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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医师> 医师如何申请第二执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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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颜微笑十里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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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
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由于各地政策有差异,具体的变更详情请以当地门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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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天思春的猫

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如何办理?办理地点及材料有哪些?根据完整版《济南市医师执业政策系列详解》,医学教育网编辑将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办理方式、办理地点及材料分享如下:

(一)具备什么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

在册执业医师拟在我委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机构内多执业机构备案的执业医师。

(二)如何办理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

申请人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电子化注册中提交多执业机构备案申请,拟执业单位在电子化注册中审批通过后,携带纸制申请材料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马上办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三)办理地点在哪里?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站前街9号)马上办F06窗口

(四)申请办理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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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

医师执照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过了以后,申请实习医院的具体步骤为何----直接给医院投简历找match,医院网站通常会有专门页面
若是在中国医学院毕业,已通过医师执照第一与第二阶段,可以申请到实习吗----这比较困难,可以考虑欠发达地区医院
又或者实习地点为中国的医院,可以叁加第三阶段的考试吗---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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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最无聊

可以,具体看所在地多点执业办法,如公立院长一般是不允许的。非公立院长可以。需要备案,
江西省医师多点执业办法
第六条:担任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职务的医师不得多点执业。
多点执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江西省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书面证明;
(四)新增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劳务协议;
申请人与新增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务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
医师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医师的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
医师在新增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薪酬、相关保险等;
医师在新增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办法。
(五)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
(六)拟新增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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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的阳光

近日,北京市卫生和北京市中医局公布《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办法(试行)》,明确自2022年11月1日起,医师执业注册实行区域注册,执业医师执业地点为北京市,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地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区行政区划。

1、实行区域注册,执业地点定为整个北京市。

2、医师经注册后,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3、执业医师可跨执业地点申请多个机构执业。

4、明确要求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手续(缩短了10个工作日)。

也就是说,在北京市范围内,只要是注册过执业机构的医师,就可以实现区域“自由行”。医师个人或医师团队,将可以自由地到基层、社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而且多点执业地点数量不限定。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其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执业的证明;

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不担任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聘用证明;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出具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由于各地政策有差异,具体的变更详情请以当地门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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