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无执业药师如何处罚

若非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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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未爱我入骨我待他如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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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OTC标识:即乙类非处方药品,除可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购买外,还可在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商业企业零售的非处方药。

2,红色OTC标识: 即甲类非处方药品,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

3,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4,乙类处方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无需医师或药师的指导就可以购买和使用。<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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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李我心里我姓王我心亡

1、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定点零售药店区域设置规划和定点需要;

  (二)遵守《药品法》、《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三)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与之对应的《营业执照》并经药品部门年检合格;

  (四)通过《药品经营质量规范》GSP认证;

  (五)开业满1年、药品经营场所面积(不含辅助用房)100平方米以上;

  (六)经营药品品种不包括中药饮片不少于1200种,并具有24小时及时供应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

  (七)经营药品必须有“进、销、存”台帐,并按GSP要求进行计算机,会计账簿及财务报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八)药店负责人应具备药学中专或其他大专以上学历;药师数量必须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经营中药饮片的,必须配备中药师以上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均不得兼职或挂名。

  (九)遵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药品从业人员须经市食品药品局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十)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等行为而被市劳动保障、药监、物价和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2、 申请定点的零售药店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定点零售药店区域设置规划的;

  (二)受到市劳动保障、药监、物价和门行政处罚不满1年的;

  (三)未取得定点资格擅自留卡从事医疗保险业务被查实不满2年的;

  (四)定点后因违规被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不满五年的;

  (五)凡有经营影响药品质量等非药品的。

  3、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药店所处地理方位图及房契或租房协议书。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

  (三)《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市食品药品局的药品信用安全分类评定等级证明书;

  (五)负责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或从业药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八)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市劳动保障、药监、物价和门出具的1年内无行政处罚的证明;

  (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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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逃离邂逅

消炎药属于非处方药的,可以自行去药店购买,属于处方药的,需要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单才可以购买。

根据《药品流通办法》第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局药品分类规定的要求,凭处方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扩展资料:

《药品流通办法》第三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药品流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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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别哭贱人会笑

我好几个小朋友都是开药店的,我本是药师。开药店人员要求如下;
1、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2、设在城区(含县城)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一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3、设在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
4、设在其他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
5、零售药店(连锁门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资格或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以上职称,质量应具有药师以上职称,并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6、零售药店(连锁门店)质量负责人应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从事药品经营质量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质量人员应从事药品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7、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应配备1名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8、以上岗位人员应经省辖市食品药品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9、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年龄一般女不超过65周岁、男不超过70周岁。
10、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的人员须经省辖市药监部门考核合格。
11、凡是外省、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1、不在当地供职、2、曾在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工作岗位经历一年以上)。
你所说的四大员就是里面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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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別拽妞会揍你

不会。总部有休假,在店里的全年无休只有过年有一两天,法定节假日是药店的活动日,不可能给假期。

零售药房是指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一门店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又称零售药店。零售药房是直接向患者提供其所需之药品和保健服务的机构,它与批发公司集中的功能衔接,将成批的多品种药品拆零,供应给附近的患者。

使患者可以很方便地买到所需的各种药品,保证了医疗卫生事业社会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零售药房药品的同时,还为患者提供各种服务,零售药房与一般消费品零售商不相同,是医疗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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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具有较大的顾客差异性,如果一味以价格最优作为吸引顾客的理由,面对沉重的租金、佣金、有限的消费群体,将难以应对,因此必须通过发展专业服务的经营路线来弥补的不足。发挥驻店执业药师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环节,执业药师应认真审核医师的处方,拒绝调配不合理的处方,对合格的处方药进行准确的调配。

并为公众提供专业的药学咨询服务、正确介绍药品的作用机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认真解答患者的用药问题;交代药物储存方法。正常的过程是,医师开具处方,当患者到零售药店购药时,处方必须经驻店执业药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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