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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指江湖结悲剧
1、辽宁省导游资格考试考五门。笔试: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面试: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2、考试通过率在20%-30%。3、考试通过取得的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无需年检。4、由导游资格证经挂靠申请下来的导游证,有效期三年,每三年检一次,无需考试。5、在导游证到期前的3个月,会收到“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的换发提醒,按照提示在网上进行申请换发的操作即可。然后到领证的地方,提交旧卡,领取新卡。希望对你有帮助,有问题还可以再问我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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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活动和市场秩序,保障旅行社、导游人员以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旅游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导游资格证、导游证。本办法所称导游资格证是指参加辽宁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取得的国家统一制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导游证是指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并通过岗前培训,取得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发的导游证。第三条导游人员。导游人员分为旅行社导游人员和导游服务公司导游人员。旅行社导游人员是指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与旅行社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导游证的人员。导游服务公司导游人员是指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注册,并办理导游证的人员。第二章导游证发放与管理第四条导游证的申领。申领人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1、申领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2、与旅行社订立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证明及其复印件;3、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岗前培训证明;5、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第五条导游证的发放。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导游证的发放。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沈阳、大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导游证的发放。接受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导游管理网络核查申领人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所服务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的合法性,核查所提供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的合法性,核查是否通过岗前培训。发证机关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材料符合要求的申领人在15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要当面或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领人进行补充和完善。第六条导游证的变更、换发和补发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导游服务公司第七条导游服务公司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负责对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的导游人员进行管理,并为所属导游人员提供相应服务的中介机构。导游服务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报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为所属导游人员办理导游证。第八条导游服务公司须与导游人员签订管理合同,导游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及导游服务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第九条导游服务公司负责为自愿参加保险的导游人员代办有关社会保险。第四章导游人员培训及档案管理第十条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及年审培训。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负责所属导游人员的日常培训,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导游人员的岗前培训、年审培训。第十一条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及年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旅游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旅游安全常识、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第十二条未参加岗前培训或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不予办理导游证。未参加日常培训及年审培训、培训达不到规定的课时或未通过考核的,不予通过年审。第十三条 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导游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对导游人员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第十四条导游人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旅行社与导游人员签订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的登记证明;2、导游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3、导游人员的《导游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复印件;4、《申请导游证登记表》;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6、业务信息;7、教育培训信息;8、诚信信息。包括奖罚记录、计分情况、投诉情况、年审情况等内容;9、其他应进入档案的有关资料。第五章导游人员导游活动规范第十五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旅行社委派,严格执行《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第十六条导游人员带团时要注重仪容仪表,着装整洁得体,必须佩戴导游证,携带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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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领取人须持以下材料向所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1.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2.与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或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3.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按规定填写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培训简介:“导游是旅游活动的灵魂人物,是旅游公司的形象代表”。一次良好的旅游经历可以使人久久难忘,这其中导游的作用不容忽视,导游就是旅游活动中一根重要的纽带。本着对这一认识的深刻理解,我院现推出全国导游人员培训班,并聘请武汉高校专业老师及旅游业资深人士授课,让学员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培训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与21世纪我国旅游事业大发展相适应的大专、中专应用性人才,使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并具有专业操作能力,以及良好的导游技巧,纯熟的导游知识,具备专业讲解、协调等能力。从而树立我国旅游企业的良好形象。我院希望在这方面尽绵薄之力。招生对象:热爱祖国、热爱导游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关心时事、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要求。报名手续:(1)持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两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两份;(3)填写学员登记表一份;(4)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两份;(5)体检表原件一份。报名时间:每月均可报名统考时间:10月份至11月份。课程设置: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全国和湖北)、旅游政策与法规、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现场导游。考试方式:(1)全国统一考试;(2)笔试:主要针对教材上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的检测;(3)面试:考察学员在进行现场导游中讲解以及应变的能力。培训证书:考试合格者,(笔试达到120分面试达到60分即为合格)颁发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后经旅行社登记向旅游管理部门申请领取IC卡。资格证书和IC卡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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