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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千人厌
第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病历规定》的规定: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8条和《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前者规定: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因此涂改病历是一种违反卫生行政法规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医方可能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第二,《中华人刑法》305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执业医师法》第37条也规定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如果医护人员存在以上涂改等行为,那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作虚假证明”或“隐匿罪证”等;
第三,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既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因医疗事故行为发生争议,医院方应当就其涂改病历的行为进行解释说明,如果没有合理解释或者法定事由,对方对该解释说明不予认可,很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综上所述,涂改、伪造病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刑法》、《证据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病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等很可能被销等行政处罚。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胡海天推
有一种失落叫你没有访问权
退休前也在具有集体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医院中行医,但退休后就不属于医院的注册医师了,即丧失了医生执业资格。给病人治病,如何造成了就诊人亡的严重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四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行医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说谎是你唯一会的吗
摘要您好,造假病历帮忙假病退可能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社保经办机构会对定点医疗机构或其出具虚假病历、检查单据和医疗费用发票等违规行为加大调查力度,一经查实,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暂停或取消医院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等处理,而执业医师提供和制作虚假资料的,社保部门除将查处结果通报卫生行政部门依法销其执业资格外,还将根据具体情节取消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并与本人职称评聘挂钩。对于个人来说,则将面临着3年内不能申请病退的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取的社会保险金,处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销其执业资格。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02病退人员作假应受什么处罚你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非常高兴为你服务哦~~~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您好,造假病历帮忙假病退可能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社保经办机构会对定点医疗机构或其出具虚假病历、检查单据和医疗费用发票等违规行为加大调查力度,一经查实,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暂停或取消医院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等处理,而执业医师提供和制作虚假资料的,社保部门除将查处结果通报卫生行政部门依法销其执业资格外,还将根据具体情节取消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并与本人职称评聘挂钩。对于个人来说,则将面临着3年内不能申请病退的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取的社会保险金,处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销其执业资格。他是2022年用假病历己退了,现在举报了有什么影响?会追究吗???????为什么不说话????这种一般不会,您有证据吗我没有,但他肯定是假病历当时他为了出去在一个厂子当副总年薪高造假退休的那您可以投诉,不过要有证据,没证据证明也是没有用的
时光只负责流淌不负责成长
处方的伪造方式主要有三:
一是凭空捏造医师签名。
二是伪造医师签名,虽然医师是存在的,但该医师从来就没有开具过该处方。
三是全面伪造。
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使用医疗机构的处方,但处方中的患者姓名、年龄、科别、临床诊断、处方正文、处方医师签名或印章等全部是伪造的;另一种是使用医疗机构已经淘汰的处方或者自制处方,其格式与现行处方不完全相同。
辨别处方真伪,需要对《处方办法》有较深入的了解。《处方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第九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乡、镇、村的医疗机构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第十条规定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根据上述规定,笔者认为,在调查药店伪造处方处方药的违法行为时,应依据《处方办法》进行辨别、判断。
一是从医师签名或签章进行判断。如果处方没有医师签名或签章,可以直接判定为假处方;有医师签名或签章的,还应当到医师执业地点或卫生行政部门查询医师的执业资格。
二是从笔迹是否一致进行判断。如果处方内容与医师签名笔迹一致,应当到医师注册的医疗机构核对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如果笔迹不一致,则直接判定为伪造。
三是从处方格式进行判断。不符合以下规范的处方,极有可能是药店伪造的。 按照《处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方标准由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处方内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第三部分是后记,包括医师签名或
迟到的时光
处方的伪造方式主要有三:一是凭空捏造医师签名二是伪造医师签名,虽然医师是存在的,但该医师从来就没有开具过该处方。三是全面伪造。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使用医疗机构的处方,但处方中的患者姓名、年龄、科别、临床诊断、处方正文、处方医师签名或印章等全部是伪造的;另一种是使用医疗机构已经淘汰的处方或者自制处方,其格式与现行处方不完全相同。辨别处方真伪,需要对《处方办法》有较深入的了解。《处方办法》第八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第九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乡、镇、村的医疗机构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第十条规定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根据上述规定,笔者认为,在调查药店伪造处方处方药的违法行为时,应依据《处方办法》进行辨别、判断。一是从医师签名或签章进行判断。如果处方没有医师签名或签章,可以直接判定为假处方;有医师签名或签章的,还应当到医师执业地点或卫生行政部门查询医师的执业资格。二是从笔迹是否一致进行判断。如果处方内容与医师签名笔迹一致,应当到医师注册的医疗机构核对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如果笔迹不一致,则直接判定为伪造。三是从处方格式进行判断。不符合以下规范的处方,极有可能是药店伪造的。按照《处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方标准由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处方内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第三部分是后记,包括医师签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