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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历史不好不要跟我说曾经我数学不好不要跟我说永远
医师多点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医师多点执业可能会对医院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一方面具备多点执业资格的医师大多是医院骨干,如果外出执业行为多了,势必会对医院带来管理上的困难;另一方面为了增加经济收入,部分医务人员有可能将医院患者约到其他执业点进行就诊,这也会为医院带来一定影响。 二是多点执业后医疗风险由谁承担。多点执业大部分为外出手术,外科工作需要团队合作,到外执业,助手,麻醉师、器械护士、环境都是陌生的,不可能细致了解病人病情,到达后匆忙上台,如果术前术后再配合不好,就会影响到手术的安全和质量,医生本人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医师手术完毕后就会离开执业点,治疗连续性也受到一定影响。 三是如何加强管理和监管。多点执业后,医生是否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影响本职工作?人才流动意义上的多点执业会不会变成医疗人才的无序商品化?多点执业会不会因医生精力和时间有限导致医疗行医质量下降?这些问题都不能忽视。 医疗卫生行业毕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多点执业行医不能是“无限度”的,在多点执业时也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必须要纳入规范化管理,为此建议: 一、完善各项配套法律法规。《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已出台,但是还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第一,进一步规范医生多点执业,明确执业时间安排,执业期限,执业范围、执业地点、诊疗科目、工作任务、薪酬、签订劳动保险等内容。尤其对医生多点执业的责任、权利、风险、医疗责任分担等关键点要作出规定,如多点执业医生出了医疗纠纷如何处理,怎么样加强在外地执业医生的管理等。第二,在吸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并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修改。结合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工作,配套完善医师的执业环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还有养老制度、医疗保险等。第三,对医师多点执业进行有效监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医生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合理转介患者,扰乱医疗秩序,损害患者权益,损害原单位利益。一旦发现违规或违法行为,终止协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取消其多点职业资格。第四,普及医疗事故责任险,减少医生心理压力。同时,医师如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事件时,由发生事故或事件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用人单位在管理上要加强对注册医生的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第一,把医生的个人行为转变为单位行为,这样既可以约束医生,又能为他们承担一定风险;第二,规定医师必须服从医院安排,保证本单位的工作完成数量质量等不受影响,才能外出行医;第三,对执业地点“区域化”,可根据医师的不同级别规定不同的执业地点范围;第四,建议依据医生级别限制其出去的次数等。 三、加强医生个人的自律性教育。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让他们真正回归“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轨道。医生兼职时还要遵守所从业医疗机构有关规定,确保完成本职工作,要对患者负责,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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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