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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乱乱了谁旳心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阴阳对立、阴阳互根、阴阳消长和阴阳转化四个方面。阳对立即指世间一切事物或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如上与下、天与地、动与静、升与降等等,其中上属阳,下属阴;天为阳,地为阴;动为阳,静为阴,升属阳,降属阴。而对立的阴阳双方又是互相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如上为阳,下为阴,而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热为阳,冷为阴,而没有冷同样就无所谓热。所以可以说,阳依存于阴,阴依存于阳,每一方都以其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条件。这就是阴阳互根。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一种消长变化过程中的,阴阳在这种消长变化中达到动态的平衡。这种消长变化是绝对的,而动态平衡则是相对的。比如白天阳盛,人体的生理功能也以兴奋为主;而夜间阴盛,机体的生理功能相应的以抑制为主。从子夜到中午,阳气渐盛,人体的生理功能逐渐由抑制转向兴奋,即阴消阳长;而从中午到子夜,阳气渐衰,则人体的生理功能由兴奋渐变为抑制,这就是阳消阴长。阴阳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以互相转化,即所谓物极必反。比如,某些急性温热病,由于热毒极重,大量耗伤机体元气,在持续高烧的情况下,可突然出现体温下降,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症状,就是由阳证转化为阴证的表现。可以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的过程,而阴阳转化则是质变的过程。阴阳消长是阴阳转化的前提,而阴阳转化则是阴阳消长发展的结果。
抛开过去的痛和付出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阴阳对立、阴阳互根、阴阳消长和阴阳转化四个方面。在中医学理论体系中,处处体现着阴阳学说的思想。阴阳学说被用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及病理变化,并用于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一、阴阳对立阴阳的对立制约古人称之为阴阳相反1、指阴阳属性都是对立的、矛盾的。如:上与下、水与火。2、指在属性相对立的基础上,阴阳还存在着相互制约的特性,对立的阴阳双方相互抑制,相互约束,表现出阴强则阳弱、阳胜则阴退的错综复杂的动态联系。二、阴阳互根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古人称之为阴阳相成,指凡阴阳皆相互依存,即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如:上为阳,下为阴。如果没有上,也就没有所谓的下。指在相互依存的基础上,某些范畴的阴阳还体现出相互资生、相互为用的关系特点。三、阴阳消长消长,指阴阳两者始终处于运动变化之中。所谓“消”,意为减少、消耗;所谓“长”,意为增多、增长,它们指的是数量的变化。古代思想家以消长来概括阴阳的运动变化,其基本形式包括:阴消阳长。阳消阴长,表现为阴阳双方的你强我弱,我强你弱,这种形式主要是和阴阳的对立制约关系相联系的;阴阳皆长,阴阳皆消,表现为阴阳矛盾统一体的我弱也你弱,我强你也强,它主要是和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相联系的。“平衡”,指阴阳之间的消长运动如果是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进行的,这种消长运动往往不易察觉,或者变化不显著,事物在总体上仍旧呈现出相对的稳定,此时就称做“平衡”。四、阴阳转化阴阳的相互转化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阴阳可各自向其对立的属性转化。它主要是指事物的总的阴阳属性的改 变。任何事物都存在阴阳两个方面,阴阳的孰主孰次就决定了这一事物当时的主要特性。事物内部阴阳的主次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处于消长变化之中,一旦这种消长变化达到一定阈(音同育,意:界限)值,就可能导致阴阳属性的相互转化。阴阳的转化一般都出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即“物极必反”。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转化往往表现为量变基础上的质变。阴阳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物极必反”,这里的“极”是指事物发展到了极限、顶点,这个是促进转化的条件。阴和阳是相关事物的相对属性,存在着无限可分性;阴阳的相互作用是事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原因;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和相互转化,就是阴阳之间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具体形式;而阴阳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在阴阳双方不断的消长运动中实现的;若各种形式的阴阳消长运动处于一定限度、一定范围、一定时间之内,表现为动态平衡,整个事物就处于正常状态。反之,就往往陷于异常状态。扩展资料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阴阳的最初涵义是很朴素的,表示阳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后来引申为气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内外,运动状态的躁动和宁静等。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进而体会到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作用的关系,就用阴阳这个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两种对立和相互消长的物质势力,并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进而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宇宙的基本规律。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包涵阴和阳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而对立的双方又是相互统一的。阴阳的对立统一运动,是自然界一切事物发生、发展、变化及消亡的根本原因。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所以说,阴阳的矛盾对立统一运动规律是自然界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固有的规律,世界本身就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阴和阳,既可以表示相互对立的事物,又可用来分析一个事物内部所存在着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一般来说,凡是剧烈运动着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着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晦暗的,都属于阴。以天地而言,天气轻清为阳,地气重浊为阴;以水火而言,水性寒而润下属阴,火性热而炎上属阳。任何事物均可以阴阳的属性来划分,但必须是针对相互关联的一对事物,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这种划分才有实际意义。如果被分析的两个事物互不关联,或不是统一体的两个对立方面,就不能用阴阳来区分其相对属性及其相互关系。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一方面表现为在一定的条件下,阴和阳之间可以发生相互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另一方面体现于事物的无限可分性。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阴阳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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