制度的第三级复核也称重点复核,是由主任会计师或指定人负责的,在一般复核的基础上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和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重点复核是对详细复核结果的二次,同时也是对一般复核的再。重点复核的目的在于使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实施、结论和质量全面达到审计准则的要求。通过重点复核后的审计工作底稿方可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然后归类。 2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作用 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明确复核内容与要求,实施三级复核,可以起到以用: 1规范审计工作底稿。通过复核,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纳入审计档案的各种审计工作底稿从形式上到内容上均能符合审计准则的规范要求。 2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通过复核,可以减少、消除人为的审计误差,使得审计证据更加适当充分、审计程序更为科学完善、审计结论更加恰当准确,把整个审计工作控制在审计准则要求的范围中。 3保证审计计划顺利执行,并能不断地协调审计进度,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4按规范要求复核审计工作底稿,这实际也是进行审计质量控制的有效程序,因此,它为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质量监控和工作业绩考评提供依据和基础。 3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内容 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的内容包括: 审计工作底稿从形式上包括的要素是否齐全,是否规范。 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事项所引用的资料是否翔实可靠。 各种审计程序是否按计划实施并取得相应的证据。 各种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审计判断是否有理有据。 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4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一般要求 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不仅关系到审计效率与效果,而且也关系到审计质量及质量控制,是实施质量控制、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程序。因此,必须认真从事复核工作,制定明确的复核规则和要求。通常,复核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记录存在问题的答复与处理。如果复核中发现有不正确或不完善的问题,复核人应指示有关人员(主要是工作底稿的编制人)予以答复和处理,并做出相应文字记录。 签署姓名和日期。每一级的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工作后,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规定的位置签署姓名和复核日期,以示分清复核责任,也便于上级复核人对下级复核人的。 签署复核意见。各级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工作后应明确地表示复核意见,并签署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督促编制人员及时修正存在问题,完善补充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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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人自扰杞人忧天

复合共有三级,称为三级复核制度: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完整和可靠,还应对审计工作底稿建立严格的复核制度。因为,一份审计工作底稿往往由一位审计人员完成的,编制者对资料的引用、对有关事项的判断以及对有关数据的加总计算,都可能出现差错


项目经理(或者项目负责人)复核是三级复核制度中的第一级复核,称为详细复核。它要求项目经理对下属审计助理人员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逐张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审计人员及时修改完善。

部门经理(或者是签字注册会计师)是三级复核制度重的第二级复核,称为一般复核。它是在项目经理完成了详细复核之后,再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账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复核。部门经理复核是对项目经理复核的一种再,也是对重要审计事项的重点把握。

主任会计师(或者合伙人)复核是三级复核中的最后一级复核,又称为重点复核。它是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师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其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的复核。主任会计师复核既是对前面两级复核的再,也是对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和质量的重点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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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我愿意

注会成绩复核一般40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

成绩复查有如下几步:

1、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2、考办应当在考生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公布成绩复核结果。

3、考生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扩展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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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深爱她怎变深碍她无奈久伴他怎变久绊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培养和选拔行业高端人才,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会员。

  第三条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即: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

  第四条注册税务师的等级认定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等级认定条件

  第五条三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年检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六条二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二个人上年度业绩达到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2倍以上的;

  三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四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合格,地方税协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七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者;

  二个人年度业绩达到上年度全国注税行业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的;

  三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务作能力和一定的注税学术研究成果;

  四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

  五经中税协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八条特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

  (二)提交一篇关于行业发展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00字),并通过论文答辩;

  (三)通过一门外语考试。

  第九条税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50倍、10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省级分所、子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15倍、6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第三章培训、考试和考核

  第十条除三级注册税务师外,其他各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和晋级均须经过中税协相应等级的培训、考试。

  第十一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分别为税收筹划和纳税审核,以实务作为主线,涵盖相应税法,财务与会计,相关法律等内容。

  特级注册税务师加试论文答辩及一门外语考试。

  第十二条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

  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考核的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其中特级注册税务师加分项目为社会荣誉和研究生(或同等)学历;一级注册税务师加分项目为社会荣誉;

  二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社会荣誉、学术成果等,其中社会荣誉和学术成果为加分项目;

  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内容为: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经营业绩。

  第十三条等级注册税务师的培训、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本着自愿原则,由注册税务师申请,填写《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一),经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同意,本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地方税协。

  第十五条地方税协负责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公示和。

  地方税协将三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上报中税协备案。

  第十六条地方税协受理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的认定申请表后,对其表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上报中税协;同时指导并组织初审合格的注册税务师参加相应等级的全国统一培训和考试。

  第十七条初审合格的注册税务师须使用中税协统一发放的安全盘(U盘)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和考试。

  第十八条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由中税协进行考核。

  中税协将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名单反馈给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地方税协,由地方税协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申请认定三级注册税务师和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税协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三)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四)年检合格证明;

  (五)能说明个人成长经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800字以上);

  (六)近两年的纳税审核类业务报告两份;

  (七)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认定三级注册税务师的人员不需提供本条第(五)、(六)款所列材料。

  第二十条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应向中税协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三)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

  (四)年检合格证明;

  (五)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出版相关专著部分复印件、发表在一级期刊和核心期刊的论文及文章的复印件;

  (六)能说明个人成长经历、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经营业绩、学术成果、社会荣誉等情况的业务自传(1500字以上);

  (七)近两年的税务筹划类业务报告和纳税审核类业务报告各两份及相对应的客户认可评价材料四份;

  (八)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地方税协对通过二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地方税协会长办公会对书面考核意见及考试成绩进行综合审议,提出人员名单,上报中税协。

  第二十二条中税协对地方税协上报的二级注册税务师的人员名单和初审结论进行审议。

  中税协必要时可以对名单的人员进行抽查。

  第二十三条中税协对通过特级注册税务师和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书面考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中税协对书面考核意见及考试成绩进行综合审议,作出综合审议结论并提出人员名单。

  第二十五条中税协将审议通过的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六条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中税协召开会长办公会对等级注册税务师人员进行认定。

  第二十七条中税协将取得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和二级注册税务师名单向社会。

  第二十八条中税协向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颁发等级证书。

第五章等级

  第二十九条中税协负责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的培训和考试。

  第三十条中税协负责特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和。

地方税协负责二级注册税务师、三级注册税务师的考核和。

  第三十一条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每年须接受相应等级的培训教育;每两年在考核合格后,由中税协在等级证书上加盖有效期印章。

  第三十二条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对取得等级的注册税务师应加强,并结合年检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等级认定标准的,考核审验不予通过;对弄虚作假取等级或取得等级后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取消相应等级,并向社会。

  第三十三条注册税务师等级证书由中税协统一制作并颁发。

  第三十四条中税协建立等级注册税务师的信息库,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新设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或从非税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转入的注册税务师,首次申请等级认定的,两年内可同时申报任一等级。注册税务师上年度从事涉税服务业务的业绩可作为本人上年度业绩。

  第三十六条对、澳门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内地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其等级认定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办理等级认定工作不向注册税务师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中税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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