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执业医师

贪恋你的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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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指示,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如下:(一)医师执行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二)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备案内容包括医师姓名、执业类别、职称、工作时间和执业地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备案医师执业注册信息管理,便于查询和监督。(三)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属于第二条第三项情形的,因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应当遵照《意见》提出的“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要求进行试点。拟开展以第二条第三项为主要内容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试点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中增加执业地点。(二)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应当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三)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四)医师在执业前,应当与受聘的各医疗机构就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担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订协议。(五)试点必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师应当加强自律;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人员和工作安排,并采取相关医疗质量保障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医师需求信息,引导医师合理流动,并鼓励医师主动自愿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多点执业医师的注册、考核和监管,保证试点工作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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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太浓

要的,以便人事科对你的工作进行调动。执业医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技术人员。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放的,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红色封面的证书)。执业医师(英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81评论

愿时光一直如斯

变更执业地点是医师的权利,不需要原单位同意,但是医师变更主要执业地点后不能在原单位执业了,由此造成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后果的,原单位可辞退或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医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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