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她毁了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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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闪到我怪我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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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四条实行累计记分制,由医务部负责建立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第五条累计记分以自然公历年度12个月为一个周期。周期期满后,该周期的累计记分值清除,重新开始记分。第六条一个记分周期,根据累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予以以下处理:(一)记分达4分者,医务部予以诫勉谈话;(二)记分达6分者,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种评优活动,科通报批评;(三)记分达8分者,延迟一年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四)记分达12分者,按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暂停医师处方权1-3个月,医务部培训1个月。

40评论

再没有人比你深刻

我国对医生的职业规定是非常严格的,每一次违规违法都将记录在案,影响你日后的工作。

3评论

留下我

根据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累计记分以自然公历年度(12个月)为一个周期。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累计记分值清除,重新开始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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