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执业医师能急救吗

作业能跟山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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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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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休克,有急救能力的路人,由于没有医师证,只是打了120,由于不敢急救,导致老人亡,要承担责任吗?老人的休克没有及时的得到有能力的人急救,不能这样认为人家不愿意救助,而是他没有把而是他没有把握来做这件急救,怕误伤了老人,那么他已经尽到了责任,给老人拨打了120救助,那么老人亡了,那么那个人是不能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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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十年

对于这个问题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救扶伤属于法定义务,不救违法

根据《国家卫生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如果违反,对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从这个角度来说,若没钱给医院,医院选择不做手术而致患者亡,属于违法行为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国家卫生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第五条: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积极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第十六条:对于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需紧急救治患者的,对医疗机构及其有关医务人员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处理。

那么,上述的依法进行处理是怎么个处理法呢?

行政处理

《中华人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违反本法规定, 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 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 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 销其执业证书。

刑事处理

对于疾患危重病人, 如果医院或值班医生有能力救治却故意不履行救治的义务, 属于不作为,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医院或者值班医生应当救治,这属于法定的作为义务,违法这项义务导致病人亡的,可能触犯不作为故意罪。

一种观点认为:救扶伤属于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救扶伤以一种道德义务,医院不是做慈善的,需要自负盈亏,看病花钱,天经地义,凭什么要求医生无偿救人,这不是道德绑架吗?我们国家又不想印度一样实行免费医疗制度,救是行善做好事,不救也无可苛责。还有人提出之所以医院敢如此频繁拒病人于门外, 是因为法律没有制裁措施,不救也不违法,而且,从现实情况来看,可能持这种观点的人还不较多。

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在法律与道德,理想与现实之间,难以平衡

严格按照法律来说,不救属于违法,甚至可能是犯罪,但是估计没人敢认定这种属于犯罪。因为如果说这是犯罪有很大的隐患,如这是犯罪,可以想象,以后很多人都会威胁医院,人在这,我没钱,你要救,不救是违法,告你!这样一来,估计连医院都开不下去了。这个问题涉及道德与法律,理想与现实,太复杂,难以平衡。遇到这种事情很难追求医院的责任。此外,这种事情估计以后会少一些的,好像国家建立了救助基金,不用担心没钱不给治疗的。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尊重下医生吧。其实医生也决定不了这种事,为了饭碗都是听从命令。抗疫期间,医护人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向他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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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物多美

四次没过执业医师考试,医院下文件,三年内没通过考试的人员,保留工作岗位,停发一切待遇,是可以的。有的地方招聘是就规定两年不过就要辞退的。

推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进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探索全科医师和助理全科医师考试制度和考试模式,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到2022年末,预计准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6万人。

根据医疗卫生计生专业岗位的特殊需求,实施短线专业的能力加试,弥补部分特殊岗位医生急需,通过加试获得资格者限定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我国仅在儿科专业和院前急救岗位,实施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的考试。

2022年,符合加试专业报名条件6389人。截至去年8月,35% 通过加试取得资格的人员在规定范围内执业。2022 年,医师资格考试将继续开展院前急救和儿科专业的加试内容考试工作。2022年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加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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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在观摩以救护交通事故中被夹人员为例的急救措施操作事例过程中,我们真正体会到德国在处理紧急事故的效率之高,在出现事故报警2分钟后,救护车、救护医师车、消防车、汽车切割车、事故保障车等五辆车到达现场,首先急救医师评估伤员情况,其他人员一切听从急救医师安排,一切的过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培训工作,常抓不懈

  急救人员有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有专门培训急救助理和急救医师的培训中心。

  1、急救助理每辆救护车配备一名急救医师无必要,且费用高,一般配备急救助理,急救助理要经过2~3年的专业培训,协助急救一定数量的病人,具备识别异常心电图、除颤、体外起搏、气管管、静脉输液、常用药物使用、急症识别等,获得急救助理参加急救后,每年集中培训一次,以更新知识。

  2、急救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年以上医院工作经验,1年icu工作经验,有足够能力应付急救,通过考核,可取得急救医师证书,以后还需每年参加一次急救培训,如不参加培训将取消资格。

  3、培训学校人体模型、管模型、监护设备、异常心电图、除颤等仪器设备,一应具全,操作是否得当,一目了然。师资力量雄厚,考核标准科学,量化分数得当。

  五、医疗保险,保障运作

  德国制订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法,从对生病、事故以及年老时的保障直到子女补助,住房补贴或失业金。医疗保险是三大(养老、事故、医疗)保险之一,法律规定90%以上的公民都必须参加一般医疗保险,10-15%的、教师等人员由进行特殊的医疗保险。所有参加一般医疗保险的投保者(指收入在6500马克以下的人员)的保险费由投保者和雇主各付一半,人均缴纳保险费占总收入的11-15%。一家户主医疗保险,全家(无职业者)可以享受在被允许的医疗保险医生和牙科医生中自由选择医疗保健服务。收入在6500马克以上的高收入人员,还可以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并享受到医院指定医生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

  医疗急救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支付,个人不与急救站、医院发生经济来往,收费标准为:救护车200欧元次,急救医师400欧元次,飞机1100欧元次(或35欧元分钟,海军飞机6000欧元小时)。保险公司统一支付,解除个人费用的顾虑。

  六、流程通畅,突出急字

  德国城市急救的特点:德国居民的汽车拥有量为世界之首,高速公路没有时速限制,交通事故伤员是急救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心脑血管病症越来越多,如冠心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等病员的抢救量仅次于交通事故;现代社会由于工作压力日益增强,导致不少人心理失衡,因抑郁而轻生者、伤害他人者增多;滥用药物导致急性中毒以及宠物传播感染如狂犬病、猫抓病也为数不少。面对这种情况医院急救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德国一个危重病人,调度中心接到报警后,马上派急救医师到现场,急救医师在现场进行处理,病人病情稳定后,由救护车送到有条件的医院,并且在报警的同时,调度中心已医院做好一切的急救准备。柏林夏里特(chate)大医院急诊部、基尔(keil)大学附属医院急救门诊设备更为齐全,武装到“牙齿”,伤病员能够在“白金时间”和“黄金时间”内得到救治,成功的希望很大。院前急救→急诊处理→icu→康复,流程通畅,高效运作。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德国急救:“先进的抢救设备、的就医环境和以人为本、救助生命的精神”。

  七、几点建议

  1、制订《浙江省急救医疗工作条例》,对急救资金来源、急救车配备、急救药品编号、急救医师技术、医院急诊室、icu、急救质量质控等,作详细规定。

  2、全省统一急救电话号码为120,立即停止或废除其他急救电话号码。

  3、整顿全省急救医疗秩序,遏制急救医疗市场无序竞争。

  4、县、市级建立急救调度中心,合理设置急救站,使危重病人能在10分钟内得到救护。

  5、急救工作是城市文明进程的标志,与抗sars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业相关,部门应把急救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范畴。

  6、多渠道集资,如慈善结构、个人捐资、私人营业、医院集资等,解决部门对急救医疗的投入不足。

  7、统一全省急救站、急诊室设备配置;统一急救药品编号;统一急救箱。

  8、加强各县市急诊医学技术中心指导作用,加强对急救医师的培训工作,提高急救水平。

  这次培训学习得到德国同行热情友好热情接待,无论是到大学医院还是在造船厂医疗站参观考察,院方领导及专家总是准时,毫不保留地向我们介绍情况及参观设备和新技术,百问不厌地解答问题,相互交流无拘无束,热情友好。通过学习考察,我们感到德国的医疗卫生设施先进,居民的健康有保障,急救医疗技术非常发达。正如国际医学界普遍的一种看法,“的手术成功率最高,的医疗器械最好,而德国的急救水平堪称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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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美的让我无法直视呀

当然可以 只要你能通过助理执业医师 或者 执业医师考试 然后成功注册 你就是合法的麻醉医师 当然 希望你能有完善的医学知识 因为麻醉是和急诊急救 内科知识关系紧密的学科 衍生出很多分支 比如疼痛学。。。。。。。而不仅仅是手术过程中病人不疼 医生满意肌松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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