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医师能急救病人吗

十五年之后定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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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睡痛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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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医院不救人违法:
医院见不救是违法的,医疗机构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防病治病、救扶伤、保护人民健康是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天职,既为天职,就意味着医院绝不能因病人无力支付费用而拒绝救治,绝不能把病人缴费作为救治病人的前提条件,绝不能颠倒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次序。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这些规定都具有毋庸置疑的法律效力。但是必须指出,医院见不救行为的危害和性质有时并不止于此。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些医院和医务人员认钱不认人,见不救,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其行为已经上升为犯罪的性质,必须严格依法惩处。虽然现实中医疗急救欠费问题比较严重,但解决欠费自有其他办法和途径,不能与救治病人形成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不能因为要解决欠费而使救治病人受到影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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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告耗尽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中华人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阳高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你是急危情况下或者传染病被拒绝治疗又没有及时转诊,可以通过投诉到医院或上级卫生行政机构,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造成病人损失的或要求索陪。并可追究医生的责任。
但如果不是急危情况下或者传染病被拒绝的话,医生没有违法,只能接受道德的谴责,当然你也可以投诉到医务科或者卫生局,上级领导也许会对医生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为医生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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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撂下我

不仅仅是没道德的问题,更涉及到法律层面。
对于危重病人见不救,医院和医生违反了其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两种民事责任的竞合。《医疗机构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医院作为公益单位,医生作为特殊职业,在民事活动中要受到合理的限制,这就是危重病人对其的强制缔约。医院和医生的对于危重病人的求救不得拒绝,从危重病人的求救开始,不管医院和医生乐不乐意,双方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既然法律和规章规定医院和医生有法定的救治危重病人的义务,医院和医生不进行救治危重病人,就是对病人的侵权。
  医院和医生的危重病人见不救的行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就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不仅如此,医生对于危重病人见不救的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对于来到医院求救的危重病人,值班医生就负有救治危重病人的义务,这是医生的职务和其业务所要求其负担的特定义务。如果值班医生如果有能力救治却故意不履行救治的义务,在刑法上讲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故意或故意伤害罪,要受到刑罚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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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不代表一切安好失去不代表一无所有

法律分析:因坚持“先缴费”而延误患者救治造成严重后果,医务人员或医院负责人可能会被判刑坐牢。

法律依据:《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医疗机构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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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远离我近视

是有的。

为缓解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结合岗位实际工作需要,自2022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加试对象: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后,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执业医师资格的有效期限是:终身有效。以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为例,当你取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即具有了法律规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行业的准入资格,其资格终身有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由统一印制,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其他类别的证书样式完全一致,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病史采集与病理分析、口腔检查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急救技术、基本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的结果判读、医德医风实例考核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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